被刑拘的所長背后:一個派出所長達六年的“塌方式非法創收”
作者/慧超
本文系網易新聞?網易號特色內容激勵計劃簽約賬號【思維補丁】原創內容,未經賬號授權,禁止隨意轉載
(一)
“派出所有沒有權力扣車罰款?”
貨車車主呂師傅在氣憤之余寫下的一篇帖子,揭開了贊皇縣邢郭派出所的“塌方式腐敗”。
案情拔出蘿卜帶出泥,最終導致該派出所的16名民警被刑拘,其中包含兩任派出所所長。
去年8月,呂師傅經營的兩輛大貨車,在途經邢郭工業園山前大道時,被邢郭派出所的警車攔查,并以“私挖亂采”的罪名,將兩輛大貨車扣押。
扣車的第二天,呂師傅繳納了4000元的罰款和價值600元的兩條煙之后,終于拿到了車鑰匙。
在派出所所長呂立軍的辦公室,呂師傅交了罰款送了香煙之后婉轉詢問,是否能照顧一下,下個月不再被罰?
時任邢郭派出所所長呂立軍明確回絕了他,但辦法不是沒有,呂所長對呂師傅表示,要想不被罰款,你可以辦“月票”:
“每月每輛車交1000元錢就沒人查了”。
車輛手續齊全的呂師傅回家越想越憋氣,轉而在網上發了一個帖子,他疑惑地問:
“一般在路上查車的都是交警,派出所的人查車是不是合法?”
這個問題的答案顯而易見,邢郭派出所前任所長于連文到案后承認:
這就是一種亂收費亂罰款的敲詐勒索行為。
派出所當然沒有處罰車輛貨物運輸的職能及執法權,呂師傅被邢郭派出所“違法處罰”的遭遇,也并非個案。
公開披露的案件材料顯示,在2014年1月至2020年9月,長達六年的時間里,歷經兩任所長,邢郭派出所自所長到輔警、臨時工,“塌方式”地參與到了對轄區內大貨車亂收費、亂罰款的違法犯罪之中。
期間,有數百位貨車司機,在車輛手續齊全的情況下,被邢郭派出所的警車攔停,隨后被身著警服的輔警或臨時工以“私挖亂采”的名義扣車,車主繳納數額不等的罰款后方可離開。
多位被處罰的貨車司機表示,在整個查車過程中,派出所不會出具任何執法手續,收到罰款后,也不會開具任何罰款票據。
為了多罰款,在所長的要求下,邢郭派出所成立了3個班,主要工作就是開著警車在轄區內追大貨車罰款,新任所長呂立軍上任不久,還專門定下了罰款任務:
“每個班每月至少要查5輛大貨車”。
看起來并不多,是因為很多罰款并沒有交到所里,而是底下查車的輔警和臨時工以“干私活”的方式,小團隊內部銷贓了。
“大家更愿意干私活,只有遇到難對付和有風險的貨車,才交給所長呂立軍湊個任務數”。
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所長都鼓勵的行為,底下的輔警和臨時工,干起來就更肆無忌憚了。案件材料顯示,一名叫劉三芳的臨時工,對警方表示,“光自己一個人,每年查車大概能掙到3萬元。”
6年來,邢郭派出所上下“非法罰款”的獲利,除了被小團隊內部分贓之外,上繳到所里“小金庫”的違法所得,主要用來給臨時工發工資,逢年過節所里發放的節日福利,也出自這些貨車司機的血汗錢。
甚至,派出所辦公樓的外墻粉刷費用,都是過往卡車司機們“眾籌”出來的。
每天開著納稅人提供的警車追著大貨車罰款,罰沒所得直接裝進自己的腰包,就是這樣的逍遙日子,整整持續了六年。
(二)
我不知還有多少人記得金德強這個名字?
今年4月初,卡車司機金德強在豐潤某治超站內,喝下一瓶農藥自殺。
臨死前,他在一個卡友群里發了一則遺言,希望“用我的死來喚醒領導對這個事情的重視”。
壓死金師傅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一張當地執法部門開具的2000元罰單。這處罰,不是因為金師傅交通違法,也并非貨車超載超寬,而是因為車載北斗系統莫名其妙掉線。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遇到車輛“北斗掉線”,應該先是“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800元罰款。只有“破壞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惡意人為干擾、屏蔽衛星定位裝置信號情形的”,才能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但金德強面對的,沒有批評教育,沒有責令改正,只是一句不問緣由、冷冰冰的“罰款2000,車輛暫扣”的通知。
許許多多有著同樣經歷的卡車司機,站出來聲援金德強,在一段廣為流傳的視頻中,一位同樣遭遇2000元罰款的卡車師傅眼含熱淚地表示:
“(處罰前)你要是檢查一下,我如果說在線路上,包括斷電或加了一個開關什么的東西,你槍斃我都行!咱們一個卡車司機怎么甄別它是否掉線?有時候它明明是亮的,但你在網上看不到在線。”
壓垮金德強的,當然不是那2000元的處罰,而是一種日積月累下的“憋屈”,是普遍存在卡車司機群體之中的一種“心理危機”。
卡車司機駕駛著大貨車在道路上風馳電掣,看起來威武雄壯,但這份工作可能是中國當下最憋屈的苦活計之一。
面對一些地方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門的層層盤剝,卡車司機毫無尊嚴可言,他們更像是一只只“待宰的羔羊”,姿態低到塵埃里。
在一些地方,針對貨車司機的處罰,甚至已經不是所謂的“以罰代管”,而儼然已經惡化為一種潛規則之下的“部門創收手段”。
比如去年山西的新聞,一位卡車司機開著空車出門維修保養車輛,結果去修理廠的路上遇到交警查車,毫無理由地就給他開了罰單,而且是一個小時之內開了四張罰單。
“修個車,來回罰了四個單子”。被罰的司機,在一段視頻里憋屈地表示:
“你說咱們這司機,還能不能活了?”
一個小時不到,開了四張罰單。這根本不是濫用執法權的問題,而完完全全是把道路執法權當成了自家的提款機。
比如前些日子河南中牟縣交警“拍戲式執法”的鬧劇:
為了罰款,面對手續齊全,并無違法行為的貨車司機,當地交警“釣魚式”指揮貨車司機爬上車廂頂部,然后拍照,隨后司機就領到了“違反規定載人”的處罰通知。
邢郭派出所為了穩定創收,向經常來往轄區內的貨車司機提供“包月式”處罰服務,每輛車每個月交1000塊就免于再次處罰,實際上,這樣的“包月式處罰”,并不罕見,有些地方還有包季和包年的套餐。
交通罰款,初衷當是為了維護和諧暢通的交通環境,罰款不是目的,而是執法部門維護公共利益的手段。
但在一些隱秘的角落:
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罰款。
(三)
知法犯法者固然可惡,但“執法者犯法”,則不僅可惡,更是可怖。
正如高管貪贓枉法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監督他們的紀委也出現貪腐的蛀蟲。
因為一旦如此,這勢必牽連出“系統式的貪腐鏈條”,涉事案件常常呈現“塌方式腐敗”和“全員式作惡”。
其實創收式執法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因為財政緊張或其他原因,一些地方公然將行政處罰權,變成各部門“創收增利”的手段。
執法者以公權力之威,為自己謀取個人利益,在這樣的動能下,很多地方出現了名目繁多的各類罰款,甚至出現了“無法可依”的處罰。
這些罰款反過來加速惡化當地的營商環境,而營商環境的惡化則進一步加劇了地方稅收的枯竭和財政的惡化,于是不得不動更多的“歪心思”去創收……
惡性循環,便這樣形成了。
以罰代管和更惡劣的“創收式處罰”,正是“惡性循環”之源頭。
當違法者和執法者之間的關系,變成討價還價的“錢權交易”,那雙方則事實上構成了一種利益共同體。
某種程度上,這反而加劇了違法的亂象。
比如,針對大貨車的“月票”式處罰,只會激發貨運司機人性中的貪婪,而對減少道路違法現象全無裨益。
站在貨車司機的角度,由于已經上交了“保護費”,所以違起法來則更加肆無忌憚。
超載、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輪番上演,交了保護費的大貨車,反而頭頂“免罪符”,成了道路上最危險的殺手。
原因很簡單,跑運輸本就利潤微薄,交上去的保護費,在司機眼里無疑是“運營成本”之一,他們只能超更快的速,超更大的限,載更重的貨,不眠不休地瘋狂跑車才能回本。
而“每月免罪金牌”背后的巨大風險,在道路上一旦兌現,社會付出的往往是無辜群眾血的代價。
當然,最后不免老生常談地談到監管。
原諒我已經沒有更多新鮮的詞匯和語言,去重申針對公權力的監管如何如何重要。
我只是感到很遺憾,一個基層派出所從上到下全員參與的系統性“違法創收”,竟然以一種并不隱蔽,甚至可以說是公開的形式存續了整整六年。
你如果非要杠面對一個派出所的“塌方式腐敗”,上級領導是“全然不知”的,那我只能伸出大拇指贊一句:
6年里,“欺上”的保密工作能做的這么好,這個所里的同志,個頂個都是人才!
這里是思維補丁,謝謝你的閱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