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五年(1469年)二月二十八,位于北京核心地帶的紫禁城中傳出哀音,皇太妃魏氏于當日薨逝,享年44歲。魏氏生于宣德元年(1426年),世居南直隸邳州。正統七年(1442年),17歲的魏氏選入英宗后宮。魏氏性子溫和,為后宮嬪妃所敬重,故天順元年(1457年),重登帝位的明英宗冊封她為德妃,位居諸妃前列。也因此去世之后,被賜予相對高貴的四字謚號“恭莊端惠”,而非普通的二字謚號。
嬪妃居住的宮殿——東六宮之鐘粹宮
魏德妃為明英宗育有一子二女,其一為第十女宜興公主,另一女因早殤未封。唯一的兒子,則是本文的主角朱見沛。
“癸丑,英廟德妃魏氏薨。妃,世為邳州人,父忠錦衣衛帶俸都指揮同知,母張氏。宣德丙午生,正統壬戍選入內庭,天順改元冊為德妃。德妃性柔和,為六宮所敬仰。生子一,徽王。女二,長封宜興公主;次殤亡,未封。至是薨,年四十有四,謚曰恭莊端惠。上輟朝五日,自聞喪至掩壙,喪儀、祭葬如制。”(《明憲宗實錄》)
就藩鈞州的明英宗幼子
朱見沛,生于天順六年(1462年)二月初二,為明英宗第九子,也是幼子,生母德妃魏氏。朱見沛出生兩年后,父皇駕崩,沒來得及給他封爵。故封爵之事,壓到了長兄明憲宗朱見深身上。
成化二年(1466年)七月十二,5歲的朱見沛與八哥朱見治一道受封,他被大哥明憲宗冊封為徽王。《明實錄》對他的身份描述為“皇第六弟”,這是因為明英宗的第三子朱見湜夭折于景泰二年(1451年),年僅3歲;第四子許悼王朱見淳于景泰三年五月受封許王,同年薨逝,也僅有3歲;故二人不被計入排行。
“辛巳,遣太保會昌侯孫繼宗、定襄伯郭登充正使,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李賢、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陳文充副使,持節冊皇第五弟見治為忻王,皇第六弟見沛為徽王。儀如常。”(《明憲宗實錄》)
明憲宗劇照
成化八年(1472年)七月十七,明憲宗為11歲的朱見沛行冠禮,命襄城侯李瑾持節兼掌冠,太子少保、吏部尚書姚夔贊冠(冠禮時的贊唱司儀),禮部左侍郎萬安宣敕戒。
宣告成人后,徽王府的班底組建工作,也被正式提上日程。成化十年(1474年)八月,明憲宗提拔進士李暹、董彝為翰林院檢討,教官王言、周鼎為待詔,監生嚴良能、金珙為中書舍人,讓他們負責教授朱見沛讀書習字。成化十三年(1477年)八月,16歲的朱見沛正式出府。翰林院檢討李暹、董彝分別被任命為徽王府左、右長史,其余人等也各有任命,同時配屬伴讀、教授、典簿及以下官員共二十五員。
這是顯然是在為朱見沛之國做準備,如此婚事自然也要跟上。徽王妃選定的是神策衛指揮僉事黃昱之女,朱見沛出府后婚事開始緊鑼密鼓地走流程。奈何這位黃僉事不知是不是腦子有坑,在這關鍵時刻竟然跑回老家徽州府休寧縣掃墓去也,禮部頓時抓瞎。
好在準王妃的叔父黃晟,及兄長黃鐘在京。故當年十一月,隨著納徵(即送聘禮)、發冊(冊封儀式)的日子臨近,禮部緊急提出備選方案,一旦黃昱趕不回來,就由親屬代行禮儀,至于人選則請求皇帝從黃晟、黃鐘之中擇一而定。最終明憲宗選定黃晟。
成化十七年(1481年)三月初四,在護衛的簇擁下,20歲的徽王朱見沛攜王妃黃氏正式之國鈞州。
鈞瓷:斗笠碗
注意徽藩的藩地是鈞州,而不是傳說之中的大渣男陳世美的老家,后世南水北調水源地所在的均州。均州位于湖廣,為襄陽府下轄散州,今稱丹江口。而鈞州隸屬于河南,是省會開封府下的一個散州,今名禹州。鈞州歷史悠久,《史記·夏本紀》所記的“禹居陽城,啟都陽翟”都在境內,州名也由夏后啟的“鈞臺”而來。鈞州有一項“鈞”字器物而聞名于世、蜚聲海外,它便是宋代五大名瓷之一的鈞瓷,而鈞州正是鈞窯所在地。
重感情的徽王
宜興公主是明英宗的第十女(排行第六),生于景泰五年(1454年),與徽王朱見沛是同胞姐弟,二人相差8歲。成化五年(1469年)魏德妃去世后,姐弟倆相依為命,關系相當親密。
自洪武朝開始,藩王出府未就藩之時,會臨時賜予京師附近的田地,以供其開銷。比如成化十四年(1478年)四月,明憲宗就一次性賜予朱見沛“寶坻縣空閑地二處共一百二頃”。一旦藩王之國,之前臨時賜予的田地需要歸還朝廷。
成化十七年正月,徽王之國程序正式啟動,朱見沛上疏辭還京師附近的莊田。出于對姐姐的感念,他乘機請求將武清縣塌河甸、七里海水洼二處莊田劃撥給宜興長公主。畢竟自宣德朝以后,藩王進京朝覲的禮儀被不廢而廢,一旦之國此生幾乎再無踏入京師的可能這一別也許就是永別。所以這是他臨行之前給予長姐的最后回報,也算不枉姐弟一場。
此舉自然是不合規的,故而戶部立即表示反對。可明憲宗很是體諒幼弟的心思,特旨恩準此事。
“癸巳,賜宜興長公主武清縣塌河水甸地一千八十頃。徽王將之國,奏辭所賜莊田,因言塌河甸、七里海水洼二處,乞撥與宜興長公主。王與公主同母故也。事下戶部,覆奏公主已有莊田八十余頃,難概撥給。上以王奏,盡賜之。”(《明憲宗實錄》)
武清永定河故道國家濕地公園
除關心胞姐外,對母舅家也很是照顧。朱見沛的外公魏忠因女兒之故被授予錦衣衛帶俸都指揮同知,又晉升為世系錦衣衛帶俸指揮使,他去世后官職由嫡長脈傳承,朱見沛的二舅魏昂卻什么也沒撈著。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三月,在朱見沛的奏請下,魏昂被授予錦衣衛帶俸百戶的官職。兩年后,朱見沛再次上奏,請求實授魏昂錦衣衛百戶,這次在兵部的反對下沒能如愿。
弘治十三年(1500年)三月,錦衣衛帶俸指揮使魏文禮,在老表徽王的奏請下,由干拿工資不干事帶俸指揮使,晉升為實際管事的錦衣衛都指揮僉事。這位應當是魏家的長房。
重視親情而外,朱見沛對身邊人也是相當的不錯。
成化十七年正月,在他的奏請下,徽王府左長史董彝、右長史嚴良能皆享受正四品俸祿,要知道正常的王府長史都是正五品官,能享受正四品俸祿是莫大的恩典。
成化二十一年,徽王府左長史董彝母親去世,他必須丁憂回祖籍為母守制。朱見沛竟上疏請求對他奪情起復,即不必去職,以素服辦公。在明代,奪情在文臣之中,乃是朝中文官大佬才能享有的待遇,區區一個正五品王府長史何德何能才敢染指,結果自然是被駁回。但不管怎么說,史董彝徽王府左長史官職算是保住了。
“(三月)壬辰,徽王見沛以長史董彝聞母喪,為乞奪情起復。上不允,令彝終制就彼復任。”(《明憲宗實錄》)
成化二十年(1484年),王府校尉李還政等人在承奉李佑唆使下,將無辜百姓毆打致死。事后,李佑在朱見沛面前謊稱受害人自盡。于是,朱見沛上疏為他求情。在朝廷派刑部郎中和錦衣衛官查明前因后果之后,朱見沛依然為李還政等人叫屈。
明憲宗對這個弟弟那真是優待,這要是換了別家親王,早就降敕訓斥,這次卻不厭其煩的又派河南巡撫前去進行調查,要知道受審的對象僅僅是徽王府校尉,而不是徽王本人。可得出的結論依然如故,李還政等人屬于故意殺人。據此,李還政被判處決,李佑和王府長史則令巡按御史逮治。
然而徽王殿下依然不依不饒,再次上疏向皇帝求情。最終李還政改判杖一百、充軍榆林衛,李佑由徽王自行處治,長史則罰俸兩月。
鈞州古城沙盤
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朱見沛上疏彈劾河南左布政使徐恪,聲稱對方三子開除王府官吏,要求治其罪。結果一問之下,明孝宗頓時覺得啼笑皆非,原來被開革的官吏乃是承奉司私自設置的官吏。明太祖朱元璋為限制藩王的實力,防止其胡作非為,在《皇明祖訓》中對王府各種職位配置都有規定。所以徽藩承奉司此舉屬于違法亂紀行為,相關官吏被開革也在情理之中。不過事涉王府,徐恪應當先稟報朝廷,再作處置,所以為懲戒其魯莽之舉,對其罰俸兩月。
“丙子……徽王見沛奏:‘河南左布政使徐恪擅革本府承奉司吏,請治以罪。’上以《祖訓》條章并諸司職掌俱無承奉司吏典,貽書諭王及各王知之,吏典令照例裁革,謂徐恪處事率易,停其俸兩月。”(《明孝宗實錄》)
一生熱衷于討要恩賞
朱見沛為人重感情,對身邊人相當之好,甚至可以說是護犢子也不為過,但他本身少有劣跡,唯一被記錄在冊的一樁案子發生于弘治年間。
弘治五年(1492年)四月,徽王府紀善龔天錫上奏朝廷稱,本府不遵祖宗成憲之事多達二十一條,請求朝廷派員處置。明孝宗對此非常重視,立馬派出司禮監太監李榮、駙馬都尉周景前去處置。從結果來看龔天錫雖然存在誣告行為,可朱見沛觸犯祖憲也是不爭的事實,好在所犯事情不大,故只被要求改過自新便算了事。
是人都會有自己的愛好,對于幾乎被禁錮在鈞州城這方小天地之中的徽王而言,更是如此。朱見沛的愛好有兩大方面,一是酷愛讀書,在位期間多次上疏求書;二是貪財。
藩王之國后,有一大幫子人需要靠他生活,單靠親王歲祿是沒法應付的,所以要置辦產業。明憲宗對幼弟那是相當不錯的。成化十七年(1481年)十月,將河南鈞州稅課局課鈔賜予徽王,供其歲用。成化十八年八月,賜予徽府安陽縣地七十七頃九十九畝,彰德衛未納糧地二百三十四頃一十一畝及荒蕪地八十一頃六十八畝,合計393頃78畝。成化二十年四月,又將汝州稅課局歲辦課鈔賜予徽王府。
鈞州的地理位置
與此同時,跟隨朱見沛的徽府軍校也獲得相應的照顧。按照制度,王府軍校的俸祿為每月一石,六成本色,四成折色。可在朱見沛的奏請下,徽藩軍校多次獲得全支米糧的優厚待遇。成化十七年八月,賜徽府軍校月糧全支一年。成化十八年二月,又賜徽府軍校月糧全支一年。成化十九年三月,再賜徽府軍校月糧全支一年。
上述恩賞,大多是在朱見沛的奏請下賜予。
許是嫌一次次申請太過麻煩,成化十九年十二月,朱見沛上疏皇帝,請求如崇王府事例,準許徽府軍校在接下來七年之中全支月糧。崇王朱見澤是明憲宗的胞弟,豈與其相比,是以兩藩雖然屬于鄰居,卻被朝廷找借口拒絕。
“丁丑……徽王見沛奏:‘本府軍校乞如崇府事例,全支月糧七年。’戶部覆奏:‘河南官軍月糧,有一年半年未給者,況蝗蝻為災,民困未蘇,難如崇府之例。’從之。”(《明憲宗實錄》)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二月,朱見沛上疏朝廷,稱本府田地數量太少,難以支撐日常開銷。因此請求大哥開恩,將許州稅課局歲辦課鈔、湖廣黃岡縣樟松湖和趙藩清退的開州莊田賜給自己。
黃岡遠在湖廣東部。開州即今濮陽,雖然現在屬于河南,可在當時卻屬于北直隸大名府管轄,也與徽藩所在的鈞州別省。早在成化十八年賜予徽藩安陽縣等地田土時,朱見沛估計對開州、內黃等地的田土就有過覬覦,可明朝中前期少有別省賜地之舉,且北直隸地位特殊,故被以“不系河南所轄”撥給軍民耕作。至于許州即今許昌,緊鄰鈞州,可徽藩名下已經有鈞州、汝州兩處稅課局歲辦課鈔。
朱見沛不僅討要第三處稅課局歲辦課鈔,還想獲得別省的莊田,可見這位徽王殿下的胃口之大。結果被明憲宗以“三邊供給浩繁,各處災傷甚重,軍民已困”為由拒絕。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朱見沛又將目光所定中岳嵩山。當年六月,他上疏請求將少林寺及周邊田地劃給徽王府。好在禹州雖然與少林寺所在的登峰相鄰,可一屬開封府,一屬河南府,被明憲宗以此為由否決。否則堂堂中原武林泰斗,竟系出藩王家廟,委實太過丟臉。
“己丑,徽王見沛奏乞以登封縣少林寺并地土為本府香火。上以寺不在王封內,且多軍民稅地,不許。”(《明憲宗實錄》)
少林寺
成化二十三年八月,明憲宗朱見深駕崩,隨即皇太子朱祐樘即位,是為明孝宗。升格為叔王的朱見沛依然如故,時不時就獅子大開口。
弘治二年(1489年),朱見沛上疏,請求賜予歸德等州無糧地,僅鹿邑縣一縣就高達七千三百余頃,以此推測總數可能超過萬頃。明孝宗得奏,命戶部派員會同河南巡撫、巡按等聯合勘查,以確定這些田土是否無主。
中原歷來人口密集,哪來的這許多無主荒地。因此以剛正不阿著稱的吏部尚書王恕站出來直言犯諫,嚴厲斥責朱見沛身為宗室親王,本身歲祿頗高,兼且坐擁大量先帝賜田,就不該再與民爭利,要求皇帝收回成命。明孝宗只得賠笑表示朕并無此心。
“癸亥……吏部尚書王恕言:‘……乞收回成命,仍以書諭王謹守見業,恭已儉用,共保無疆之丕緒。自今有乞恩澤、請地土者,一切報罷,則軍民無怨,而國家永安矣。’上曰:‘空閑地軍民占據者,多全不稽考,亦非法度。況流逋所聚,難保無虞。以此遣官踏勘,非專為王府也,宜悉朕此意。’”(《明孝宗實錄》)
事情果如王恕所料,勘查的結果是所謂的無主地皆以被當地軍民開墾稱熟地。于是朝廷下旨對這部分田地征稅。出于安撫徽王這位叔王的目的,明孝宗初意從中撥出一千石交付徽藩,讓王府派人自行運送。可架不住朱見沛的胡攪蠻纏,只能將撥付的糧食增加到二千石,才算按下此事。
弘治六年(1493年)七月,朱見沛上疏皇帝,請求賜予河東鹽數千引。在明代綱鹽制下,一引鹽重300斤,明代1斤約596.8克。徽王殿下要這么多鹽顯然不是自用,畢竟鹽鐵專賣制度下,鹽屬于大宗暴利商品。何況成化年間,徽藩本就已經被賜予每年兩淮鹽三百引的額度。是以這一請求在戶部的反對下,不了了之。
但是朱見沛并不死心。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月,在他的一再奏請下,明孝宗終于松口,同意給徽藩每年增配兩淮鹽七百引,合計達到一千引的規模。
老朱通過《皇明祖訓》規定親王的歲祿為一萬石,可實際執行時因人而異。總體而言太祖系親王歲祿高低不一,有拿頂格的,也有僅一千石的,很多還是米鈔兼半。相對而言,成祖系親王就要幸福的多,幾乎個個拿一萬石的米糧,有的甚至還獲得加祿。
明太祖劇照
徽王朱見沛就藩后,拿得自然是一萬石的米糧。可弘治六年,他竟然上疏請求本色、折色中半兼支。他這樣做當然不是發揚風格、體諒朝廷。因為他要的折色不是已成為廢紙一張的大明寶鈔,而是白花花的銀子,五千石糧食被折算成白銀2250兩。這在白銀尚未泛濫的明中前期已經是一筆巨款。
“(七月)丙午命徽王見沛歲支祿米內,本色粟米五千石,每石折支銀四錢五分,自今歲始。后或值歲有豐歉,價有低昂,則聽巡撫官酌處之。”(《明孝宗實錄》)
和本土官員馬文升的恩怨
弘治初年斥責朱見沛與民爭利的王恕,與馬文升、劉大夏并稱“弘治三君子”,屬于弘治朝重臣。其中馬文升是鈞州人,與徽王算是半個老鄉。按理說有這層關系在,朱見沛理應想方設法的同馬文升這位重臣處好關系,然而并沒有。
馬文升此公能力很強,脾氣也不小。成化年間,就因硬撼太監汪直,被打入大牢,發配重慶衛。明孝宗雖有中興之名,但在位期間軍事方面的表現只能說差強人意。而馬文升在軍事上很有才能,平定過固原盜亂,打敗過入侵的韃靼。故弘治二年(1489年),明孝宗任命已經60多歲的馬文升為兵部尚書,讓他負責整頓軍備。
在整肅行動中,為數不少外戰外行內斗內行的將校被罷黜。砸人飯碗猶如殺人父母,于是乎這幫子人開始挑事,有人寫書誹謗射入東長安門內,有人晚上手持弓箭守在馬文升家門口準備行刺。逼得明孝宗不得不派出十二名金吾騎士對他進行貼身保護,以推進對京營的整頓。
可能也正是因為馬文升的這種性格,使得他對朱見沛這位貪婪的藩王并無好感。而朱見沛也因此對馬大佬并不怎么感冒。
弘治十年(1497年),徽王朱見沛上疏檢舉馬文升之子馬玠魚肉鄉里,唆使家人打死無辜平民。法司在審查之后奏報確有其事,如此作為主犯的馬玠按律當判處絞刑。受此牽連,馬文升也應當引咎辭職。
馬文升半身像
可明孝宗在軍事上,須臾都離不開他的輔佐。弘治四年正月,馬文升因繼母去世,需要回家丁憂,結果被皇帝陛下奪情,只給三個月假期。此次同樣如此,明孝宗下旨赦免馬玠的死罪,讓馬尚書安心掌兵。
“(九月)壬子,兵部尚書馬文升之子玠為徽王所奏。法司擬玠主使毆人至死,罪當絞。上宥之。文升再引咎自歸,且求退。得旨:馬玠等事已發落,卿其安心供職,不必再辭。”(《明孝宗實錄》)
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已經升任吏部尚書的馬文升再次提出致仕請求。明孝宗很是詫異。要知道當年王恕致仕,朝臣推舉馬大佬接任,皇帝沒同意,很是發了一通牢騷。熬到上年才得償所愿,雖然已是滿樹梨花,卻也正是春風得意之時。怎么會突然鬧著要辭職?
召來一問,才得知問題出在徽王朱見沛身上。馬文升的侄子馬天祿,本已與人議定婚姻,結果朱見沛竟要橫插一腳,選他當女婿。
明初與添加聯姻,成為駙馬、儀賓,是一條實現人生理想的終南捷徑。可隨著明成祖祖孫三代接力削藩,駙馬和儀賓也也被這股風暴掃到,不僅本人只能一輩子混吃等死,連親屬也需回避,不能繼續在朝為官。所以一旦馬天祿成為皇家女婿,當叔父的馬文升就需要致仕。
估計自朱見沛舉報馬玠之后,兩家就相互看不順眼,所以才如此作為。他自然知曉這種小伎倆扳不倒堂堂吏部尚書,但此事對馬文升而言,卻是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
明孝宗對朱見沛這位叔王的小孩子氣也很是無語,卻也只能捏著鼻子為其擦屁股,宣布選儀賓之事作廢,并親自慰留這個年已古稀的倔老頭,才讓事態得以平息。
“癸卯,吏部尚書馬文升奏:‘從子天祿先定婚他族,被徽府選充儀賓。身為大臣,義當回避,因乞致仕。’上曰:‘卿耆德舊臣,方膺重任。屢乞退休,已有旨不允,不必固辭。馬天祿既已定婚,不必選為儀賓。’”(《明孝宗實錄》)
阿越說
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二十,徽王朱見沛薨逝,享年44歲,在位40年,朝廷賜謚曰莊。雖然此時在位的皇帝已經換成朱見沛的侄孫明武宗朱厚照,但年號依然是“弘治”,故《明史·徽王傳》稱其于“正德元年薨”,顯然是錯記。
鈞州文廟
徽莊王朱見沛雖然欲壑難填,一生熱衷于討要恩賞,屬于宗室貪婪的典型代表,但在位期間并無大的過錯,且也曾為朝廷獻言獻策。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他上疏稱,各王府儀賓普遍未得教化,行為粗鄙,違法亂紀者頗多,因此建議自今往后年三十以下者,統統送到本地儒學之中讀書習禮,以培養其德行。這一建言被朝廷采納,只不過對年齡作了調整。
“禮部覆奏:‘宜從王所請,凡儀賓年二十五下者,不分新舊悉送本府州儒學讀書。本學教官同長史司逐月考驗,提調學校官按季考較勤惰,量加賞罰。候年三十歲以上,考其學業有進,行止無虧,方令停免。’從之。”(《明孝宗實錄》)
估計也正因此,才為他換來一個“莊”字作為蓋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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