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藍字“屠龍手段”關注我哦。
粉絲提問:
屠龍老師您好!21年9月開始關注您,22年參加了一期讀書會,但是沒有跟上讀書進度,書至今只讀完一本;您的每篇微博都看,還記下一些觀點講給女兒聽,并跟她討論,我們都受益很多,感謝您!我的問題是,在離婚時如何最大化我和小孩的利益,以及我的人生路怎么走能變好一點。希望得到您的指點,非常感謝!
屠龍回答:
-----------如果我是你----------------
您好,首先我想告訴您,離婚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是開啟人生的新篇章。但是開啟這個新篇章,確實需要一些代價和掙扎。
我覺得有兩件事,你可以把工作做得細致一些。
首先,您丈夫五年沒有給您任何家用。現在他的工資是兩萬多,就算以前五年平均一萬多,那么五年的收入應該是50萬。
除去生活費,他應該還有30萬左右積蓄。您可以落實一下,他的錢去哪里了。為什么蒸發了?是否在外面還養了別人?
動用婚內財產養了別人的話,還是可以追回一半的。
第二,他月薪兩萬,您只要兩千撫養費少了。就算按我國的法院來判,他這個收入的撫養費也應該是3千-6千。
也就是你走法律程序,也應該是3-6千。你和解的應該比法院判得高,畢竟你的孩子很小,法院會略傾向你的。
我建議你把撫養費定在每個月5-7千。
綜上來說,我建議你重新擬定離婚協議:一次性給15萬,以后每個月撫養費5-7千。讓律師來擬定離婚協議。簽完之后公證,保障萬一他不執行,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最后,我不知道你基于什么理由不要兒子了。但是我感覺,如果是我的話,我可能還是要這個孩子。
第一,40歲再婚的機會渺茫。你要不要這個兒子,都很難再婚。
第二,親生骨肉,如果不要的話,相當于替人免費代孕。
第三,對方也不會自己帶著兒子的,而是會把他扔給爺爺奶奶撫養。這樣你的兒子就成了留守兒童了。
如果你把兒子留下,可以把撫養費標準再升高一點。
對方曾經說,兩個孩子都不要了。我覺得這正是你說服他簽下協議的契機:讓他付一個月一萬撫養費,你就可以兩個孩子都要。
這樣比你說的兩千,一個月多出八千。你就可以請個非常好的阿姨,來幫助看孩子。
我認為這個方案,比你目前的方案好:等于你拿男的的錢幫你養兩個孩子。何必那么客氣,失去一個孩子,還只要兩千撫養費?
當然這取決于你。一般來說,你這種情況,去法院判,法院會把女兒判給你,并且判3-6千撫養費(取決于對方的工資水平)。因對方工資較高,肯定是會判5-6千的。
我覺得你不如一閉眼,管他要一萬一個月撫養費,把兒子也爭取過來得了。
如果你覺得他執行風險太大,那就只要女兒,把撫養費提高,提到6千左右。
找個律師,出一個沒有漏洞的離婚協議,公證處公證,這樣能保障他執行。你多找幾個律師聊聊:會有人很好的律師減免你的費用的。
一般來說,就只讓律師出個協議,遇見好心的律師,可能要你個一兩千就行了。這個錢不要省--這是你娘倆以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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