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將于6月30日截止。符合條件可以退稅的,要抓緊時間了,別錯過了最后申報期限。在這里,我們總結了5種可以申請個稅退稅的情形,供大家參考。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在聊個稅退稅情形之前,先給大家普及一下匯算清繳的概念:
匯算清繳是一個稅務上的專業術語,簡單來說,就是實行預繳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之后,納稅人需要跟稅務局算一算賬,看看預繳的稅款是交多了,還是交少了。
其中,預繳交多了的,可以申請退稅;預繳交少了的,需要進行補稅。
具體到個稅而言,有經營所得匯算清繳和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根據政策規定,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計算,大致要點如下:
1、納稅人匯總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
2、用匯總的收入額,減去減除費用,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得到一個余額(應納稅所得額)。
3、根據稅率表上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算出應該繳納的個稅數額,再用這個數額減去已經預繳的稅款,得出應退或應補的稅額。
上述內容落實到公式上,就是下面這個樣子: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納稅年度內已預繳稅額。
不過,由于稅務部門提供了數據預填和自動計算服務,所以大家在實際操作中,體會不到復雜的計算過程。
從上述計算公式來看,想要實現個稅退稅,一個大的前提條件是:預繳稅款>應繳稅款。簡單來說,就是你多交稅了。實踐中,常見的個稅退稅情形,主要有以下6種:
1、年綜合所得收入額,沒有達到個稅起征點,但平時預繳個稅了。
比如,小明在2023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1萬元,2-12月每月取得工資薪金4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假設,小明每月專項扣除額為2000元,沒有其他扣除項目。那么:
(1)小明1月份預繳了個稅=(10000-5000-2000)×3%-0=90元。
(2)小明2023年度年收入為5.8萬元,未超6萬元,本來無需繳納個稅。
(3)小明在辦理2023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申報的時候,可以申請退稅90元。
2、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項,但是預繳時,沒有享受扣除。
比如,小明在2023年度綜合所得收入12萬,可以享受的專項扣除為2.4萬,有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2.4萬元預繳時沒有享受,無其他扣除項目。那么:
(1)小明2023年度已經預繳的個稅稅額=(120000-60000-24000)×3%-0=1080元。
(2)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后,需要繳納的個稅稅額=(120000-60000-24000-24000)×3%-0=360元。
(3)小明可以申請個稅退稅額=1080-360=720元。
除了專項附加扣除外,稅優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個人養老金、符合條件的捐贈等扣除,本質上一樣,不做贅述了。
3、自由職業者,沒有工作單位,只取得了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
這種情況下,由于減除費用,自己繳納的社保、公積金費用,以及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項,都是匯算清繳時,才能扣除,所以一般情況下,會產生退稅。
4、除了工資之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之類的收入,可能會產生退稅。
原因在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率很高,扣稅很多,如果本身年綜合所得收入不是很高的話,會有預扣率和適用稅率的差額,進而產生退稅。
5、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并入綜合所得,適用了更低的稅率,會產生退稅。
比如,小明2023年取得工資7.2萬,取得年終獎5萬(單獨計稅),可以享受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費用4.44萬,沒有其他扣除。那么:
(1)小明工資部分,不需要預繳個稅。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需要預繳個稅=50000×10%-210=4790元。
(2)匯算申報時,小明將年終獎并入了綜合所得,需要繳納的個稅=(72000-60000-44400+50000)×3%-0=528元。
(3)小明可以申請個稅退稅額=4790-528=4262元。
最后,以上情形只是常見情形,僅供大家一般參考,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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