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0期】
自最高檢部署“檢護民生”專項行動以來,汝城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做實司法為民,用心用情辦好關乎人民群眾利益的民生案件。
情況簡介
社區、鄉鎮是城市行政管理的基層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出于發布工作動態等基層管理需要,各社區鄉鎮普遍設置了信息公開欄,這樣方便了管理,也保障了廣大群眾的知情權,但同時也存在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的風險。
近期,有犯罪嫌疑人在郴州市轄區范圍內流竄作案,通過村務公開欄獲取農村特困供養人員、 低保戶、殘疾戶或留守老人等個人身份、電話等信息,假冒民政部門或鄉鎮工作人員身份,向上述人員“精準”行騙,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針對上述問題,汝城縣人民檢察院對各鄉鎮街道開展公民個人信息保護行政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以公開聽證+檢察建議方式,有力度更有溫度的開展檢察監督。
經實地 走訪發現,我縣部分鄉鎮村務公開欄公示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殘疾人補助等政務信息時,未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公示人的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銀行賬號等敏感信息未采取“去標識化”處理,存在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隱患,侵犯個人隱私,損害了社會公益利益。
組織公開聽證 提升監督公信
為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有效回應社會關切,提升監督效能與公信力,6月19日,我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我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鄧慧麗主持,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及相關單位應邀參加。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解讀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本次聽證的焦點議題;各參會人員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相關單位開展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工作等議題充分發表意見,經 集體討論,最終一致認為相關單位在政務公開和村務公開時,應嚴格審核信息公開內容,作出必要的“去標識化”處理,確保公民信息和個人隱私得到保護。
制發檢察建議 力促監督實效
經充分聽取聽證員意見,我院針對消除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隱患向相關單位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全面審查轄區內已發布的公開信息,撤回涉公民個人敏感信息的公示信息,對需公開的公民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去標識化”,并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有效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泄露。
下一步,我院將堅持依法能動履職,持續深入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加大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司法保護力度,以公益訴訟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文字:鄧百川 何琴
圖片:劉泉極
編輯:劉泉極
一審:許華盛 二審:歐陽介 三審:羅 敏
汝城縣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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