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又迎來了重大變化!我們打開個稅APP,在收入納稅明細中,可以發現:新增了5個納稅項目的顯示。
新增的項目分別是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財產轉讓,以及偶然所得。
加上之前已有的綜合所得四項: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個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中,囊括了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所得的所有項目。
對于這次變化,有人稱之為:這是個稅APP的一小步,但可能是未來個稅征管的一大步。那么,這一“步”對于個人有什么影響呢?我們認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個稅APP新增的五大納稅項目,意味著稅務部門對于個人收入的監控范圍正在逐步擴大。
在以前,稅務部門可能主要關注工資薪金等常規收入,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來源的多樣化,其他形式的收入也逐漸成為稅務部門關注的焦點。
這次變化,或是稅務部門適應新時代發展需求,加強稅收征管力度的重要舉措。
2、個人“全口徑”收入及稅費“一人式”智能歸集,讓個人所有的收入,在稅務系統里,都一清二楚。
對于高收入、高凈值群體來說,這次變化可能意味著他們的“籌劃”手段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以前,他們可能通過各種手段來規避稅收。但現在,隨著稅務部門對個人收入監控范圍的擴大,這些手段可能不再那么有效。
他們需要更加謹慎地規劃自己的財務和稅務,以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3、這次變化還可能對我國的個稅改革產生深遠影響。
隨著稅務部門對個稅征管體系的完善,個稅改革可能會進一步推進。
首先,擴大綜合所得范圍是一個可能的趨勢。
目前我國的綜合所得主要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收入來源的多樣化,未來可能會將更多的收入納入綜合所得范圍,以實現更加公平的稅收制度。
其次,實現所有項目統一稅制也在逐漸成為可能。
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采用分類征收的方式,即不同形式的收入采用不同的稅率和征收方式。
這種方式雖然簡單易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公平和不合理之處。如果能夠實現所有項目統一稅制,不僅可以提高稅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還可以簡化稅收征管流程,降低征稅成本。
另外,實現按家庭收入征收個稅也有望成為現實。
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主要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征收,沒有考慮家庭成員之間的經濟關系。
如果能夠實現按家庭收入征收個稅,不僅可以更加準確地反映家庭的經濟狀況,還可以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的看法。
稅務部門對于這次變化給出的回應是:新增的顯示項目只是方便有相關收入的個人在個稅APP里更加便捷地查詢相關收入和個稅明細,并不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也許,目前階段,確實不會有實質性改變。但毋庸置疑,將個人所有收入都匯總到個稅APP中,是有進一步規范個稅征收趨勢的,大家應加強對個稅相關涉稅風險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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