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令第783號《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新一輪清理違規稅收優惠政策啟動,對各類“稅收洼地”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具體情況一起來看看吧!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內容,將被限制。具體包括:
簡單來說,就是《條例》通過限制出臺沒有上位法依據的特定經營者優惠政策、財政獎補,來確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成本上享受平等的待遇。
其實,2024年以來,“清理地方違規稅收優惠”已經在多個場合頻繁出現: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稅務總局新聞發布會、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國家發改委公告等場合,都有提及。
實踐中,多地已經付諸行動,開始對稅收優惠、稅收返還、稅收園區返稅、納稅貢獻獎勵等一系列政策進行專項清理:
比如,江西發布文件要求:2025年前逐步取消特定行業、企業的財政返還政策,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
比如,浙江發文表示:逐步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取消各類區域財政收入全留貨增量返還政策,確需支持的通過規范的轉移支付安排。
再比如,上海發布的整改“二十條”,更是直接明確:立即清理與稅收掛鉤的產業扶持政策,全面禁止稅收優惠政策招商行為。
具體到企業方面,則有多家企業收到通知,要求返還違反規定發放的稅收獎勵和產業扶持資金。甚至一些注銷的企業,由股東和實際受益人根據股份占比情況依法承擔資金返還責任。
以上種種,都在說明:這次,對于清理違規稅收優惠,是動真格的了。在這種背景下,建議企業重點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以后稅收返還是否還會有?園區還能否返稅?之前獎勵給企業的稅款補貼會不會進一步追繳?一些相關的稅收洼地“籌劃”是否還可行?
具體答案或許等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出臺,才能揭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杜絕一些不合理的稅收優惠以及財政補貼,已經成為未來的一個大趨勢。
其實,這未嘗不是一件壞事。畢竟,一直以來,各地為了招商引資,出臺了大量的各種優惠、補貼政策,雖然短期內吸引了很多企業入駐,但帶來的結果可能并不盡如人意:
很多地方稅源沒有增加多少,補貼倒是發出了很多,甚至有些園區成了偷稅、漏稅、騙取補貼的“天堂”。
這不僅造成國家稅款流失,也給本就有很大壓力的地方財政,雪上加霜。
《條例》雖沒有完全“一刀切”的禁止,但嚴格限制了各地給予一些特殊企業的特殊稅收和財政優惠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這不僅可以堵塞一些“騙稅、偷稅、騙取補貼”的通道,也能讓企業處于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之中。對于企業而言,我們建議:
1、在入駐某地時,應慎重考慮相關政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穩定性。
2、部分受影響較大的企業,應及時調整業務模式,比如靈活用工平臺。
3、謹慎考慮單純的利用“稅收洼地”進行籌劃。
4、杜絕利用“稅收洼地”進行虛開、偷稅等涉稅違法行為。
5、排查已享受、正在享受的相關優惠、返還情況,提前做好應對安排。
最后,以上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作為實際操作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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