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盜竊案,能夠驚動中央,甚至讓毛主席親自出面,轉告中南局書記鄧子恢:“你不開除他,我就開除你”?
在毛主席的直接干預下,時任武漢市委書記、第一、第二副書記、市長、副市長、公安局長還有衛生局負責人、二院的書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分。
甚至有人鋃鐺入獄,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人民日報》都為此發表了社論。
二十年后,風波再起,還鬧到了周總理辦公室。
一切的一切,還要從1951年4月說起。
“冤枉你的人,比你還知道你有多冤”
1951年4月14日,武漢市公安四分局逮捕了武漢市第二醫院的一名普通職工:紀凱夫。
理由是:紀凱夫在4月12日,在醫院總務科盜竊公款1200萬元(舊幣)。
這個處理結果在二院內部引起了軒然大波,同事們普遍認為抓錯了人,紀凱夫絕不是盜竊犯。
而紀凱夫也是直呼冤枉:“如果是我偷的,放回去之后,為什么還要報警?為什么還要抓著不放?”
紀凱夫一口咬定,本案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二院監委、黨支部書記王清。
時間回到4月12日下午6點,當時已是下班時間,醫院的職工們有的回家,有的則在食堂吃飯。
幾名工作人員,從總務科門前經過時,發現了幾張散落的鈔票。
進去一看,保險箱已被打開,丟了整整1200萬。
地上的散鈔,遺落在走廊上和院長,監委辦公室的地上。
他們沿著散落的鈔票,一直走到了辦公室外面的陽臺上。
電線磁頭上,一個小花布包赫然映入眼簾。
旁邊還站著一個高大的身影:醫院監委、黨支部書記王清。
工作人員打開花布包,發現里面裝著一沓的錢。
清點之后大家發現,包里的和地上的散鈔,加起來正好是1200萬,跟總務科保險柜里的存款數目相符。
王清得知了來龍去脈后,立刻吩咐紀凱夫、楊世民二人把1200萬放回保險柜。
由于分文未少,所以沒能引起大家足夠的重視,也沒人想過報警。
紀凱夫越想越不對,擔心以后再出現此事,最終還是選擇了報案。
沒想到,紀凱夫卻把自己送了進去,還掀起了一樁耗時37年、驚動毛主席的大案。
紀凱夫被抓,是市衛生局副局長宋瑛、二醫院監委、黨支部書記王清的決定。
他們的理由是:紀凱夫有個當國民黨的哥哥。而紀凱夫之所以報警,是“賊喊捉賊”。
而且偷盜案發生后,紀凱夫一直密切觀察王清的行動。
不過,醫院的同事們,都認為這是宋瑛、王清二人聯手給紀凱夫做的局。
早在1950年,時任第一醫院院長的宋瑛受到了檢舉,檢舉信直接送到了中央。
宋瑛一直認為是紀凱夫寫的控告信;紀凱夫當著宋瑛的面,對比了筆跡,證實了自己的清白。
盡管水落石出,可二人還是結下了梁子。
至于王清為何要冤枉紀凱夫,原因很簡單:脫罪。
這起案件,王清的疑點很大。
首先,發現裝著贓款的小花包時,王清就站在旁邊,而且視而不見;
其次,有職工表示,曾在王清家里,見過跟這個小花包一模一樣的花紋、布料;
最后,王清身為醫院書記,在偷盜案發生后,不想著捉賊,反而是“冷處理”,明顯是想息事寧人。
只要把紀凱夫送進去,王清就可以“萬事大吉”。
香港來信,紀凱夫是大特務?
“絕不可能是紀凱夫!盜款案發生時,他在食堂帶著一個職工的小孩吃飯。他抱著小孩上樓發現走廊上的鈔票已是第八個人了。發現院長、監委辦公室地上有鈔票和王清站立在陽臺上和身旁掛著的錢包的,也不是他一個人!”
醫務科科長孫麥齡堅決的表示:“警犬嗅過小花包的皮帶扣以后,走到王清身邊狂吠不止。恰巧,王清的皮帶上也缺了一圈!”
4月15日,孫麥齡和幾名同事,一起到中南局紀律檢查委員會,為紀凱夫鳴冤。
紀委秘書長李之璉,聯合衛生局、公安局、二院等多部門,召開了案情分析會,得出結論:指控紀凱夫偷盜,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
因此,紀凱夫得以保釋。
而紀凱夫剛在家睡了幾個囫圇覺,4月底竟然又被抓了。
他這次的“罪名”不是偷竊,而是“陷害”。
紀凱夫出來后,宋瑛直接找到了武漢市副市長周季方:“很顯然是紀凱夫陷害王清的。紀一貫在醫院表現不好。我們相信有問題的是紀凱夫而不是老黨員王清。紀凱夫回家后,已一天不到醫院,家里也不見人,晚12點以后還未回家,恐怕逃走出事?!?/p>
4月17日,紀凱夫再次被捕。
事情完全鬧大了,驚動了武漢的領導班子。
市委書記張平化作出指示:“盜案的可能性很小,(紀)陷害(王)的可能性大”,這自然就排除了王清的各種嫌疑,而集中力量追究紀凱夫。
市長、市委副書記吳德峰聲稱:“王清盜款的證據越多,恰恰就是反證越多”。
顯然也是毫不懷疑王清,自然也認為紀凱夫是“陰謀陷害案的策劃者”。
宋瑛也利用影響力,鼓動大家積極寫舉報信,坐實紀凱夫的罪名。
一時間,紀凱夫成了眾矢之的。
有關人員對紀凱夫展開了長達60個小時的不間斷審訊,不準家屬探望,不準送衣物。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這個至暗時刻,有人從香港給紀凱夫寫了封信。
信中的這么一句話,讓紀凱夫跟“特務”掛上了勾:“久未得消息,近來工作開展如何?盼照黨方指示,迅速推進,并隨時作報告,以作黨方之依據及參考?!?/p>
武漢市里認為,這封信就是紀凱夫充當間諜,出賣國家利益的證據。
中南局紀委認為,信雖然來自香港,有可能是特務機構寫的,也有可能不是,而是別有用心之人有意制造混亂。
“紀凱夫案”37年,5次反復,驚動毛主席、周總理
距離10月10日限期破案的時間越來越近,中南局紀委紀檢處長樊德智親自掛帥,聯合中南軍政委員、公安部、衛生部、最高檢中南分署、最高法中南分院等11家單位,進駐武漢市第二醫院,對“紀凱夫案”展開調查。
對于檢查組的到來,二院從院長、科長、科主任、醫生再到廣大員工,都表示了熱烈歡迎和積極支持,他們還自覺的組成了“盜款案檢查委員會”以配合、協助檢查組的工作。
相比之下,王清神色異常緊張,甚至是對抗。
檢查組先是還原了案情經過,又走訪了醫護人員和醫院的職工,還對紀凱夫、王清二人分別作出審問。
經過三個星期的調查,檢查組得出結論:王清是盜款并同宋瑛合謀嫁禍于紀凱夫。
12月中旬,檢查組結束了工作,撒離醫院,起草了對此案的盤查報告。
北京來的干部回去以后,將案情原原本本的向上作了匯報,并將其作為“三反”的典型案例,上報給了毛主席。
毛主席作出指示:迅速處理涉案人員。
毛主席委派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紀委副書記安子文,給中南局書記鄧子恢打電話:立即開除周季方的黨籍。
畢竟,是周季方偏聽偏信了宋瑛的讒言,才擾亂了案情的走向。
“需要作出這么嚴重的處理嗎?”當時,鄧子恢還不了解案情,托安子文再請示毛主席,看看能不能從輕處罰。
毛主席的態度很堅決:“你不開除他,我就開除你!”
而且,毛主席聽說了紀凱夫的遭遇后,十分關心,要求鄧子恢立刻前去慰問。
鄧子恢聽后,不再多說,立刻照辦。
毛主席依舊放心不下,在1952年元旦前,一封電報拍給了中南局:周季方壓制民主,打擊報復,侵犯人權,立即逮捕法辦。
鄧子恢立刻召開中南局黨委會議,并作出如下決定:市委書記降為副書記;市委第一副書記和第二副書記,全部撤銷工作;公安局長嚴厲批評。
此案的主謀王清,被判以6年有期徒刑;宋瑛則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毛主席親自點名的周季方,處有期徒刑9個月。
可是到了70年代,王清、宋瑛又鼓動子女,再次污蔑紀凱夫,事情一直鬧到了周總理那兒。
周總理辦公室派人對他們進行了勸阻,指出“紀凱夫事件”的處理是毛主席親自批示的。
沒曾想,到了1978年“紀凱夫案”又翻了出來。
事情一直到了1988年,才總算塵埃落定。
在37年的漫長歲月里,“紀凱夫案”經歷了五次反復,驚動了毛主席、周總理、薄一波、李先念等多為高級領導人。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每一個作奸犯科者,都遭受了應有的懲罰。
參考文獻:
李之璉.中南海直接干預的紀凱夫案件[J].炎黃春秋,1993,(10):4-16.
萬迪宏.驚動毛澤東的“紀凱夫案件”[J].文史精華,2004,(09):21-24+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