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在網絡上,有個呼吁持續不斷,就是支持將拐賣兒童的人販子判死刑。
原本,我是不太同意的。
因為從法律角度,某些故意殺人罪都不能判處死刑,拐賣兒童罪也必須根據具體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來確定,不能以死刑一刀切。
并且,如動輒判處死刑,可能并不會有效降低犯罪率。反而增加人販子其鋌而走險、殺害兒童的風險。
從歷史上來看,漢朝拐賣人口要處于磔刑,也就是通常說的“千刀萬剮”,但漢朝拐賣人口的事情一點不少。
法理是這樣的,但是,我想重復一句但是,人販子讓人可恨的程度,并不亞于殺人犯;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比許多殺人犯更嚴重。
有的人販子本身就是故意殺人犯,十分兇殘,若拐賣的孩子如果記事較多,或者反抗激烈,就會遇害。就算沒有對孩子直接動手,很多人販子也干了間接殺人的事。
數年前,我認識了被“梅姨”拐賣的申聰,他一歲多的時候,生生被人從出租屋搶走,母親的精神受了重創,父親找了他十五年,通過DNA比對,才有了一家人重逢的奇跡。
像申聰這樣的,屬于非常幸運。他父親給我講過太多因孩子被拐賣導致的慘劇。
有一個孩子被拐賣后,爸爸找了兩年都沒找到孩子,之后精神崩潰自殺了,還有一對孩子被拐的夫婦,找了三四年,丈夫得了抑郁癥,突然提出想回老家,在火車上去上廁所,悄然打開車窗,跳了下去。
直接造成這些悲劇的人販子,該不該判死刑?他們不但殺了人,還誅了心。
再比如拐賣楊妞花的人販子余華英,曾陸續伙同丈夫或情夫拐賣17名兒童。這些兒童來自12個家庭,其中有5個家庭均被余華英一次拐走2個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遺棄。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郁而終。從法律上說,余華英絕對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而且,這些孩子在拐賣的過程中,還受過她的毆打和虐待。我覺得,死刑對她來說,已經是輕判了,如果漢代的刑罰還能再拿回來,千刀萬剮才能解恨。
今天,只有死刑,才能讓余華英這樣的惡魔,垂頭喪氣、雙手發抖”;只有死刑,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懾作用,體現法律的公正性與嚴肅性。
只有死刑,才能讓楊妞花英年早逝的父母名目,才能告慰那些被人販子毀壞了的家庭。
感謝楊妞花,這個了不起的姑娘,憑著自己的記憶,勇敢執著地將余華英送上法庭,讓其受到應有的嚴懲。她沙啞了的聲音,奪眶而出的淚水,都讓我為她感到驕傲,她 的名字應該被歷史銘記。
楊妞花在為母親修墳時,一只大蝴蝶剛好落在她親人肩上,或許,這是她的媽媽帶來的寬慰。
正義盡管遲來,惡魔必有報應。
小時候的楊妞花被父親抱在懷里
原本,法律的權威就來自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就像一句電影臺詞“辦的不是案,而是別人的人生”。
別人的,也是我們的人生。
另外,我曾寫過一個尋找弟弟的事,去年,主人公的弟弟找到了,一家人再次團圓。
感謝警察叔叔,感謝DNA技術。希望有朝一日,每個人從出生,就統一DNA信息入庫,讓人販子無隙可乘。
愿天下無拐。
歡迎轉發,點贊,點在看。
另外,還有一件重要的事,請將公眾號加星標置頂,才能第一時間看到我的文章,感謝大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