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2021年,本人由于“藍色錢江案”期間,從部分網友對于杭州坊間一些資料予以“傳說”當中,得知了“雪兒”這個名詞!
“雪兒”在杭州四季青創業人物當中,可以說是比較有名的人,然而網上有傳聞所謂“‘訃告’”說其人是于“2020年2月14日”跳樓自殺,傳言其人為情所困,然而其人被傳“身家25億”是否過于夸張?的確有人說其人年流水也是過億的,但是一個身家如果有“25億”人民幣現金流水的女人,或者哪怕總資產是有“25億元”的女人,應當絕不至于為情自殺,或者說特別在“2月14日”這一天跳樓(“2月14日”:西方情人節。),所以對于其人死因,當時有的網友受到林生斌事件而進行猜想,對其人之死亡,于其他案件當中有的女人死亡之事予以“聯想”,說是不是兄弟堂等等,于是再度涉及一個問題:
即這類女人為何輕易上當?
(圖1)
”。
(來源:“拿柳葉刀的民宿大叔”,《身家25億的杭州四季青檔口老板娘香消玉殞,為情所困抑或資金斷裂?》。)
(圖2)
”。
“兄弟堂”的事情,我們雖然不知,更多人對于一些案件屬于百姓之議論,過去民間對于一些案件看法純粹背后討論,畢竟,并不是每個人對“安徽補漏幫”背后的“神秘”性“了如指掌”之外,更多猜測還有譬如此事是否與“人販子”有關等等,有各類猜議。
現如今。
因為網絡的關系。很多網友會把他們的猜測或者議論直接發在網上,而造成了新一步的輿論,所以我們需要去對一些所謂輿論進行再次的辨認,從而去確定這些輿論到底是不是準確的。
所以,“兄弟堂”的事情,我們雖然不知道。但根據過去與“雪兒”有過交流或者“交往”的人猜測,這雪兒在感情上出了大問題,所以不值得啊!不值得!
……所以甭管民間有各種議論,關鍵在于,暴富之后,如何守住自己的心?對于刑警而言,通常會配合紀委進行調查工作,以及在一些冤假錯案當中還受害者以公道。
那么,在如今網絡社會的前提下,我們網警又是如何面對詐騙或者一些女人在騙局面前,盡量減少損失的呢?……雖然雪兒之事,人家是法律上的夫妻上被網友們議論紛紛。
但是更多在現實詐騙案當中,真實的財產狀況,不一定是“上海拆白黨”那樣隱晦,可是對于網警從業者而言,堅守道德本心同時,對于詐騙犯方面的研究,也值得我們進一步學習與關注。
而在更多詐騙案當中,不像是過去上海拆白黨的形式,很多時候可能當事人家庭隱私太多涉及,很多人也無法報案,從而導致一個家庭出現重大損失,而難以挽回,甚至其他解決問題的“形式”出現之后,那么面對明顯詐騙,我們應當予以預防之外,對于更多隱患比較大的“隱性”案件,又當如何“抉擇”?
本書不在于教誨他人如何避免成為雪兒那類所謂“為情所困”,上了愛情的當的人,而且是不是愛情,也很難說!但本人長期致力于防詐騙宣傳,對于社會之現實,各方面案件有關關注,故而對于詐騙案當中一些很容易導致當事人出現嚴重問題或者重大經濟損失之事,予以調查和研究。
從而減少社會犯罪率同時,促進社會進步,這是本書的寫作意義!
本人也希望更多人避免上當同時,能夠遵紀守法,成為一個合格公民的同時,愛黨愛國,在人生重大問題和關鍵婚姻大事上,絕不自欺欺人,否則,必定即便你不一定是雪兒那樣的財富“游泳者”者的話,也遲早溺死在貪婪的美夢里。
所謂財富游泳者,即從不屬于自己!
故,在財產安全一事上,且行且珍惜。
方曉莉
2024年11月2日
(備注:本人之所以說“雪兒”是一個名詞,是因為這個名字在眾多四季青從業者當中,尤其是老板當中,成為一個非常忌諱的名詞,故而前面我說“雪兒”是個名詞。
謹慎為妙。)
第一章 2016年案件:冒充女老板“微信”騙取轉賬
坦白講,這個案件不一定完全屬于“騙取‘轉賬’”的類型,它更大意義上屬于騙取貨款,尤其是對已經進貨的店主來說,尤為關鍵。
事情是這樣的。
內部員工,年收入近十萬,為何“叛變”?
小美是行業當中的一名營業員,其人在杭州“四季青”某處做營業員,老實說,這人屬于內部員工了,對于服裝行業的四季青從業人員來講。
但對于另外一家店的吳小姐(年輕的創業女老板)來講,小美的行為就不太“友好”了。
(1)有空子可“鉆”!
將近年底,服裝店生意開始變得比以往更加繁忙。
四季青一家服裝店女老板吳小姐是做女裝的,大家知道,四季青服飾城在杭州這邊有多家,都比較有名。
根據網絡百科資料顯示,在百度百科詞條根據“杭州四季青服裝市場”詞條進行“搜索”,你可以查閱到以下地點方面的名詞,如:“意法服飾城、蘇杭首站女裝市場、老市場、九天國際、四季星座、新杭派、保太和、之江女裝、一號基地、四季錢塘、置地國際、好四季箱包城、濱江女裝市場……”,對于杭州本地市民或者在這邊旅居或者創業、工作人群來說,你去過哪幾家?
吳小姐是四季青市場當中其中一家服飾城做生意的,到了年底的話繁忙,對于創業者的她來說,當時也沒有想太多。
那是在九月底,另外一家“服裝市場”做營業員的小美到了她的店里挑衣服。
當時吳小姐因為“繁忙”所致,其人便沒有更多去關注此人所謂“轉賬”的“錢”有沒有真正到自己賬上,此人當時因為忙,只是看了一下小美給對方看的轉賬記錄:當然,當時是小美快到付款的時候,看對方忙,說:“那我微信轉賬給你吧。”
(圖3)
吳小姐同意后,此人便轉賬到了對方微信上,但小美發現,這吳小姐居然只是看了下自己的“手機顯示屏”:然而其人并不去對自己的手機那邊進行復盤,或者檢驗,故而小美意識到,這是一個“可趁之機”,身為服裝行業從事者也是四季青內部人員的小美知道服裝行業的節奏,故而此人大概“窺探”了下周圍蹤跡,料想如果這個吳小姐這邊行業生意好,即便自己在這當中“揀”點便宜,料想不會發現,尤其是將近年關,這生意越來越好的情況下,去做點事情,也無妨啊?……于是小美雖然才“18歲”,卻因為這個貪念,在后面被上城區警方所拘留。
(當時,吳小姐在以為小美已經轉賬的情況下,便將衣服交給了小美:這當然是吳小姐后來報案后,小美交待此事,大家才知道,小美原來是因為這個事情,所以鉆空子了。)
小美回去后,尋思著,既然吳小姐那邊有“空子”可鉆,自己為何不去試試看呢?……于是,此人將自己這邊不常用的一個微信號進行了資料“修改”,比如頭像改成“吳小姐”的微信頭像,昵稱呢?也改成吳小姐的微信昵稱,這樣一來,假如吳小姐持續上當的話,那么一旦對方出示自己這邊所謂“手機”證據,那么吳小姐肯定以為自己已將其人之需要的“轉賬”支付到了自己手機的微信上,實現冒名轉賬之獲利。
實為詐騙行為。
(圖4)
(圖5)
三天后。小美以偽造好的資料,去吳小姐那邊開始實行詐騙。
其人在這次“試水”當中,以七八件女裝之“形式”挑選好后,然后此人看吳小姐還是很忙的樣子,其人便將自己的微信轉賬之記錄(當然是偽造好了的轉賬記錄。)“示意”給吳小姐看!
吳小姐一看,對方有自己的微信頭像和“昵稱”:不就是自己的賬號嗎?……于是吳小姐看了后,便誤認為這個轉賬是真到自己賬號上了。
卻沒有及時察覺自己這邊的資金,已然被騙!……對四季青店主而言,很多衣服進貨之后,他們屬于自己的貨款在那邊進行抵押一般,要是賣不出去,后果也是比較嚴重的話,也很容易導致生意失敗,而欠下不少債務呢?……所以對于店主而言,這不單單只是騙取衣服之外的事情,更嚴重的是,實則是對貨款方面的欺詐。
當然這是生意人背后的事情,卻也不得不提防罷了!……呵。
而小美在第一次“詐騙”當中予以“得逞”之后,此人“如法炮制”:后續每隔幾天便實行“作案”之機,如是多次,在“五六次”后,其人所得“服裝”有“30 余件”,根據“交通91.8”對于此事記錄,是這樣說的:“……服裝30余件,有外套、裙子、圍巾等,總價值7500多元。”,那么終于讓吳小姐發現了不對勁!
畢竟,吳小姐雖然忙,但事后其人卻發現,怎么那個人的轉賬自己這邊總是發現也沒有收到呢?……真是奇怪。
于是,吳小姐進行了報案。
當時,此事由上城區望江派出所分局“接案”,并協同分局網警大隊展開調查,于是在2016年12月14日,河南人小美在上城區某暫住地被擒獲。
(圖6)
“據悉”:犯罪嫌疑人小美將自己其中一個微信號的頭像與“昵稱”設置得與受害者吳小姐的收款微信頭像與“昵稱”一模一樣,而達到詐騙目的!一旦其人謊稱自己已經轉賬給了吳小姐,吳小姐一看,對方那邊的確轉賬到了自己的“微信”上,便放松警惕,而將衣服交給了小美……但事后其人卻發現,自己這邊轉賬根本沒有說到小美之前所“出示”的轉賬,說明這其中必定有問題,所以吳小姐之報案,即便一開始還沒及時察覺,時間一久,小美的事情,也便引起了懷疑!
根據警方搜尋所得,小美所住地有部分服裝來自于之前從吳小姐處“虛假購買”所得,據說此人騙去的服裝以轉賬形式之虛假“名義”而獲得之外,部分服裝自己“穿”之外,另外一部分用來“售賣”之用,而從中牟利。
而此人從吳小姐處“詐騙”所得“金額”大約為“7500”多元樣子,根據資料曝光,那些衣物價值大概是在7500元左右。
那么小美是否很貧窮呢?……作為同樣四季青從業人員的她,也屬于內部人士了,對于服裝店一些事情,其實是有所耳聞的。
那么為何要鉆空子呢?……以為是另外一個服裝市場的營業員便可以在這個服裝市場當中予以牟利而進行詐騙嗎?……這到底是欺生,還是不欺生呢?
好在吳小姐及時警惕,而避免了進一步的損失。
上城區警方以小美涉嫌“詐騙”之罪名,將其刑事拘留!根據調查,此人河南人,18歲,當時在四季青另外一家服裝市場作為營業員,其實生活并不是那么困難,每個月收入有“七千多元”(差不多等于之前小美從吳小姐處“詐騙所得大概7500元財物所得金額抵扣了。”。),所以對吳小姐而言,假如小美不被自己及時發現的話,大概此人持續作案,犯罪金額會大于“7500元”!但是一切沒有如果!
關鍵在于小美當時才18歲,盡管是從河南來到杭州打工的人,也在杭州這邊有了一份相對穩定的工作,畢竟每個月月收入7千多元外,此人如果銷售得好,另外還有提成,也就是說,一年收入近十萬元!
這小美所行,實在令人嘆息!
事后,對于小美之竊行,他人之問為何如此?……小美說,只是一時貪念!……那是一時貪念嗎?
若是一時貪念?有沒有考慮到后果呢?……
所以這件事對大家的教育是除了要加強員工培訓之外,從事創業的工作者對于自己商業上的事情進一步“謹慎”之外,對于行業內不管是哪里的員工,也要加強心理教育以及法律教育方面的意識培養,防止犯罪。
而對于未滿18周歲或者剛滿18歲的一些年輕人從業當中,我們也需要加強對他們法律方面的一些教育,從而減少社會犯罪,畢竟年輕人如果很早出來打工或者創業,社會上誘惑諸多,很容易一時迷失了自己,而犯下大錯。
所以社會有責任在這件事上,予以糾正。
(2)貪念的約束
對于小美之行,小美認為是一時“貪念”,但她的行為也給河南人丟臉了。
對于在外打工的人,也時刻牢記著一個人在外地,也不要給家鄉丟臉,因為很多時候,你一個不慎,他人的印象很容易導致地域歧視和其他問題。
地域歧視和不應當有的社會地域而引起的糾紛,是值得警惕的!
但人在外地他鄉,無論今后是否在這里扎根,應當謹言慎行,千萬不要做犯法的事情。
畢竟,并不是每個河南人在外地,都會鉆別人的空子,而去盜取錢財。
或者詐騙。
本文參考資料:
1.“拿柳葉刀的民宿大叔”,《身家25億的杭州四季青檔口老板娘香消玉殞,為情所困抑或資金斷裂?》;
2.“中國質量萬里行”,《身價25億女老板跳樓?該事件真相究竟如何》;
3.錢江晚報,《四季青小老板被騙哭了 當面微信支付的客人其實根本沒付錢》(錢江晚報記者 陳鍇凱 通訊員 程建喜 傅怡);
4.“杭州交通91.8”,《“四季青年底大甩賣,杭州女老板忽視了一個細節,被騙到哭……套路太深!”》,“記者:小凱 通訊員:程建喜、傅怡”(杭州“交通91.8”“原創”稿件。);
5.百度百科,詞條“杭州四季青服裝市場”,歡迎閱讀。
(備注:本文當中,“圖3”-“圖6”圖片,來自于文章《“四季青年底大甩賣,杭州女老板忽視了一個細節,被騙到哭……套路太深!”》,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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