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成化十八年(公元1482年)三月,秦王朱公錫向朝廷上奏,稱伯母秦懷王妃張氏薨逝,理應與伯父合葬,請陛下派遣官員來西安督修。此外懷王墓園沒有享堂,這次也請一并修建。對此,當朝皇帝明憲宗朱見深一一允準。
丁丑,秦王公錫奏:“伯父懷王薨逝時,未有合葬事例。今王妃張氏薨,宜如例差官添壙合葬。”上從之。尋又以享堂未立,乞如例構造。亦從之。—《明憲宗實錄卷二百十三》
憲宗朱見深畫像
這里略作解釋,秦懷王朱志均死后無嗣,由其弟富平王朱志(土挈)以“兄終弟及”的方式進封秦王,即朱公錫之父秦康王。所謂的享堂,就是供奉已故親王牌位的地方。秦藩首封親王朱樉的享堂,面闊七間,高約八米,占地面積近四百平方米,可謂規制宏大。
對于早已故世的伯父,寡居已久的伯母,都能如此上心,這位秦王殿下似乎為人相當不錯。那么既然如此,他又怎會鬧出向皇帝行賄的鬧劇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秦王家族,在憲宗成化年間的故事。
秦惠王朱公錫
朱公錫,秦康王嫡長子,正統十一年(公元1446年)冊封為秦世子,天順二年(公元1458年)襲封秦王。
- 王府與有司的關系
由于首封秦王太祖嫡次子的身份,秦藩一直被稱為”首藩“,自然也是朝廷重點關照的對象。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二月,總督陜西軍務、右副都御史項忠上奏,稱陜西都指揮僉事樊盛“才力可用”,只是因為“聯姻秦府”,所以才“帶俸閑居”,甚為可惜。
然隔遠府第三百里之外者,例所不拘。今固原去府不啻千里,乞令往代馮杰守備。事下兵部,議如其言,俱從之。—《明憲宗實錄卷六十三》
固原古城
固原衛,位于今寧夏固原市,明代九邊重鎮之一,去年剛從固原守御千戶所升格而來,在西北邊地防務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上文中的馮杰,守備固原指揮同知,是制造了滿四之亂的罪魁禍首之一,當年六月被依律處決。
樊盛的能力顯然相當出眾,所以朝廷既不想讓他留在西安吃干飯,又生怕他和王府有所勾結,干脆調往前線帶兵。
到了成化九年(公元1473年),巡撫陜西右副都御史馬文升上奏,稱漢中、商州處的盜賊,有很多都是秦王府的軍校余丁。由于護衛指揮“平日剝削”,這些人動輒為盜,希望朝廷能夠申令王府“嚴禁約以杜后患”。
明代秦王府復原圖
為此朝廷多次調動秦王府西安右護衛的余丁,前往延綏一帶殺賊。時間一長,朱公錫也很有意見,我的王府護衛軍被調往寧夏,余丁又輪番操備延綏,合著我一個親王,成一個光桿司令?最終朝廷方面做出妥協,不再征調秦王府余丁,不過想必這些人以后也不敢隨意為非作歹,不然拉到前線可就得不償失了。
- 秦王繼妃風波
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七月,秦王妃王氏去世。朱公錫看上去十分傷心,向朝廷提出要在王氏墳園前立一塊石碑,把祭文和當年封妃的冊文都刻上去。憲宗知道這位遠房堂叔喜歡折騰,當即表示立碑可以,錢自己出。
甲寅,秦王公錫以妃王氏薨,奏欲于墳前立石鐫錄諭祭文,并妃封冊以昭恩命。禮部覆議宜令王自備王料鐫刻,且戒不得生事擾人。從之。—《明憲宗實錄卷六十三》
西安朱公錫墓
中年喪妻,俗稱男人的樂事,朱公錫也不例外,因為他很快就有了新歡:嵇氏。這個女人野心很大,她想做秦王繼妃。然而朝廷有制度,親王若無嫡子而有庶子,則正妃去世后不得再冊封繼妃。
道理很簡單,如果正妃有嫡子,那多一個繼妃也無所謂。倘若正妃無子,而這位親王又有庶子,那么繼妃一旦生下兒子,就會對原有的繼承順序造成沖擊,進而對整個王府的穩定帶來傷害。當時朱公錫已經有一個庶子朱誠泳,而且已經被封為鎮安王,但他老人家卻軟磨硬泡,非要封嵇氏為繼妃。
甲申,敕封秦王公錫繼娶嵇氏為妃。時例宗室有請封繼妃,無后者方許。王已有子誠泳,而為嵇氏請封不已,甚至有所貢獻。禮部不得已覆奏,但賜敕授以繼妃之名,不遣官冊封。—《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明代親王妃金冊實物
這里很可以看出大明朝廷的敷衍之意,因為只有敕書,而沒有冊妃的正統流程:“告廟傳制遣使冊封”。雖然繼妃地位不比正妃,朝廷不再派遣冊封使,但王府官員依然要去北京領取金冊和冠服。
朱公錫也很清楚嵇氏所謂的繼妃,只有敕書沒有金冊,那就是皇帝和禮部聯合起來逗他玩。也不知道這位秦王殿下是怎么想的,竟然向憲宗進獻黃金百兩,希望皇帝能賜以金冊。但是憲宗皇帝也很有意思,史稱其“納金而寢之”,意思就是錢我收了,但是事情不能給你辦,就問你氣不氣?
- 王府宮殿
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的時候,秦王府發生了一場嚴重的火災,包括承運殿在內的大量宮殿被燒毀,連朱公錫當時做世子時候的儀仗也都被付之一炬,當時的皇帝朱祁鈺命秦府自行修造。
明代親王府承運殿
然而兜兜轉轉二十多年過去,囿于財力所限,修繕進度始終沒有大的進展。朱公錫不得不上奏朝廷,請求周藩和楚藩的成例,由有司出錢出人修造。工部和陜西有司官員互相扯皮,最終只同意出一部分人力,其余都由王府自己出錢出人。
事下工部,移文陜西守臣勘報是役工程浩大,且今邊事未寧。除王自助銀二萬兩外,計其工力猶多。況殿宇用木甚鉅,非民間所有。宜令本府護衛徑撥官軍采辦,其余夫匠照軍三民七之例相兼為便。從之。—《明憲宗實錄卷一百六十三》
為了避免今后王府和有司之間繼續磨嘴皮子,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的時候,朝廷方面制定了秦王府郡王以下府第的工價則例。
秦王府城墻遺跡
之所以要來這么一出,是因為秦藩原本的王府修建、修繕,都由本府護衛軍士完成,很少調用百姓來服勞役。但是隨著“支庶日繁”以后,不得不請有司協助。又由于無法可依,難免“遷延勒逼”,以至于“民甚苦之”。
經過一番研究,陜西官員提出郡王府第的標準是前門、中門各三間五架,前殿、后殿各七間七架,前后東、西廂房各五間五架,典膳所、書堂各三間五架,料價銀為五百兩,工匠五十人,民夫一千人,限時一年半完工。郡主府第前門三間五架,前后房各五間七架,左右廂房各三間五架,料價銀為二百兩,工匠三十人,民夫三百人,限時一年完工。
今詳各官所議甚當,但夫、匠亦宜給與價銀。每夫一名與銀一兩,匠亦如之,庶免勞擾軍民。凡府第既成,必五十年后乃許奏請修理。—《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七十六》
對此工部原則上同意,只是提出民夫、工匠不能白白勞動,一人要給白銀一兩作為工錢。而府第完工之后,必須要過五十年才能申請修理。另外再做個解釋,所謂的幾間幾架,間指的是房屋的寬度,兩根立柱之間算作一間,間數越多,房屋的面寬越大。架指的是房屋的深度,架數越多,房屋越深。
秦惠王神道碑
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二月二十四日,秦王朱公錫去世,享年五十歲,謚曰惠,謚法“柔質慈民”曰“惠”。
鎮安王朱誠泳
朱誠泳,生于天順二年(公元1458年),秦惠王庶長子,生母楊氏。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賜名,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封為鎮安王。
在《明史》的記載中,秦惠王“以賢聞”,他也確實曾為兒子求取《孝順事實》等書籍。但是前文說了惠王不顧自己已經有兒子,堅決要將嵇氏推上繼妃的寶座,這對朱誠泳來說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傷害。
事實上嵇氏在“敕封”兩年以后就生了一個兒子:朱誠河,如果不出意外,日后朱誠泳、朱誠河兄弟為了誰能成為秦王,會展開激烈的斗爭。
明代親王妃冠服復原圖
惠王去世后,其歲祿按慣例應該住支。但嵇氏可不是省油的燈,她兩手一攤,表示除非一萬石全給,不然沒錢操辦喪事。朝廷拿潑婦也沒辦法,最后給了五千石才了結此事。換句話說,有這位繼妃在,朱誠泳想進封秦王可謂是千難萬難。
乙未,賜故秦王公錫妃嵇氏祿米五千石,本色三千石、折色二千石。時王初薨,祿米一萬石例應住支。妃請全給,以辦喪事。上以陜西頻年饑饉,民力不堪,故減半給之。—《明憲宗實錄卷二百七十七》
然而天不遂人愿,事常逆己心,朱誠河很快夭折,秦王一爵只能由鎮安王來承襲。
焦竑,萬歷十七年(公元1589年)狀元,是明代著名學者,在他所著的《國朝獻徵錄》中,對朱誠泳有一個評價:“言雖小必踐,行雖小必謹”,說明這個人非常堅持原則。
國朝獻徵錄
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的時候,尚未襲爵的朱誠泳向朝廷上奏,針對天下王府選婚多不遵禮法這個弊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來按照慣例,應該從本境衛、府、州、縣軍民良家子女之中,為宗室子女選婚。但歷年以來貪賄橫行,不但有大量相貌丑陋的儀賓中選,更有甚者還出現“倫理有礙”的現象。
比如“男為王侄女儀賓,而女卻為王堂弟夫人者”,甚至“一女有先定侄,侄亡而定與叔”,被憲宗斥為“傷敗倫理,違背法度”。皇帝對鎮安王的上奏很滿意,立即寫信給各王府,讓他們對此進行嚴格管理。
若內使旗校人等敢有通同納賂,欺蔽親王,濫將不應之家及犯律禁之人朦朧選擇,啟請成婚。致使紊亂尊卑,有傷國體者。事發,即將用財營求并受財聽囑,及事內一干人眾通查提問,俱治以重罪不宥。—《明憲宗實錄卷二百七十九》
結語:由于朱誠河的夭折,嵇氏雖然善于搞事情,但依然無法阻止鎮安王上位秦王。正常守孝期滿之后,朱誠泳就可以進封親王。但由于憲宗本人在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八月駕崩,朱誠泳要到明孝宗弘治年間才會襲爵,所以此乃后話。
雖然歷代秦王的生育能力,比不上晉王、周王、代王,但總也有幾家郡王府。那么秦藩其他宗室,在成化年間都有什么故事呢?我們放到下篇之中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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