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又到了買年貨的時候啦!棗莊年貨臨時銷售點都有哪些?快來看看!
滕州市
為加強春節期間城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方便市民購買年貨,確保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按照“疏堵結合、方便群眾、交通順暢”的原則,結合滕州市實際,在城區劃定部分區域為年貨攤點臨時設置區。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設置區域
(一)嘉譽市場區域(大同路路口至新龍巷)
(二)倫達國貿城南廣場(大同北路西側、北辛路北側)
(三)滕州汽車站站前廣場
(四)盛源路(真愛商城以北,熙城國際祥園、金園以南,東起平行中路,西至振興路)
(五)魯班里商業廣場
(六)泰和路(熙城國際熙園東門以南,以及熙城小區南側東西區間路)
(七)蕃陽街(西部放歌小區西側,南起貴誠超市西門,北至鐵路)
(八)善國商貿城區域(永昌路路段:侯莊路口向西至永昌路實驗小學)
(九)雙廟市場(北起青啤大道、南至春藤路)
(十)善國苑市場(通達路與益康大道路口向西至祥源路,以及善國苑小區東門南側綠化帶以西)
(十一)荊善南苑市場(市場西側指示牌向東至第一間營業房、向南至荊善南苑小區第一間營業房)
二、設置原則、標準
(一)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左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現冒市、堵塞交通等現象;各經營攤點不得影響群眾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攤點經營者要保持攤點周邊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二)所有攤點及沿街門店不準搭建各種形式的棚廈,嚴禁設置小吃攤點和露天燒烤。
(三)禁止存有安全隱患、帶有不健康及賭博欺騙色彩的商品、游戲娛樂活動進入年貨攤點區。
(四)嚴禁在城區主要道路和公共場所,特別是在火車站廣場、龍泉廣場、政務中心廣場、市民廣場、弘道公園、三角花園、善國大橋兩側、荊河公園南側及東門等公共場所設置各類攤點或舉辦各類民間演藝娛樂活動。
三、設置要求
(一)所有年貨攤點的設置時限為2025年1月19日(農歷臘月二十)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五),自2025年2月13日(農歷正月十六)起,所有攤點必須全部無條件撤離。
(二)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嚴格遵守不污染環境、不制造垃圾、不影響交通、不困擾市民的原則,在規定位置、規定時間進行經營活動。
(三)未按規定設置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予以取締并處罰。
2025年1月8日
薛城區
2025年春節將至,為繁榮年貨市場,規范市容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營造整潔有序、安全穩定的節日環境,按照“堵疏結合、方便群眾”的原則,計劃開放部分路段作為春節期間春聯、花卉等年貨的臨時銷售點。根據安全工作要求,禁止設置煙花爆竹、孔明燈等臨時銷售點,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設置時間
2025年1月22日(臘月二十三)至2025年1月28日(除夕);2025年2月7日(正月初十)至2025年2月12日(元宵節)。
二、設置區域
臨城街道區域——古路街(北批南口到南臨城小學)、海河路(泰山路到燕山路)、黃河西路(北批南口到天山路)。
常莊街道區域——常莊三路(東至廣場西路,西至泰山路)、奚公山路(原香山路,北至礦建路,南至長江路)、萬州第一街西側白云山兩側(北至中和路南至錢江路)。
新城街道區域——淮河路龍潭市場、沿河東路(德仁路向東至高速路橋下)、四季菁華北區北側道路。
三、相關要求
(一)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不得占用公共停車位,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現冒市、堵塞交通等現象;各經營攤點不得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攤點經營者要保持攤點周邊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二)所有攤點設置不準超出規定時間,到期前必須無條件自行撤離,并恢復原貌。
(三)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依法經營,不得違章占道、搶占地盤、欺行霸市,嚴禁出現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等違章行為,否則依法給予嚴厲處罰。
(四)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攤點的,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取締并嚴厲處罰。
特此通告
棗莊市薛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1月10日
市中區
為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市容秩序管理,大力營造干凈整潔、秩序井然、文明祥和的春節氛圍,積極給廣大群眾提供品類豐富、集中便利、安全有序的節日購物環境,結合市中區實際,特劃定12個年貨臨時攤點區域,滿足春節期間城區年貨交易的需求。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設置時間
2025年1月22日(農歷臘月二十三日)至2025年2月5日(農歷正月初八)
二、設置地點
1.辛莊路(勝利路至利民路路段)
2.光明廣場內部路(大屏幕東側至龍光路路段)
3.匯泉東路(解放路至黃山路路段)
4.建華路原魯南裝飾批發城院內
5.北馬路(礦區街道辦事處門東側至東沙河橋路段)
6.長青路(矸石山路至中興大道路段)
7.新崮山路(中興大道至盛北商貿城南門段)
8.東盛路(劉嶺路至人民路路段)
9.齊村大集院內
10.利民大洼集內(中興大道與建設路交叉口西南角)
11.勤為廣場(人民路與大眾路交叉口西南角)
12.白馬巷(建設路至白馬莊園小區門口段)
三、管理要求
1.各攤位以春聯、年畫、花卉、燈籠等年貨小商品為主,禁止存有安全隱患、帶有不健康及賭博欺騙色彩的商品、游戲娛樂活動進入年貨攤點區。
2.所有攤點必須進入年貨臨時攤點區域進行銷售,其他區域、時間段不得設置年貨市場。
3.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隨意改變設置地點,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擾民,不得損毀公共設施,不得搶占地盤、欺行霸市。
4.各攤點經營者必須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攤點周邊環境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
5.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占道攤點的,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予以取締并嚴厲查處。
市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1月17日
臺兒莊區
2025年春節將至,為繁榮年貨市場,規范市容秩序,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營造整潔有序、安全穩定的節日環境,按照“堵疏結合、方便群眾”的原則,計劃開放部分路段作為春節期間春聯、花卉等年貨的臨時銷售點。根據安全工作要求,禁止設置煙花爆竹、孔明燈等臨時銷售點,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設置時間
2025年1月22日(農歷臘月二十三)至1月28日(除夕),2025年2月7日(正月初十)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五)。
二、設置地點
1.興中路:萬莊橋北首以北,臺北路以南。
2.華明路:金光路以南。
三、管理要求
(一)所有攤點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圍,不準占用快、慢車道,不得占用公共停車位,特殊區域必須在攤點前留出3至5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現冒市、堵塞交通等現象;各經營攤點不得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攤點經營者要保持攤點周邊衛生,不準亂丟垃圾、亂潑污水。禁止使用煤炭露天加工食品。經營期間嚴禁使用高分貝音響叫賣招攬顧客,造成噪音污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二)所有攤點設置不準超出規定時間,到期前必須無條件自行撤離,并恢復原貌。
(三)各攤點經營者要服從管理,依法經營,不得違章占道、欺行霸市、擅自利用噴涂、劃線等方式圈占公共資源,嚴禁出現占道經營、店外經營等違章行為,否則依法給予嚴厲處罰。
(四)禁止存有安全隱患、帶有不健康及賭博欺騙色彩的商品、游戲娛樂活動進入年貨攤點區。
(五)凡不按照規定設置或在非指定區域擅自設置攤點的,將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取締并嚴厲處罰。特此通告。
臺兒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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