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微信掃碼付款完畢,一起跨度三年多的紛爭終于落下了帷幕。
01
舊衣翻新起紛爭
2021年11月,馬某通過抖音視頻推廣號認識了經營服裝貿易的李某,馬某通過微信向李某購買了一批服裝并按約定向李某支付了貨款9500元。然而馬某收到貨物后卻發現自己購入的服裝存在舊衣翻新的情況,便要求退貨退款,經過一番爭執李某僅向馬某退還1500元,馬某將收到的服裝全部退還給李某,花費郵費1260元。對于剩余的8000元貨款和運費,李某推脫不還,馬某開啟了長達近三年的“要賬之旅”,李某的態度也從最初的“過幾天”“過幾個月”轉變為“隨便吧”“你報警吧”,并刪除了馬某的微信好友,玩起了“失蹤”。
庭前調解各執己見
02
無奈之下,2024年9月,馬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返還貨款8000元、運費1260元及資金占用損失等。
庭前調解中,兩人見面分外眼紅,馬某指責李某不講信用為商不誠。李某則聲稱那批服裝自己也是從其他人那里購入,在發貨前也曾實地考察過,當時貨物齊整無質量問題,對于馬某收到的翻新服裝自己毫不知情;而馬某原路退回的貨物,供貨方也表示并未收到,自己在這場交易中也是虧損狀態,因而不愿償還貨款。
03
釋法明理化戈為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且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承辦人從合同相對性、買賣合同的具體法規等方面向被告認真講法理,告知李某,他與原告雙方構成了買賣合同的主體,作為賣方有義務向買方提供符合約定要求質量的貨品,若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應向買方退還貨款。
對于李某提到的翻新服裝供應中可能涉及的其他人,法官則勸說李某收集證據,另行起訴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面對法官的詳細講解和真誠引導,李某慢慢放下了對抗心理,態度變得緩和,法官又從服裝經營長遠發展角度耐心勸解,告訴李某不要因小利失信譽,督促其盡快還款。
經過多番溝通,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馬某同意不再要求運費,李某一次性返還剩余貨款8000元,這場歷經了三年的欠款風波也就此平息。
“搞定,今天是個開心的日子”。庭審后,看著從外地趕來開庭的馬某在朋友圈中的分享,法官的嘴角微微上揚,那一刻,加班的疲憊、工作的壓力似乎一掃而空~
一直以來,沛縣人民法院棲山法庭秉承為民司法理念,努力把定分止爭做深做實,通過“四全調解法”(全心調解、全員調解、全程調解、全力調解),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優化訴訟服務、強化多元解紛,努力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來源:沛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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