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直播帶貨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低價洋酒涌入電商平臺。然而消費者稍不留神,就可能買到涉嫌“擦邊”的洋酒。
商家有利用“原酒進口”“XO級別”“VSOP品質”等字眼混淆概念或在包裝上“撞臉”知名品牌的嫌疑,讓消費者真假難辨。在3·15消費者權益日之際,烈酒商業也開展了調查,揭開部分涉嫌“擦邊”洋酒的套路。
01 “XO”“VSOP”低至20元,真的是進口好酒?
近年來,在各大電商平臺,越來越多商家在直播間售賣價格低廉的“XO”“VSOP”白蘭地,部分產品甚至低至9.9元包郵。然而,這些“洋酒”真的物美價廉嗎?
烈酒商業調查發現,在“揂號灣”直播間,一款標稱為“歌汀堡美杜莎蛇年紀念版XO白蘭地”的產品正在熱賣,2L裝僅售99元,主播還強調稱:“這款酒是原瓶、原裝進口,請放心。”
但烈酒商業查看商品詳情后發現,該酒的“原酒產國”確實標注為法國,產品類型為蒸餾酒,生產日期則是2023年8月28日,其經銷商為上海君怡酒業有限公司。
對于“原瓶進口”和“原酒進口”的區別,南京烈酒經銷商范杉解釋稱,原酒進口是指的是酒液來源于國外,但可能是在國內完成灌裝和銷售。而原瓶進口意味著整個釀造、蒸餾、灌裝都發生在同一原產國。
“直播間中的消費者,很難分辨這些概念,看到‘XO’‘法國進口’幾個字樣時就容易下單。”范杉說道。
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某電商平臺中,晟悅酒類專營店中就在售賣一款“洋酒VSOP白蘭地”,售價為19.9元,新人價僅需17.9元,目前已售204件。
商家也在宣傳頁面中介紹:VSOP是一種高質量白蘭地,全稱為Very Superior Old Pale。所有白蘭地酒廠,都用字母分別品質和型號,也有參考年份來定義酒質的作用。
但當烈酒商業詢問客服該款酒的酒齡時,客服卻表示:“該款酒為國產,酒齡是今年的。”
然而,按照《GB/T 11856-2008 白蘭地》國家標準,VSOP白蘭地的最低酒齡應為4年,XO的最低酒齡為6年。但這款售價19.9元的“VSOP”,酒齡卻只有3個月。
還有購買該款酒的消費者表示:“商標都是歪的,太假了。”
根據店鋪提供的營業執照來看,該店鋪的企業名稱為沂水晟悅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企查查中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2年,工商年報參保人數為0人,目前為開業狀態。
在各類電商平臺中,類似的低價白蘭地比比皆是。一些消費者反饋稱,品嘗后發現口感寡淡,味道也比較奇怪。但由于這類酒的價格不高,大部分消費者不會選擇退貨以及追究責任。
02 “大摩”“格蘭威特”等品牌,涉嫌仿冒者大行其道
如果說“原酒進口”“XO”“VSOP”等白蘭地玩的是文字游戲,那么另一類涉嫌“擦邊酒”則是直接照搬知名洋酒的外觀和名稱,讓消費者誤以為是大牌。
對于大摩(DALMORE)威士忌來說,其瓶身上的鹿頭標志,具有顯著的品牌識別度,而在電商平臺搜索“大摩威士忌”時,除了會顯示一些旗艦店的商品外,還有各種“大魔鹿頭”“大魔進口威士忌”等商品,這些酒的瓶身上同樣印有一個銀色鹿頭,與大摩品牌的視覺標識極為相似。然而這些“鹿頭威士忌”的大部分都是原酒進口,國內灌裝。
除此之外,軒尼詩、格蘭威特、百齡壇、芝華士等知名品牌也都有涉嫌“擦邊款”,這些酒除了包裝相似之外,還有部分商家將對應品牌的英文名字拆開重組,比如將格蘭威特(The Glenlivet)變成Glenllvt等,創造“新品”,混淆消費者認知。
03 鉆監管空子,相關治理仍然面臨挑戰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及消費者協會陸續展開多輪打假行動。
2023年11月,上海海關在入境檢查中截獲大量高仿洋酒,這些酒的外包裝幾乎與正品一致,但價格比正品低80%以上,最終被認定為欺詐性包裝,依法銷毀。2024年1月,江蘇市場監管局還查處了一批涉嫌“擦邊仿冒”的酒類產品,涉及“VSOP”“XO”等虛假宣傳,對相關企業開出10萬元罰單。
青島公益律師張光耀認為,商家在宣傳時使用“XO”“VSOP”等術語,但實際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甚至虛構酒齡,這種做法可能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獲得真實、全面的信息。”張光耀解釋,“商家若故意使用‘原酒進口’誤導消費者,使其誤以為是‘原瓶進口’,或者宣稱‘VSOP’‘XO’,但酒齡遠未達到標準,再將一些虛假信息放在顯著位置,以此吸引消費者,那么這不僅是虛假宣傳,還有可能構成欺詐。”
同時,“根據《商標法》中的規定,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的,即構成商標侵權。”張光耀解釋,“如果商家刻意在包裝、品牌名稱上模仿知名洋酒,并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國際大牌,那么品牌方可以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要求商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此外,商家如果故意利用知名品牌的市場影響力,混淆消費者認知,從而獲利,則可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足以引人誤解的商業行為,否則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法處罰。
還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對此類商品的描述故意突出“法國進口”“XO”等字樣,但其實這類商品并未達到相應的標準,也有可能涉嫌虛假宣傳。
福建烈酒酒商吳秦表示:“有些商家鉆法律空子,他們不會直接假冒注冊商標,而是通過模糊字眼來規避監管,這很難被直接認定為造假。此外,電商平臺的審核機制也并不完善,一些商家在被下架后換個名字、換個店鋪就能繼續銷售,監管部門很難及時查處,再加上這些酒單價比較低,消費者即使發現被騙,大概率也不會追究,更不會起訴。”
*部分受訪者為化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