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
近日,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以“加強商業秘密保護 激發經營主體活力”為主題,聯合召開江蘇省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我省商業秘密行政保護、司法保護工作情況,并發布相關典型案例。徐州中院審理的《違法披露并指導他人使用原單位技術秘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王某、謝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入選。
江蘇法院商業秘密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2020-2024)
1. 擅自發布新版游戲測試內容侵害經營秘密糾紛案——某科技公司訴陳某侵害經營秘密糾紛案
2.非法獲取他人商業秘密后予以改進使用構成侵權案——馬某某模具公司訴昆山洛某公司、呂某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3.合作結束后侵害傳統道地藥材技術秘密并按約定賠償標準賠償案——漢某醫藥公司訴帝某制藥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4.提供明知是實施商業秘密不可或缺的技術信息構成幫助侵權案——三某某公司訴泓某公司、張某、馮某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5.違法披露并指導他人使用原單位技術秘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王某、謝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
案例五
違法披露并指導他人使用原單位
技術秘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
——王某、謝某侵犯商業秘密罪案
【基本案情】
呋喃酚是一種生產農藥的重要原料,其生產技術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被告人王某、謝某系被害單位裕某公司員工,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掌握公司農藥產品呋喃酚的生產技術。在琪某公司許以高薪誘惑下,二人先后入職琪某公司,指導該公司購買、改造設備,并共同將生產技術提供給琪某公司用于批量生產呋喃酚。經鑒定,裕某公司的呋喃酚生產方法系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琪某公司的呋喃酚生產方法與裕某公司的技術信息實質相同。琪某公司共向裕某公司客戶銷售呋喃酚共計259.52噸,銷售總價1900余萬元,嚴重擠占了裕某公司的市場份額,對其凈利潤的影響額為234萬余元。被告人王某、謝某分別獲取違法所得30余萬元。
【裁判內容】
法院認為,裕某公司呋喃酚合成工藝屬于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具有較高商業價值,裕某公司與王某、謝某訂立了保密協議,對商業秘密采取了應有的保密措施。被告人王某、謝某為謀取私利,明知裕某公司的保密規定,將利用工作便利掌握的技術秘密泄露給琪某公司使用,琪某公司使用涉案技術秘密生產呋喃酚直接銷售給裕某公司固定客戶,獲取巨大利潤,嚴重擠占了裕某公司的市場份額,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被告人王某、謝某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法院最終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對謝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6萬元;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典型意義】
本案系農藥化工企業員工違反保密義務侵犯原單位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典型案件。呋喃酚作為生產農藥的重要原料,是高附加值的精細化工產品,其生產技術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對被害單位保持市場競爭優勢具有重要意義。兩被告人在高薪誘惑下違反保密義務,實施了侵害原單位商業秘密的行為,給原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該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極大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社會危害性嚴重。法院對被告人王某判處實刑,并對兩被告人分別判處高額罰金,追繳違法所得,有效發揮了刑罰震懾作用,對促進涉農企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來源:江蘇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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