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玉良
這大概是重慶今年最奇葩的負面新聞吧,據蓬勃新聞等多家新聞媒體報道,近日重慶巴南區李家沱碼頭驚現“礦泉水雨”,長江禁漁期放生魚變“放生水”。一群大媽把大量的礦泉水撒向長江,礦泉水瓶子扔了一地。引發輿情后,李家沱街道辦工作人員稱,現在是長江禁漁期,他們不能隨意放生魚,就放生礦泉水去代替,他們純粹出于浪費去做這件事的,正溯源追查組織者。
礦泉水并不是生命啊,何談放生?估計大媽們相信萬物皆有靈性,所以主觀地認為礦泉水也有靈性。按照他們的想法,磚頭也有靈性,是不是要向長江里大扔磚頭呢?把礦泉水當作“贖罪券”,這種偽善的放生難道上帝亦或佛祖也接受?這種荒誕的場景發生在走在現代文明前面的中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扯了中國的文明后腿。有人質疑這是邪教作祟,有人痛斥這是資源浪費,說得何其好也,這就是邪教作祟外加資源浪費。
放生是一種善意,傳統放生文化原本承載著對生命的敬畏。佛教典籍記載,放生需遵循“三擇原則”:擇時令、擇物種、擇環境。異化到危害人類社會的放生是絕對不可取的,有些放生行為純屬愚昧無知,比如放生毒蛇就危害到人類生命安全,放生礦泉水純屬自欺欺人誤導群眾信仰。當放生行為突破傳統范疇演變成邪教式的行為藝術時,我們需要清醒地認識到:現代文明社會不只有走在前面的梁文峰式青年,還生活著精神迷失后尋求安慰劑的重慶大媽。這次放生行為的參與者將現代商品包裝的礦泉水等同于“生命體”,折射出消費主義對傳統文化的侵蝕。這種符號置換背后,是資本對信仰體系的巧妙改造,工業化生產的商品被賦予神圣屬性,掃碼支付即可完成“救贖”,這像極了歐洲中世紀兜售“贖罪券”的翻版。
放生礦泉水絕對是一種偽善,不接受任何巧舌如簧的解釋。用句粗俗的話說,是退休金太多了花不完吃飽了撐的。如果想做慈善,有多少人的生活面臨困境啊,跳樓跳江的新聞她們看不到嗎?也沒看見這些無聊的大媽們伸出援手。當我們深究這種集體行為的心理機制,會發現這是現代人生活狀態的畸形投射。我們觀察發現,精致利己主義者們也是需要救贖的,她們或許物質生活豐富,但內心中的空虛可能超乎想像。她們的放生行為是極端自私的,只為了救贖自己,保佑自己,無關他人。這種認知失調讓他們產生種種怪異行為,在自我感動中重復著徒勞的救贖。
需要防范的是,某些邪教組織利用人們的生存焦慮大做文章,類似“輪子”、“全能神”一樣的邪教組織并未完全消失于人們的視野,破解這種邪教騷擾需要文化祛魅與科學啟蒙的雙重努力。對于放生而言,日本的經驗值得借鑒:在嚴格的法律規制下,放生必須提前60天向環境省申報,違者面臨百萬日元罰款。這種制度設計將宗教行為納入現代法治框架,既保護信仰自由又維護生態安全。這場礦泉水放生鬧劇猶如一面魔鏡,照見了當代社會還有這樣一種精神荒誕。建議中國對于放生行為也應該制定相關法規加以約束,以科學精神重建人與自然的精神契約,避免長江母親河淪為現代版“贖罪券”的交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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