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徐州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岳彩領介紹了《徐州法院服務保障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10條司法舉措》起草的背景、目的和意義,徐州知識產權法庭庭長單雪晴發布了《徐州法院服務保障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10條司法舉措》。發布會后,岳彩領副院長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市中院宣傳處處長褚紅艷主持。
徐州法院服務保障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10條司法舉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縱深推進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和徐州科創圈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健全完善協同保護機制,深化區域執法司法協作,切實維護創新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創新發展環境,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我市區域科創中心建設,制定如下措施:
1.強化司法裁判對科技創新的導向作用
堅持以司法保護強度對標科技創新程度,準確把握司法政策,依法運用既有法律規定,綜合運用兜底規定、原則條款、法律目的條款,對關鍵共性技術等創新成果給予及時有效保護。對創新程度高、對技術革新具有突破和帶動作用的首創發明、原始創新,依法給予較強的保護力度、較寬的保護范圍和較高的侵權賠償數額;對創新程度一般的發明創造,依法適度從嚴把握等同侵權的適用條件,避免不當擴張保護范圍,妨礙科技創新。
2.護航創新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343”產業集群案件,加大對種業、醫藥、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和新型儲能、第三代半導體等新興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完善符合技術類案件審判規律的訴訟程序、審理規則和裁判方式,嚴格保護工程機械、綠色低碳能源、新材料等優勢創新產業技術成果,服務國家級高端工程機械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健全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機制,推動建立完善統一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規則,強化對具有獨創性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司法保護,依法打擊非法復制和商業利用行為,鼓勵集成電路技術創新,助推數字經濟、集成電路與ICT、醫藥健康、安全應急等新興創新產業技術進步。完善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銜接機制、糾紛高效審理機制,助力精品鋼材、高端紡織、食品及農副產品加工等特色創新產業集群發展。
3.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
依法審理涉科技創新企業股權激勵、股東知情權、公司決議效力等糾紛案件,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尊重與科技創新特點相適應的治理結構安排,引導科技創新企業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依法審理技術研發、成果孵化、產業轉化等環節的糾紛案件,合理認定技術成果開發、轉讓、許可、質押、技術咨詢和中介等環節形成的利益分配及責任承擔,推動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新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深化拓展“產業鏈+法律服務”模式,聯合工商聯健全完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及時了解、高效回應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瞪羚”企業等科技領軍企業司法需求,服務保障我市創新園區建設,助力創新中心等重點科研平臺建設。
4.助力發揮金融賦能科技創新作用
積極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推動建設知識產權信息交換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完善知識產權評估及質押融資機制,構建系統完備的科創金融司法保障體系。支持知識產權融資租賃服務、知識產權投貸聯動融資服務開展。依法保護企業的合法融資行為,拓寬企業科技創新融資渠道。依法認定企業以知識產權、股權等財產性權利質押擔保的法律效力,保護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等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企業公司成長和獲取回報的合法權益,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的支持。依法規制高息等非法金融行為,降低科創企業的融資成本。健全創新企業金融糾紛風險防范機制,通過典型案例發布、司法建議、制作風險防范指導手冊等方式,增強企業風險防范能力,促進融資行為規范。
5.維護科技人才創新權益
服務“彭城英才”計劃,充分保障科技人才優享待遇,支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等激勵制度改革,依法保護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享有更大自主權,保障合理回報、釋放創新活力。準確理解把握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考慮科研規律和研發難度,審慎認定科研人員的違約責任。準確界定職務成果與非職務成果的法律界限,依法確認專利等科技成果所有權歸屬,保障發明人獲得相應獎勵和報酬的權利。依法審理科技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案件,準確判斷競業限制條款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合理確定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經濟補償、法律后果等,防止因競業限制范圍不當擴大化妨礙科技人員自主擇業,保障科技人員向企業研發機構的合理流動。
6.優化科創企業發展環境
依法規制科技創新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妥善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兜底規定、原則條款、法律目的條款,依法遏制搭車模仿及流量劫持、惡意不兼容等阻礙創新的新類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促進打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助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依法準確認定知識產權正常行使行為與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界限,有效遏制非法壟斷技術行為,保障創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法嚴懲平臺強制“二選一”、大數據殺熟、低價傾銷、強制搭售等破壞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引導平臺經濟良性健康發展。
7.強化最嚴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有效發揮行為保全、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制度效能,綜合運用先行判決、臨時禁令等及時救濟方式,確保創新獲得及時保護;依法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合理運用證據規則、經濟分析方法,確定、彌補、挽回因侵權導致的市場損害,確保創新獲得充分保護;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嚴厲打擊惡意侵權行為,通過違法成本高于收益的震懾效應,規范市場秩序;依法規制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等阻礙創新的不法行為,堅決遏制通過訴訟干擾競爭對手正常發展及獲取不正當利益。
8.構建全鏈條知識產權保護格局
暢通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高效銜接,加強與知識產權局、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健全業務交流、數據交換、資源共享、線索移送、研判會商等協同工作機制,推動建立嚴重侵權失信人名錄登記,發布聯合懲戒等信用監管機制,不斷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合力。深化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充分發揮仲裁機構、專業調解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在糾紛調處中的作用,助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范化建設,暢通裁訴、調訴銜接,推進解紛關口前移,促進知識產權糾紛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9.推動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協同發展
緊盯國家支持蘇皖魯豫省際交界地區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主動加強與相關區域法院的司法交流協作,建立健全區域司法協同保護機制,促進協作內容制度化、交流會商常態化、聯席會議長效化,推動審判執行協同、司法資源共享、裁判尺度統一,著力提高司法協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精準性,助力提升徐州科創圈創新資源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
10.提升知識產權審判專業化水平
準確把握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性、前沿性和國際性特點,不斷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化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推動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和人員專業化。有針對性地加強政治歷練、專業訓練和實踐鍛煉,加大技術類案件專業審判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強對“人工智能+”、深地科學等領域司法問題前瞻性研究,護航我市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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