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屬于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相關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辦理方式
1.網上辦理
在廣東公共就業云平臺進行辦理(操作指引見后文)
網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2.現場辦理
廣州市天河區軟件路13號天河區政務中心4樓A區就業業務窗口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詢電話:
補貼標準
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
每人最長可享受2年。
應提交材料
1.勞動合同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員及續簽人員提供);
2.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校驗后退回);
5.分公司需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
6.提供申請單位對公賬戶的開戶銀行及賬號信息;
7.公章(現場辦理)。
申請須知
1.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正在享受補貼的補貼對象,在補貼期內連續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本項補貼與員工制家政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2.以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補貼時,各項社保補貼、崗位補貼期限不得超過3年。
其他說明
1.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
2.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文件下載
附件1: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附件2:《授權委托書》:請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
網上辦理操作指引
功能入口
入口:廣東公共就業服務云平臺→小微企業社保補貼→立即辦理
功能說明
申請補貼。
操作步驟
1.點擊首頁旁邊的個人辦事或企業辦事。
2.選擇補貼申辦。
3.找到對應的補貼事項,點擊立即辦理。
4.勾選承諾函點擊確認進入在線申請界面。
5.選擇受理地點。
6.填寫單位申報信息并保存。
7. 保存后可點擊新增人員按鈕。
8.輸入人員申報信息后點擊保存。
(注:養老、失業、工傷繳費信息自動獲取,無需填寫,若獲取失敗或獲取有誤,可在界面上修改金額。)
9. 點擊導入人員進行導入頁面。
11. 點擊導入Excel將填寫好的模板導入。
(注:導入時系統校驗需一定時間,請耐心等待!)
來源:天河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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