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31日上午,報警的電波迅速地傳向上海市徐匯公安分局、上海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市公安局總值班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上海發生了解放以來罕見的特大盜竊黃金首飾案。
江南名探端木宏峪聞訊,坐著一輛旋轉著紅色警燈的轎車,火速向發案現場駛去。
此刻,刑事偵察處處長端木宏峪,正嘴唇緊閉,一張嚴肅過分的臉使人捉摸不透他究竟是在想什么。頻頻與魔鬼較量,常常使他徹夜不眠,形勢的嚴峻,又常常使他繃緊著每一根跳動的神經。面對狡猾的罪犯,面對現代化犯罪手段的提高,中國刑警將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考驗。
端木宏峪趕到現場時,徐匯公安分局的正副局長率領刑偵隊干警已經先到一步。正在開會的市公安局領導也離開了會議室,迅速趕往現場。
13.3斤(6千6百多克)的黃金首飾在一夜之間不翼而飛了。在場的干警都感到震驚和痛心,它畢竟價值24萬元人民幣啊(當時的金價)!
勘查工作正在緊張地進行著。
現場是一家并不引人注目的招待所,它位于上海西南角繁華的鬧市區。由于招待所鬧中取靜,南來北往的旅客倒也不少。
這家招待所是因地制宜建起來的,它四周的圍墻很矮,人可以很容易地翻過去。圍墻上面雖有鐵絲網,但風吹雨打,已經斑剝不堪,失去作用。招待所內部的設施也很簡陋。現場202室的內間窗戶外即是一個平臺,而平臺幾乎又是靠著圍墻,人若翻墻入室,平臺成了一塊“跳板”。七月,正是炎熱的盛夏,夜間窗戶是開著的。
顯然,犯罪分子是翻圍墻到平臺,再翻窗戶入室作案,然后,又從原處逃離現場。
經驗豐富的刑偵技術人員一面仔細勘查現場,一面認真地分析判斷著。
從現場勘查來看,作案人顯然是個老手。現場竟沒有采獲到一枚指紋,在圍墻、窗戶,平臺和內室雖然發現了殘缺不全的解放鞋鞋印,但鞋印模糊不清,由于現場沒有采獲到有價值的痕跡,給偵破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但刑偵技術人員往往是在濃霧彌漫的困境下接受著考驗的。
俗話說,再狡猾的狐貍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在緊挨著招待所的某廠院內,群眾發現了一只手提包,顯然,這是罪犯愴惶逃走時丟棄的。
從刑事偵察學盜竊案件現場勘查的重點來看,訪問事主應是同步進行的。
事主徐正,號稱“金老板”,他是江蘇泰州市金屬工藝廠銷售員。7月30日下午5時許,他乘坐出租轎車直駛徐家匯。傍晚,轎車在徐家匯漕溪北路附近的招待所門口停下。徐正從轎車里鉆出來,他身背牛津包,手提一只帶有密碼鎖的公文箱,怡然自得地跨進招待所大門。
招待所的202房間是泰州市冷凍設備廠駐滬辦事處的包房,徐正的兄弟就在這個廠里工作。所以,徐正每次出差來滬就住在這里。辦事處的兩個工作人員見同鄉徐正跨進房間,便熱情款待,他們拉徐正坐下一起吃飯,徐正也不客氣,三人頻頻舉杯,共敘舊情,直至晚上9時左右,酒足飯飽的徐正才將隨身攜帶的牛津包和公文箱放在了包房內間臨窗的床上,自己和同鄉就寢在外間大房內。不一會兒,他們都進入了夢鄉。
早晨7點鐘徐正一覺醒來,猛地想到自己公務在身,便一骨碌地翻身下床走到內間,欲取牛津包內的牙刷牙膏漱洗,猛地發現床上的東西不見了,特別是那只手提箱已無蹤影,頓時,他的神經一下子緊張起來,仿佛連心臟也要跳離軀體似的。
手提箱一定是被人偷走了!心頭種種險惡的揣測已變成牢不可破的事實,他的每根骨頭都在發抖,他知道,那只裝著1243件、5600余克黃金首飾的手提箱價值巨大,它維系著全廠三百多工人的切身利益啊……
闖下如此大禍,徐正早嚇得魂飛魄散。據徐正陳述,以往送貨也是這樣的。金箱只能跟人走,沒有安全的地方好寄存。昨夜10點鐘左右,他還起床看過,金箱原封不動地擺在靠窗口的床上。照此分析,金箱被盜時間是在夜里10點之后……
與此同時,訪問工作在繼續廣泛地進行著。
一位當夜值班的女服務員對偵查員說,她們根本就不知道徐正的手提箱內是黃金首飾。要是知道,她們是決不會擔這個風險讓這位“金老板”住進招待所的。
另據了解,當晚與徐正共餐的只有張、李兩位工作人員,張某因家住本市,當晚9時左右即離開招待所回家了,而與“金老板”同居一室的李某,早上6點,未等“金老板”醒來就一人起床回松江去了。
這個李某為何不等徐正醒來,獨自一人去了松江呢?
刑事案件的初端,往往會使偵破人員墜入迷霧之中。
偵查工作順理成章地進行著。
從刑偵學的角度講,這個案子并沒有什么驚險曲折的情節,比起那些血淋淋的兇殺案,它卻要簡明多了。當晚,徐匯公安分局會議室內燈光徹夜通明,市局、分局領導以及端木宏峪和偵查員們正在進一步研究案情。
各種各樣的分析意見,推理判斷都擺到了桌面上來。
有人認為,這是一起有計劃,有預謀的盜竊案。其理由是:202房間雖屬泰州冷凍廠駐滬辦事處的包房,但住在這里的工作人員對來自家鄉的旅客凡是有人介紹來的,都是來者不拒,半年多來,招待所里就接待了泰州來客70多人。自然,在這些來客中知道“金老板”底細的人不少。因此,這很可能是一起知內情,跟蹤來滬的外地“客人”作的案。當然,也不能排除當晚離所回家住宿的張某和不辭而別的李某作案的可能。
也有人認為,“金老板”此行情緒反常,可能暗中有謀。其根據是,這次來滬前,廠領導當面叮囑徐正必須謹慎從事,要趕在31日前將黃金首飾分別送到本市龍風、天寶、亨得利、市百一店等九家銷售商店。并當著他的面點清了雙絲耳環147副,泡泡釘耳環260副,方絲鏈88根,青果鏈625根、菱形耳環15付、變色戒108只共計1243件。并派廠里崔某與其同行。
徐得知崔某要陪他一同前往上海送貨,頓時滿心不悅,提出不愿與崔同往。領導作了勸說,并買好了第二天一早啟程的長途汽車票,誰知,第二天徐正又稱睡覺遲起脫了班,結果獨自一人坐火車來上海。
徐正為何要甩掉同伴?他的企圖是什么?
據徐正講,以往他每次送貨來上海都是一人獨行,來招待所住總是用鐵鏈將金箱鎖在床架上,他這次酒后一時疏忽忘了鎖。
真的是偶然疏忽而闖下的大禍嗎?
一直沉默不語的端木宏峪直到最后才發表自己的見解。他憑著多年來與盜竊犯打交道積累的豐富經驗談了三點意見:
一是,本案與內部人員和知情者無關。從罪犯越墻、翻窗:入室后見包就拿,說明罪犯盜竊目標不明。如果說知情人預謀盜竊作案,徐正放換洗衣服和洗漱用具的牛津包就不會連同金箱一起被盜走;
二是,這起案件具有盜竊慣犯作案的特征。罪犯動作利索,善于攀登爬高,而且現場留下的痕跡少;
三是:這個慣犯應是住在招待所附近的人。盜竊旅館的案件,多見于偽裝旅客投宿其中伺機作案,只有這樣,竊賊才有可能選準目標。當然,外來盜賊夜竊旅館是極少有的,因此這不符合這一案件的一般規律。此案的發生,很可能是竊賊賭輸了錢(招待所附近小路上聚眾賭博的小青年很多),半夜回家路經招待所,偶爾看到招待所燈關窗開,翻墻入室又極容易,于是翻墻入室,順手牽羊,把金箱連同牛津包統統竊走。
端木宏峪言之有理的分析和推理博得了市局領導的肯定。
于是,市局副局長崔路、易慶瑤掛帥,端木處長和徐匯分局局長楊明具體負責,市局刑事偵察處和分局刑警隊組成了30人的“7·30”專案組。
鑒于罪犯金箱到手后,必然會將黃金首飾出手,變賣為鈔票,因此這個案子必須同社會各方面取得密切聯系,發現線索,快偵快破,以挽回不必要的損失。
翌日,市公安局召開了全市刑偵隊長緊急會議,一份份“緊急協查”迅速傳到全市,一張嚴密的“大網”悄悄地撒開了。
一條條線索匯總到了專案組。
張明慶有重大嫌疑。
張明慶住在距現場數百米的棚戶區。7月30日晚上外出,直到次日凌晨4時左右才回家。
這一夜他究竟干了些什么?
據材料記載,張明慶30剛出頭,是個屢教不改的慣竊犯。他的履歷表上這樣記載著:73年因機竊被少教3年。76年又因扒竊被勞教2年,80年又因此而被判刑6年。
對這一個具有12年勞改生涯的慣竊犯,專案組在綜合了各種證據后,決定對其采取措施。
8月2日下午2點,張明慶在家門口與別人打牌,別看他表面很沉著,內心卻異常驚恐。一面打牌,一面心不在焉,他不時地朝四周觀察,他畢竟是“三進宮”的老戶頭,除了有察顏觀色的獨特本領外,還有一套應付公安人員的辦法。
就在這時,有人拍拍他的肩膀,他猛地回頭,見是管段戶籍民警,便問:“做啥拍我?”
“跟我到派出所去一次。”
“做啥?”
“有事體想問儂。”
“我在打牌白相,又沒賭博。”
“我沒講你賭賻,只是有事體找儂。”
“有事體在這里講好了。”
“這里不方便,還是跟我走一趟吧。”
張明慶明白,不去是不行的。他不傻,明白這一去恐怕就回不來了。他進退二難,鬼知道周圍是否還有沒有便衣呢?他只好老實地跟民警去了。
張明慶是不會輕易招供的,這點在端木宏峪的預料之中,因此,他請來了審訊專家谷在坤,山谷為主審訊。
當天下午5點,第一次審訊開始了。公安局的這一招,張明慶也早有預料。
“張明慶,30日晚上你哪里去了?”谷在坤開門見山,單刀直入。
“那天我在與人打牌。”回答的利落,似乎有準備。他表面看上去很鎮靜,隨時等待著發問。
“什么時候回家的?”
“打完牌以后。”
“我問你具體時間?”
“大概二點。”
“究竟幾點?”
“三點。”
“三點后回家睡覺了?”
“是的。”
“不對吧,據我們調查,你打完牌以后并沒馬上回家。”
“我是回家睡覺的。”
“如果你沒有健忘的話,你是31日凌晨4點回家的!”
審訊員在時間概念上講得如此正確,張明慶不由吃了一驚。他想:奇怪?他們怎么調查得如此清楚?難道自己的行蹤露了餡?他腦子一轉;不會的,肯定是詐我!事情干得如此萬無一失,他們絕不會那么快知道。想到這兒,張明慶故作鎮靜地說:“噢,想起來了,那晚打完牌后,我去找女朋友,結果沒碰到,我就回家了。”
“你到家幾點鐘?”
“我沒看表……”
顯然,張明慶是在說謊。但苦于沒有掌握確鑿證據。谷在坤只好對他進行政策教育,張明慶聽厭了,沉默不語。
與此同時,專案組的另一路人馬,悄悄地到了張明慶家進行了搜查,但一無所獲。
贓物是最有力的證據,沒有證據就無法把罪犯送上法庭。
現場獲取的腳印與張明慶的進行比較,技術人員也難以作出同一認定。信息反饋到了專案組。為了及時偵破此案,端木宏峪親自坐鎮在專案組,他幾乎二天二夜沒合眼了,他覺得:張明慶在案發后的一系列活動與案件的情況是吻合的,目前尚未發現贓物只是暫時的,他常常自信自己的判斷。
審訊一直進行到凌晨3點,張明慶仍未招供。
端木宏峪又一次召集專案組同志研究下一步行動方案。他要求技術人員再次勘查現場,特別關照要對每一個可疑痕跡進行仔細甄別。
赫赫有名的痕跡工程師徐林生來到了現場。他那銳利的眼光掃視著圍墻上留下的腳印,他憑肉眼就辨出這是膠鞋鞋印,但據張明慶自述,那晚他并未穿膠鞋,而是穿的拖鞋。技術人員經過仔細搜尋,從鞋印的紋路上終于發現了一枚拖鞋的鞋印痕跡。
剎時,偵破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經鑒定,張明慶的拖鞋鞋印與墻上留下的鞋印痕吻合,科學的鑒定,使罪犯難逃法網。
8月4日下午,審訊又開始了。
狡猾的罪犯已到了黔驢技窮的地步。
張明慶在多次受審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審訊一開始,他就從審訊員今天過于冷漠的臉上,感到有些不妙。何不來個徹底坦白來爭取寬大呢?想到這里,他先開口了。
“審訊員,我要交代。”張明慶裝出一副低頭認罪的樣子,審訊員感到有些意外。
“你要交代罪行,說明態度比較端正,你說吧。”
“在交代之前,我想提個問題。”
“什么問題?”
“我主動交代,算不算投案自首?”
“你知道什么叫投案自首嗎?”
“不知道。”
“告訴你,投案自首有三條,一是犯罪后主動投案;二是如實交代,三是接受審判。現在你唯一的出路是真誠悔悟,認罪伏法。”
“我又一次輸給你們,我徹底坦白。”
張明慶自知難逃法網,耷拉著臉,開始攤牌了:這些年來,我跌進了賭博的泥潭。7月30日下午,我賭輸了190元鈔票,當時我沒有懸崖勒馬,在輸紅了眼的時候,回家又偷了母親的一張100元定期存單,繼續賭博,我原想翻本,結果反而輸得一敗涂地。
凌晨3時,我赤膊穿短褲,腳拖拖鞋垂頭喪氣地回家去,當路過招待所時,偶爾看到2樓房間的燈亮著,一股行竊的念頭油然而生,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想搏一記了,于是,我便翻過墻頭,跨越平臺,鉆進窗戶,進入了2樓202室內間。我見靠窗的一張床上放著一只包和一只箱子,我先胡亂地翻著那只包,見包里只有兩塊多錢,我隨手裝入了褲袋,又見那是只密碼箱,我連忙拎著箱子,背著那只包跳窗下樓,來到隔壁廠的院子里,我扔了那只包,摸黑找了根鐵絲,撬開了箱子,我做夢也沒想到那只箱子里裝滿了黃澄澄的金首飾。
我心里一面歡喜,一面害怕。歡喜的是得到那么多黃金,害怕的是公安局一定會嚴格追查。我當時不敢把這些東西拿回家,只取了箱子里的一只戒指和一根項鏈,第二天,我把其他東西分別埋在南丹路、田林新村、沈家宅附近郊野樹底下,箱子被我一撕為三,箱蓋、箱底被我用腳踩入河邊的泥土內,箱內夾板被我拋入蘆葦叢中,箱內的一包單據也被我埋在一條河浜附近南地里……
張明慶招供了,消息傳到了專案組,端木宏峪又與大家一起研究了一個頗為巧妙的“吊贓”計。
8月4日晚上,馬路上急駛著二輛轎車和一輛面包車,當車在一條偏靜的馬路旁嘎然而止時,從一輛轎車上走下一對青年男女,女的手挽住男的胳膊,朝馬路邊上的一棵大樹走去。不一會兒,那對男女身后緊跟著幾名精明強壯的小伙子,原來那些小伙子正是化裝的偵查員,他們正押著罪犯張明慶在尋找著被他藏匿的黃金首飾……
當這些黃金首飾原封不動地拿到了專案組時,奮戰了五晝夜的公安干警們情緒激動了,他們紛紛奔走相告,價值24萬元特大盜竊黃金案破了,國家的損失被挽回了。
不久后,張明慶受到了法律的嚴厲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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