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興化官商勾結惡勢力調查:
十年維權未果,誰在充當"保護傘"?
近日,江蘇省興化市大垛鎮居民王連云(身份證號321083196107285688),實名舉報當地以朱桂鳳為首的惡勢力集團勾結地方官員、工*部門及司*機關,通過偽造簽名、篡改工商登記、暴力威脅等手段侵占其數千萬元資產,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長達十余年的維權歷程中,王連云多次向興化市公*局、泰州市公*局、信訪部門及地方政府反映問題,卻始終遭遇推諉、包庇,甚至司法程序被公然干預。這場涉及官商勾結、司* 腐敗的維權困局,暴露出基層社會治理中的深層積弊。
時間回溯至2000年,王連云受朋友夏樹英邀請參與興化市政府某項目投資。根據其提供的材料顯示,王連云個人出資1100萬元,聯合黃忠、董佳貝(夏樹英之子)共同成立公司,并于2011年正式注冊"國蟹市場"項目,股權結構為黃忠40%、王連云20%、董佳貝20%、朱桂鳳20%。值得注意的是,朱桂鳳未實際出資即獲得20%股權,這一反常安排為后續糾紛埋下隱患。
2011年8月,王連云因車禍住院治療,暫時委托董佳貝代理公司事務。2012年,朱桂鳳開始頻繁與董佳貝發生沖突,并以"影響其父親仕途"相威脅,逼迫董佳貝將20%股權轉讓給自己。與此同時,朱桂鳳通過時任興化市工*局干部戎強明(其表哥)的職務便利,在未取得股東簽字的情況下,于2012年10月14日篡改公司章程,將公司法人代表變更為自己。
更令人震驚的是,2013年王連云康復后試圖查賬時,朱桂鳳竟雇傭社會人員阻止其進入公司,并在此后數年間通過虛假注資、違規出售公司資產等手段轉移財產。據2021年泰州安慶評估公司報告,朱桂鳳與同伙張桂松擅自出售國蟹市場上百間門面房,且資金未進入公司賬戶,收款人直接變更為張桂松。這一系列操作被王連云指控為"系統性侵吞資產"。
面對朱桂鳳的強勢奪權,王連云與黃忠于2013年提起訴訟,要求解散公司并清算資產。然而,這場法律維權卻演變為一場權力與司法的角力。
2015年江蘇省高院調解后,朱桂鳳拒不履行義務。2018年,興化市法院啟動評估拍賣程序,卻在2019年1月17日突然撤回拍賣公告,并違法下達(2019)蘇1281民初4293號裁定書,強行變更黃、王二人股權。王連云多次前往申訴,卻遭遇"無人回應"的窘境。
自2013年起,王連云先后向興化市、泰州市、有關部門提交舉報材料逾百次,但始終未獲實質性進展。其提供的通話記錄顯示,安豐有關部門曾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立案,而泰州市有關部門則多次將案件退回下級單位處理。
更令人費解的是,2020年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江蘇期間,王連云的舉報材料被轉交地方后,仍被興化市以"正在辦理"為由拖延。截至2024年,國家信訪局系統顯示該案仍處于"辦理中"狀態,與朱桂鳳相關的資產清算、保護傘調查等重要環節均無突破。"這不是辦案能力問題,而是不愿查、不敢查!"王連云在采訪中情緒激動,"朱桂鳳能長期逍遙法外,正是因為背后站著系統的'大人物'。"
多方證據指向地方權力系統的深度涉案:戎強明利用職務之便協助朱桂鳳偽造股東簽名、篡改工商登記,其行為已涉嫌濫用職權罪;對王連云提供的轉賬記錄、暴力威脅視頻等關鍵證據不予采信,涉嫌包庇犯罪;在無法律依據情況下強行變更股權,且多次違規中止執行程序。值得注意的是,朱桂鳳團伙成員張震、劉曉淦等人均與地方官員存在密切利益關聯。有知情人透露,國蟹市場部分門面房的實際控制人為某退休領導干部親屬,這或許解釋了為何資產清算屢屢受阻。
當前,此案暴露出核心問題:層層轉辦"異化為"層層截留";
企業營商環境惡化:投資者合法權益缺乏保障。法律專家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11條,公安機關對明顯犯罪線索拒不立案已涉嫌瀆職;而根據《監察法》第15條,涉案公職人員應接受監察委調查。公眾強烈呼吁江蘇省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對興化市政法系統展開倒查,徹底斬斷利益輸送鏈條。"如果連實名舉報、法院證據都不能推動正義,普通百姓還能相信什么?"王連云的質問,道出了基層治理的嚴峻現實。此案能否突破地方保護主義堅冰,將成為檢驗法治中國建設成效的重要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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