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代書遺囑又稱“代筆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口述內容,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網友咨詢:
“代書遺囑”要怎樣訂立才有效?
趙明澤律師解答:
(一)代書遺囑一定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也就是說最少有兩個見證人,其中一人可以既是見證人又是代書人。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夠做見證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二)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書人在代書遺囑時,只能用親筆手寫的方式,不能運用打印等其他方式。代書人在書寫遺囑時要嚴格忠實于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將遺囑人表達的遺囑內容準確無誤地記錄在代書遺囑中。
(三)代書遺囑的內容要素要完整,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均需在遺囑上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如果遺囑有多頁的,每一頁都要遺囑人、代書人、見證人簽字并寫上具體的年月日。
(四)立遺囑人口述、代書人代書、見證人見證必須在同一時間及空間內完成。
趙明澤律師補充: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趙明澤
山東魯諾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本人憑著對律師業的熱愛和對法律知識的熟悉,加上勤奮好學、自強不息的精神,以及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敬業精神頗得當事人贊譽。為人正直,具有扎實的法學功底,嚴謹的思維能力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富有責任心和正義感。
多年來,致力于法學理論和實踐研究工作其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辦案思路和認真的辦案態度及不斷鉆研法律的精神是在一次次案件中取勝的關鍵因素。開庭過程中反應靈敏、思維嚴謹,有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在刑事辯護,交通事故,經濟糾紛,合同糾紛.等方面積累了較多成功辦案經驗,有力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當事人廣泛贊譽和高度認可。愿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竭誠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高品質的法律服務。在處理案件過程中,能權衡各種利弊,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用真誠、專業、高效的服務贏得當事人的信賴,全力以赴為您的權益保駕護航。當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請撥打趙律師咨詢電話,將會給您最專業的解答!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