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怡球資源(601388.SH,股價2.48元,市值54.59億元)披露,公司收到蘇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蘇州市人民政府維持經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所作的太資規收(2025)2號《關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決定》。怡球資源如對該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4年8月,怡球資源曾發布公告稱,公司2010年獲得的約209畝土地的使用權將被收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曾就此事進行過詳細調查(詳見《獨家 | 怡球資源土地使用權將被收回 實探:閑置14年、每天有人拍照匯報 管委會稱收回土地有據可依》),上述土地處于長期閑置狀態,太倉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透露,從2023年6月起,政府相關部門就已和怡球資源就土地收回一事進行對接,來回溝通數次,但并未達成一致。
15年前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將被收回
據怡球資源2024年8月14日公告,2010年2月9日,怡球資源與太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宗地編號為TCGQ-G2010-6,宗地面積為13.96萬平方米(約209畝),使用年限為50年,至2060年3月8日。
2024年8月,怡球資源收到太倉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通過EMS快遞寄來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1》”)。《告知書1》的核心內容為:目前港區有招商項目需使用上述土地,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前將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正本)交付給港區管委會。
2024年12月9日晚,怡球資源披露事件進展稱,公司收到《告知書2》。其內容顯示:現港區管委會因招商項目需要向資規局申請收回該宗地,資規局擬根據項目協議有關約定,在報經太倉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收回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涉及收回土地的經濟補償,由港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此外,怡球資源還收到了《補償決定》,《告知書1》所規定的期限已過,管委會將向有關職權部門申請收回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注銷對應的土地使用權登記。涉及收回土地的經濟補償,管委會將在土地使用權證注銷后按照協議相關條款退還公司為領取該土地使用權證支付的費用,但不包括契稅、登記發證費、公證費及管委會向太倉市級以上部門繳納的各項稅費。
當時,怡球資源表示,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將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并將根據后續進展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后續將提起行政訴訟
自去年底以來,怡球資源一直積極向蘇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
2024年12月27日,怡球資源參加了由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擬收回怡球金屬資源再生(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聽證會”。
1月6日,怡球資源收到資規局寄送的《關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決定》。
1月10日,怡球資源向太倉市人民政府和蘇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1月20日,怡球資源收到蘇州市人民政府《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蘇州市人民政府認為公司提供的申請材料不齊全,表述不清楚,要求公司補正材料。
1月23日,怡球資源將補正材料快遞給蘇州市人民政府。2月9日,公司收到太倉市人民政府寄送的《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書》和蘇州市人民政府寄送的《行政復議申請受理通知書》。
3月31日,怡球資源收到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復議的《決定延期通知書》,蘇州市人民政府表示:“因本案情況復雜,不能在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根據有關規定,行政復議決定延期三十日作出。”
5月9日,怡球資源收到蘇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原作出的土地被收回的決定。
怡球資源表示,公司對蘇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復議決定書》與太倉市資規局作出的《決定書》存在異議,后續將通過行政訴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