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以來,大陸方面共發(fā)布了五次《告臺灣同胞書》。
現在各類媒體經常提到的《告臺灣同胞書》,通常是指由1979年1月1日《人民日報》發(fā)布的,由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告臺灣同胞書》,這是距離現在時間最近的一次《告臺灣同胞書》。
《告臺灣同胞書》的發(fā)展歷程
回顧兩岸關系,在1979年的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之前,祖國大陸還先后于1950年和1958年發(fā)布過四次。其中,1958年更是在30天內連續(xù)三次發(fā)表《告臺灣同胞書》。
通觀五次《告臺灣同胞書》,可以看出大陸對臺方針的歷史性變化,以及兩岸關系發(fā)展的歷史軌跡。
1950年2月28日,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臺盟)發(fā)表《告臺灣同胞書》,這是新中國建立后發(fā)表的第一次《告臺灣同胞書》。
與后來四次《告臺灣同胞書》不同的是,第一次《告臺灣同胞書》是一篇準備以武力解放臺灣的“檄文”,且有意選擇““二二八”事件”三周年發(fā)布,這與當時大陸方面“解放全中國”的號召和形勢相符合。
《告臺灣同胞書》宣稱1950年“全國人民已經決心把解放臺灣統一全中國作為第一個重大任務,準備集中一切力量,渡海殲滅蔣匪幫的殘余勢力,解放臺灣。”
明確告知臺灣民眾:“做好準備,配合人民解放軍,共同完成解放臺灣的任務。”
第一次《告臺灣同胞書》的主要意思就是告訴臺灣同胞:配合和迎接解放軍,武力解放臺灣。
1950年6月,毛澤東下令成立以粟裕為總指揮的前線指揮部,擬于8月發(fā)起攻臺戰(zhàn)役。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zhàn)爭突然爆發(fā);6月27日,美國總統杜魯門以“臺灣地位未定論”等為由,悍然下令美國第七艦隊以“協防”名義進入臺灣海峽,公然以武力干涉中國內政。
美軍仁川登陸后,朝鮮人民軍節(jié)節(jié)敗退,面對已經威脅到家門口的美國,中國被迫做出戰(zhàn)略調整,抗美援朝暫時取代解放臺灣。
6月30日,周恩來批示海軍司令員肖勁光“打臺灣的時間往后推”,造成臺海兩岸后來長期對峙與分離的局面。
1953年朝鮮戰(zhàn)爭停戰(zhàn)后,解放臺灣又被提到中國共產黨的重要議事日程上。1954年7月,中央軍委制定“從小到大、由北往南、逐島進攻”的作戰(zhàn)方案。
1953年9月,美臺簽訂《軍事協調諒解協定》。為粉碎美臺軍事圍堵大陸的企圖,1954年9月3日,解放軍奉命炮擊金門,這就是“九·三炮戰(zhàn)”。
1954年12月3日,美國和臺灣當局簽署“美臺共同防御條約”。1954~1955年,美國直接干預臺海的一系列事件造成中美嚴重對立,使中美處于爆發(fā)戰(zhàn)爭的邊緣,史稱第一次臺海危機。
1955年2月25日,浙江沿海各島嶼全部解放。
1958年7月中旬,美英出兵干涉黎巴嫩、伊拉克等國,中東形勢空前緊張。7月15日,臺灣當局宣布進入“特別戒備狀態(tài)”,加緊進行“反攻大陸”的準備。美國更是加強巡航臺海的第七艦隊實力,臺海形勢驟然緊張。
8月23日下午5時30分,毛澤東下令炮擊金門。數百門大炮瞬間齊鳴,金門頓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臺軍金門防衛(wèi)副司令官吉星文、趙家驤、章杰等人中炮身亡,這就是震驚世界的“八·二三炮戰(zhàn)”。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判斷炮擊金門是解放臺灣的前奏,旋即下令派出6艘航母、百余艘艦艇、200多架飛機駛入臺灣海峽,一時間戰(zhàn)爭風云籠罩臺海,史稱第二次臺海危機。
美國隨后提出所謂的“停火”方案,建議中國停止炮擊金門,美國規(guī)勸臺軍撤出金門、馬祖,其意圖在臺灣海峽劃出一條“永久停火線”,以便實現“劃峽而治”、制造“兩個中國”的圖謀。但美國的方案不僅遭到中國政府的堅決拒絕,也不為奉行一個中國立場的蔣介石所接受。
在這種背景下,大陸方面于1958年10月6日、10月25日、11月1日,一個月之內連續(xù)發(fā)布了第二、三、四次《告臺灣同胞書》。
與其他兩次《告臺灣同胞書》不同,這三份《告臺灣同胞書》均由毛澤東親自起草撰寫,可以看做是毛澤東一整篇《告臺灣同胞書》的三個組成部分,是毛澤東對臺整體戰(zhàn)略思考的一部宏篇大作。
這三次《告臺灣同胞書》,首先是揭露了美國采取先孤立臺灣,再托管臺灣的企圖,明確要求美國早日撤出臺灣,不要干涉中國內政;其次是指出炮擊金、馬,不是針對臺灣民眾,是對美國插手臺灣問題和國民黨當局的懲罰,是大陸人民和解放軍官兵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正義之舉;第三是強調臺、澎、金、馬是中國的一部分,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讓臺灣同胞對中國共產黨維護祖國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決心產生共鳴。
毛澤東還提出了解決臺灣問題的思路,提出中國內部的問題應該由中國人自己來解決。“我們都是中國人。三十六計,和為上計。”這一條指出了統一是大陸和臺灣的根本方向。國共兩黨“舉行談判,實行和平解決……這是中國內部……問題,不是中美兩國有關的問題。”
第二、三次《告臺灣同胞書》均以國防部長彭德懷名義發(fā)布,在《人民日報》上刊登。第四次《告臺灣同胞書》可見于《毛澤東選集》。
這三次《告臺灣同胞書》是一場典型的對臺“政治攻心”。其中,毛澤東以其超乎常人的戰(zhàn)略眼光,識破美國強迫制造兩個中國的伎倆,認為在一個中國立場上,國共雙方可以合作抵制美國的圖謀,以“談談打打”的策略,提出“逢雙日不打金門的飛機場、料羅灣的碼頭、海灘和船只”的“四不打”政策,以保證島上軍民的供應,但仍以無美軍護航為前提。”,加深了美臺之間的矛盾,最終使美國的圖謀遭到徹底失敗。
炮擊金門的政治意義高于軍事意義,達到了決不能讓臺灣游離于大陸、形成事實上的“兩個中國”這一目的。
應時而生的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
自1958年“八·二三炮戰(zhàn)”之后,兩岸在共同對付美國上形成了默契。金門炮戰(zhàn)打打停停、停停打打,一直持續(xù)到上世紀七十年代末。期間,雙方心照不宣,把多數炮彈象征性的打到無人的海灘上,臺海局趨于緩和。
1979年1月1日,《人民日報》全文發(fā)表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開宗明義的表明:“每一個中國人,不論是生活在臺灣的還是生活在大陸的,都對中華民族的生存、發(fā)展和繁榮負有不容推諉的責任。統一祖國這樣一個關系全民族前途的重大任務,現在擺在我們大家的面前,誰也不能回避,誰也不應回避。”
《告臺灣同胞書》還指出,統一中國為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應盡快結束分裂局面,統一中國。并提出結束兩岸軍事對峙、開放“兩岸三通”、擴大兩岸交流等。
同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長徐向前發(fā)表關于停止自1958年以來對大金門島、小金門島、大擔島、二擔島(大小金門及大小擔島)等島嶼所進行的炮擊的聲明。
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是兩岸關系發(fā)展的里程碑,是順應改革開放與國際局勢變化的必然產物,標志著中國共產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理論和實踐進入了新的歷史時期。
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把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中國的發(fā)展從此進入歷史新時期。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就是在這個重要歷史背景下發(fā)表的。
就在人民日報發(fā)布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的同一天,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美國接受中美建交三原則(美臺“斷交”,廢除“美臺共同防御條約”,美國從臺灣撤軍)。
此前的1978年10月23日,中日雙方在日本東京舉行了《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批準書互換儀式。
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昭示臺灣同胞:“今天,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世界上普遍承認只有一個中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任何人都不應當拂逆民族的意志,違背歷史的潮流。”
1955年5月13日,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出:“解放臺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zhàn)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條件下采取和平的方式解放臺灣。”7月30日,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報告中又一次提到:“只要美國不干涉中國內政,和平解放的可能性將會繼續(xù)增長。”
1956年6月,周恩來提出:“我們愿意同臺灣當局協商和平解放臺灣的具體步驟和條件,并希望臺灣當局在他們認為適當的時機派遣代表到北京或者其他適當的地點同我們開始這種商談。”
1956年8月,毛澤東在對中共八大政治報告稿的批語和修改中說:“我們希望一切有愛國心的臺灣軍政人員,同意用和平談判的方式,使臺灣重新回到祖國的懷抱。”
中共為和平解放臺灣不斷做出努力,通過秘密接觸、傳話,逐步形成了“和平解放臺灣”的具體方針政策。
1960年5月,周恩來把毛澤東對臺的工作方針,概括為“一綱四目”,即臺灣必須統一于中國。具體是:(1)臺灣回歸祖國后,除外交必須統一于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蔣,陳誠、蔣經國亦悉由蔣意重用;(2)所有軍政及建設經費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3)臺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并征得蔣之同意后進行;(4)互約不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舉。
這成為后來“一國兩制”的雛形。
可惜的是,60年代,和平解放臺灣的工作被延宕了下來。
70年代,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和政府出于對整個國家民族利益與前途的考慮,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實事求是、照顧各方利益的原則,在和平解放方針的基礎上,發(fā)表了新的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提出了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大政方針及一系列政策主張。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葉劍英發(fā)表談話,進一步闡明解決臺灣問題的九條方針政策。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把九條政策概括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1983年6月6日,鄧小平進一步闡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從此,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正式進入了“和平統一”的新時代,也揭開了兩岸關系發(fā)展新的歷史篇章。
相向而行共同實現《告臺灣同胞書》的美好愿景
從《告臺灣同胞書》和平統一的方針確立之后,兩岸隔絕狀態(tài)逐步打破。
大陸通過各種途徑向臺灣當局傳遞“和平統一”的意愿,“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1987年11月,臺灣當局終于決定開放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打開了兩岸長期隔絕的大門。
1988年1月,第一批回到大陸的臺灣返鄉(xiāng)探親老兵到山西拜謁黃帝陵。
從此,兩岸人民往來由少到多,逐漸發(fā)展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社會各界大交流局面,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則從無到有,領域逐步拓展,規(guī)模持續(xù)擴大,形成互補互利的格局。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fā)表談話,第一次明確提議兩岸“通郵、通商、通航”。
1992年,兩岸雙方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九二共識”),奠定了兩岸協商的政治基礎。
1993年4月,海峽兩岸授權的民間機構最高負責人之間的汪辜會談在新加坡舉行。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
同年4月,國共兩黨領導人在北京會晤,就共同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達成一致。
2010年6月29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在重慶簽署,兩岸經濟合作從此開啟新篇章。
2018年2月28日,國臺辦、國家發(fā)改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于28日發(fā)布《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兩岸社會經濟深度融合的步伐空前加速。
第五次《告臺灣同胞書》發(fā)布以來,特別是進入二十一世紀后,兩岸和平發(fā)展進入了快車道,取得了一系列豐碩的成果。
兩岸全面實現了“三通”,兩會商談簽署了多項合作協議,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建立了聯系溝通機制,兩岸領導人實現了歷史性會晤,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fā)展日益密切。追根溯源,所有成果的取得,都離不開46年前《告臺灣同胞書》奠定的基礎。
臺海和平局面的出現,為大陸的改革開放提供了安全環(huán)境,也為臺灣同胞的經濟發(fā)展送去了和平紅利。
大陸相繼推出了吸引臺商投資的優(yōu)惠措施,廣大臺胞臺商踴躍參與大陸改革開放與經濟建設,特別是在改革開放初期,臺商成為了大陸改革開放的生力軍。他們帶來了資金、技術、管理經驗、外銷網絡,在各行各業(yè)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是大陸改革開放的重要參與者、貢獻者,也是見證者。
截止到2024年,兩岸貿易總額2929.71億美元,其中,大陸對臺出口751.89億美元,大陸自臺進口2177.82億美元。據商務部統計,2024年大陸新設臺資企業(yè)7941家。同時,累計已有65家臺企在大陸上市。
海峽兩岸產業(yè)合作區(qū)、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昆山深化兩岸產業(yè)合作試驗區(qū)和東莞深化兩岸創(chuàng)新發(fā)展合作區(qū)等兩岸產業(yè)合作平臺建設穩(wěn)步推進。
京臺科技論壇、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兩岸服務業(yè)大會、上海臺北城市論壇、農博會·花博會、兩岸企業(yè)家年會等兩岸經貿交流活動連續(xù)成功舉辦,兩岸經貿合作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fā)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的意見》部署的重點任務穩(wěn)步推進,政策配套持續(xù)完善,各項舉措初見成效。
2024年1至11月,閩臺貿易額852.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2%;福建新設臺資企業(yè)2117家,同比增長16%。2024年僅從福建口岸入境的臺胞就達到92萬人次,同比增長53.3%。
大陸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取得巨大進步,綜合實力不斷壯大,是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堅實保障。臺灣同胞不斷增強的民族歸屬感和血濃于水的親情以及共同的歷史文化,是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不竭動力。
在當前兩岸關系形勢下,兩岸同胞更應該勠力同心,共同維護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政治基礎和正確道路,堅決反對各種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
《告臺灣同胞書》指出,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堅決反對“臺獨”是雙方共同的立場和合作的基礎,是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重要前提。
中國人的事要由中國人自己來決定,中國的統一,不會損害任何國家的正當利益包括其在臺灣的經濟利益,只會給各國帶來更多發(fā)展機遇,只會給亞太地區(qū)和世界繁榮穩(wěn)定注入更多正能量。
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任何域外勢力干涉中國統一都不會得逞。
《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以來兩岸關系的發(fā)展歷程證明,兩岸關系好,臺灣才有前途,廣大臺胞才有光明未來。
如今,《告臺灣同胞書》所提出的許多政策主張都已經變?yōu)楝F實。
歷史不能選擇,現在可以把握,未來可以開創(chuàng)。
《告臺灣同胞書》提出,我們寄希望于臺灣人民,也寄希望于臺灣當局。
希望臺灣當局能夠順應歷史大勢,與大陸方面共同推動臺海形勢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fā)展道路,實現兩岸關系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最終實現祖國統一。
《告臺灣同胞書》最后說“我們偉大祖國的美好前途,既屬于我們,也屬于你們。統一祖國,是歷史賦于我們這一代人的神圣使命。時代在前進,形勢在發(fā)展。我們早一天完成這一使命,就可以早一天共同創(chuàng)造我國空前未有的光輝燦爛的歷史,而與各先進強國并駕齊驅,共謀世界的和平、繁榮和進步。讓我們攜起手來,為這一光榮目標共同奮斗!”
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
《告臺灣同胞書》發(fā)表46年,也是大陸改革開放46年,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不斷推進,越來越接近統一的目標,同時,改革開放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越來越接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
回顧歷史,是為了啟迪今天、昭示明天。
兩岸同胞始終相向而行,攜手不斷向實現臺海永久和平、國家完全統一的美好愿景邁進,讓我們的子孫后代在祥和、安寧、繁榮、尊嚴的共同家園中生活成長。
參考文獻:
黃埔軍校同學會:《告臺灣同胞書》的歷史意義
上海市公共關系研究院:王鍵:從五次《告臺灣同胞書》看兩岸關系發(fā)展歷程
環(huán)球網:40年前,《告臺灣同胞書》打破兩岸交往
堅冰
中國新聞網:2024年兩岸貿易總額2929.71億美元 同比增長9.4%
央視新聞:兩岸觀察丨大陸堅定推進兩岸融合 究竟帶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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