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難,官告民更難!這案子翻來覆去,比我家炒的鍋餅還能翻。
一個舉報環保問題的老人,被打斷了肋骨,拿了300萬賠償,結果反倒成了“罪犯”,還被判要把錢退回去。
先說最新的進展,2025年4月18日,山東淄博淄川區法院重審后,判王長征、王策父子無罪。
可沒過多久,4月30日,淄川區檢察院又不服,向淄博市中院提起了抗訴。
這事得從2018年說起,那年,58歲的王長征回到山東淄博羅村鎮南韓村老家,發現村里的水和地都不對勁。
他懷疑是山東重山集團旗下的鋁業公司搞的污染,就開始向上級部門舉報。
2019年8月,王長征自己花錢找了第三方檢測機構,把村里的地下水和赤泥都檢測了一遍,結果交給了環保部門,這才引起了重視。
同年12月12日,山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給了個說法:重山鋁業公司確實非法堆了不少赤泥,南韓村南水井的氟化物超標4.6倍。
但他們也說,沒找到重山集團排放含氟污染物的直接證據,水污染的具體來源也沒查清。
王長征對這個結果不服,他說自己找的檢測機構在赤泥里查出了重金屬,還覺得村里一大片耕地都廢了,都是重山集團的鍋。
2021年6月中旬,王長征參加了淄川區信訪局負責人王某秋在羅村鎮政府主持的會議。
大家約好6月23日去村里實地看看污染的地,測量面積。
結果6月23日這天,王長征和重山集團的保安陳某發生了沖突。
當天中午12點47分,王長征被送進醫院,診斷是腦損傷、面部損傷、頭皮血腫、耳鳴、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頸部損傷、左側3-7肋骨骨折,傷得不輕。
2021年7月29日,王長征和重山集團簽了《賠償協議》。
協議寫得明明白白,重山集團員工陳某打傷了王長征,經多方協調,集團一次性賠償300萬元,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錢一到位,雙方再無糾紛,王長征也不再追究其他責任。
王長征的兒子王策說,這事是時任羅村鎮政府負責人李某華協調的。
李某華還讓他簽了承諾書,保證以后不再反映重山集團和村里的問題,還要勸其他人別再投訴。
談判錄音里多次提到“王部長”“李書記”這些公職人員。
有人說:“鎮上都參與了,區里也參與了,咱現在合理合法拿到補償款就行,不出后患,多好。”
本以為這事就算過去了,沒想到一年后,2022年6月1日,淄博公安淄川分局以敲詐勒索罪立案。6月27日,王長征、王策父子被抓了。
王策覺得他們是被“設局”了。他說:“協商賠償時,信訪局和鎮政府的負責人都在場,金額他們都清楚。如果這錢不正當,他們為啥要參與協調?沒有他們協調,我們也不會和重山集團和解。”
2023年12月21日,淄川區法院一審判決:王長征犯尋釁滋事罪,判三年;王策判一年半。更讓人想不到的是,300萬元被認定為“違法所得”,要退還給重山集團。
可2024年4月17日,淄博市中院覺得這案子“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25年4月18日,淄川區法院重審后判王長征、王策無罪。
法院說:
1.沒有證據證明兩人有強拿硬要或敲詐勒索的主觀故意;
2.沒有證據證明兩人實施了強拿硬要或敲詐勒索行為;
3.沒有證據證明兩人利用投訴舉報索要錢財。
可12天后,淄川區檢察院又不服,向淄博中院抗訴,說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定性錯誤”,有證據證明兩人構成尋釁滋事罪。
【網友都咋說?】
“只要是在法院調解下拿到賠款就不算敲詐。要錄音錄像,警方有記錄,個人別和企業私下談賠償金額,應該讓法院或律師來談,出了事也是法院和律師的事。”
“舉報人最大的問題就是斷了肋骨收了300萬,讓企業抓到把柄。應該走正常民事訴訟,和解時必須有警察在場,寫調解書,按手印,蓋章。”
看完這些評論,大家的觀點確實不一樣,但都挺有道理。
【我想說兩句】
其實啊,仔細琢磨這事,真不是表面那么簡單。
第一,官員參與協調這么大一筆賠償,合不合法他們心里肯定有數。如果覺得不合規,為啥還要協調?
第二,王長征傷得不輕,斷了五根肋骨,頭上身上都是傷,按正常民事賠償程序,到底該賠多少?
第三,這案子為啥從敲詐勒索立案,最后又變成尋釁滋事?一會兒有罪,一會兒無罪,檢方還不服,這中間到底有啥說不清的事?
說到底,老百姓舉報環保問題本來是好事,結果被打傷,拿了賠償金反成“罪犯”,又被改判無罪,檢方還要抗訴。
這背后到底有多少彎彎繞繞,咱們外人真說不清。
總結一下,這事看著簡單,其實挺復雜。
賠償、舉報、判決、抗訴,每一步都牽扯著法律和人情。個人覺得,遇到類似事兒,還是要走正規程序,別讓自己陷進不清不楚的麻煩里。
你怎么看?
新聞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淄博市中院《刑事裁定書》、淄川區法院《刑事判決書》、淄川區檢察院《刑事抗訴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