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14日,河南省洛陽市優化經濟適用住房認購條件,從戶籍、年齡、住房及工商注冊四方面入手,進一步降低申請門檻,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需求。
此次調整核心內容包括:戶籍要求從“中心城區戶口滿3年”放寬至“城鎮戶口(含縣區)滿1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由20平方米提升至30平方米,房改房、集資房面積限制維持20平方米不變;單身申請人年齡下限由28周歲降至23周歲,取消70周歲上限;允許家庭擁有1個注冊資本不超5萬元的個體工商戶注冊?,F行收入、車輛、婚姻及優撫家庭規定繼續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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