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
西安發布重要公告
為切實做好2025年高、中考期間聲環境質量保障,為廣大考生營造安靜的復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西安市將在5月22日至6月23日期間加強噪聲污染管控。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止夜間(二十二時至次日六時)進行施工作業,在此期間遇有搶修、搶險、應急作業的,應當采取有效噪聲防護措施,并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
二、禁止在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及高考、中考日全天在居住區內進行產生噪聲、振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三、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
四、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
五、文化娛樂、體育、餐飲等場所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六、排放工業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振動、降低噪聲;
七、6月7日至9日、6月21日至23日,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機動車鳴笛和其他各類產生噪聲擾民的行為;
八、對發現違反本公告的行為,可撥打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望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朋友嚴格遵守本公告規定,積極配合做好高考、中考期間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市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務、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進一步強化噪聲污染的執法監督管理,對違反本公告的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特此公告。
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5月21日
來源 | 西安市生態環境局
編輯 | 黃天姣
校審 | 王國強
終審 | 豐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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