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不等于性同意,你認同這個說法嗎?訂婚的訂跟定還是有本質區別的,訂婚只是確定倆人的婚姻意向,而非不能改變的。性關系,不管是戀愛期間還是婚姻期間,沒有得到對方的同意,就強行與對方發生關系,就是強奸。
同意一定是基于雙方的,雙方允許就行,但有人當老6,希望鉆空子。例如訂婚了結婚了就強迫……例如明明是允許的,但事后就說是被強迫的!就是為了多點彩禮,多點零花錢,從而實行拿捏!
畢竟訂婚那倆字兒里的‘訂’,跟板上釘釘的‘定’,差著十萬八千里呢! 它就是個意向書,告訴大家“我們倆打算往結婚那條道上走了”,可絕不等于簽了賣身契,更不是給對方開了張‘隨時隨地通行無阻’的性同意書! 甭管是熱戀期的小情侶,還是結婚多年的老夫老妻,只要有一方不樂意,另一方硬來,那就是板上釘釘的強奸,沒得洗!
為啥總有人想在這事兒上鉆空子?“老六”哪兒都有! 有些人是真壞,覺得“都訂婚/結婚了,那就是我的人了,我想怎樣就怎樣”,把伴侶當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完全無視對方的意愿和身體自主權。還有些人,心思就歪到錢眼兒里去了。
明明當時是自愿的,事后為了多要點彩禮、零花錢,或者純粹是為了拿捏對方、在關系里占上風,就翻臉不認賬,硬說是被強迫的! 這種人,就是把感情和身體當成了討價還價的籌碼,把人性里那點算計,赤裸裸地攤在桌面上,什么道德、價值觀,在他們眼里真就是浮云,只要能鉆到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占到便宜,他們就敢干。
總之現在社會壓力大,人心浮躁。每個人的獨立個體意識非常強,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幸福。或者有一些家里人以為的為了她(他)好,給出餿主意,于是就聽了。然后利用一件事可以得到他們想要的利益!
所以人性面前,很多道德和價值觀就是浮云了。何況是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邊緣。做了壞事沒有觸犯規則,沒有違法。誰也不能怎么樣!
現在這個社會每個人都強調“我”要獨立,“我”要幸福。 這本是好事,說明大家自我意識強了。但壞就壞在,有些人自己過得不如意,或者被家里人“為你好”的餿主意一忽悠(比如“趁這個機會多要點錢”),腦子一熱,真就把感情當成了撈好處的工具。 這就特別可怕。
對于這樣的現象,我覺得一方面可能真的需要仔細考察人品后才能去做具體的愛情進行時和婚姻進行時。特別是原生家庭,特別是最近生活的如何,如果生活的不順,家庭不幸福,有大的壓力。也許有人就會違背道德的鋌而走險!
單身并不是不幸福的,找對象并不是脫離苦海尋找幸福的!我覺得找對象,確認她/他能不能成為自己對象前,確認她/他能不能訂婚,能不能進一步發展關系!根本的因素我覺得是作為單身的他/她,現在過的幸福不幸福,一個人是否過的好。
如果找對象目的是為了脫離苦海,那你就要小心了,無論是生理需求的脫離苦海,還是經濟的脫離苦海,還是為了所謂的擺脫原生家庭的脫離苦海。現代社會不能當戀愛和婚姻當中的救世主,這個是最關鍵的!
因為真正的愛情和健康的婚姻,應該是兩個獨立、相對完整的人,帶著各自的精彩,攜手走更遠的路,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你自己都活成一灘爛泥,指望找個對象就能把你塑造成型?這不現實,對對方也極度不公平,本質上是一種“情感高利貸”,遲早要崩盤。
最后來聊幾句,訂婚不是性同意的護身符,法律和道德的底線碰不得!想找靠譜對象?先把自己活明白了,活得有幸福感。然后擦亮眼睛,重點考察對方的人品底色、原生家庭的影響,最關鍵的是——他/她是不是一個能為自己人生負責、能感受到幸福的獨立個體。
千萬別當誰的“救世主”,你也當不了!兩個能獨自燦爛的人在一起,才能碰撞出真正持久、健康的美好火花,而不是陷入互相算計、互相消耗的泥潭。在這個浮躁的年代,清醒一點,慢一點,對自己負責,也是對未來的幸福負責。對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歡迎關注我“她解憂”和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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