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韓韓(作者系藍媒匯創始人)
節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一個好消息。
虎嗅拖欠我們8000元稿費一事,法院今天宣判了:我們勝訴了,判決虎嗅與藍媒匯之間存在合同關系,三日內向我們支付拖欠的8000元稿費及逾期付款利息。
感謝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高效而公正的審理和判決,感謝身邊各位媒體同行、朋友及用戶對此事的關注和支持。
法院判決書截圖
在我看來,這個案子事實非常清晰和簡單,完全沒必要走到訴訟這一步。是虎嗅內部的管理混亂和領導層的傲慢偏執,以及對法律的漠視誤讀,才讓我選擇較真到底。這絕不只是我們一家的遭遇,媒體的生態也不應該是這樣的,我們希望通過努力,讓公眾看清一個真實的虎嗅。
眾所周知,虎嗅這些年一直在找寫手替他們撰寫商業稿件,并從中賺取稿費差價,這是虎嗅的一個商業模式,也是一個業內公開的秘密。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虎嗅居然在我眼皮底下,想赤裸裸地挖我們的墻角。
簡要復述一下案情:虎嗅商務找到我,想讓我們的編輯幫他們撰寫一篇聯想的稿件,稿酬是8000元。我以公司管理者的身份拉編輯入群對接執行這個項目,編輯如約完成稿件撰寫,并最終發布在虎嗅網上,藍媒匯也在當月向編輯提前支付了這篇外稿的撰寫費用。
但一年多過去了,虎嗅一直沒有支付。我們在官方微博公開討要,也無果。
不得已,我寫了一篇關于此事前后的詳細文章,引起同行廣泛關注后,虎嗅終于找來了,愿意立即支付,但只能支付給編輯本人,不能付給公司,理由是虎嗅跟我們不存在公對公的合作關系。我當然不同意,便決定將虎嗅告上法庭。
其實,我起訴虎嗅最主要的訴求,不是討要那8000元稿費,而是揭開虎嗅傲慢耍賴真相,判定我們之間確實是公對公的合作。
因為我代表公司公開找虎嗅討要稿費時,虎嗅從不回應,至始至終不認為這事與藍媒匯有半毛錢關系。事后只承認是與我們員工合作,稿費只能打給員工個人,不能打給公司。
虎嗅創始人李岷后來和我溝通中也一再辯稱,雖然她們商務是職務行為,但找我約稿不是公對公的法律范疇,并以雙方沒有合同為由,不承認是虎嗅與藍媒匯公司之間的合作。
這讓我很無語,我作為藍媒匯的創始人,對接的是虎嗅商務,并將業務布置給員工執行,公司為此向員工也支付了報酬。這事怎么就與公司無關了?那我的身份從頭到尾又是干嘛的?這就好比,顧客去餐館吃飯,我是掌柜在前臺迎客接待,吃完了顧客非要把錢付給廚師,說跟餐館無關。世上難道還有這樣的歪理?
好在,今天法院給出了的裁決,對虎嗅的無理無賴行為給予了反駁,確認了虎嗅與藍媒匯的合同關系。
我此前撰寫的一篇稿件被虎嗅連續三天投訴被刪除后表示,我相信法律的公正,尊重平臺的規則。李岷也在和我的溝通中承諾,相信法庭的裁定,讓雙方擱置分歧,等法庭最后結論。
今天,法庭裁決出來了,我希望虎嗅遵守諾言,履行法庭判決。同時,我希望虎嗅因此給我們帶來的傷害和困擾,公開向藍媒匯道歉。
“ 心有猛虎,細嗅薔薇 ”。這是虎嗅網名字的來歷,希望虎嗅作為行業知名的媒體,還記得初心,拿出應有的擔當,而不是用自己制定的叢林法則,以大欺小,破壞生態。
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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