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幫我追回來欠款”,魏女士在拿到欠款后激動地對執行干警說。
近日,兩起案件的同一當事人王某甲委托妻子魏女士向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送來一面印有“為民做主懸明鏡,主持公道守天平”的錦旗,表達對法院高效執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感激之情。
案情一:
2014年1月29日,被執行人劉某某因急需用錢,向申請人王某甲借款20000元,由王某乙擔保,2015年2月17日劉某某清償部分利息后再未向王某甲償還借款,王某甲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后,劉某某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王某甲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將面臨納入失信、限制高消費、拘留等法律后果。王某乙在收到法律文書后主動聯系辦案法官,表示自己愿意償還債務,但是對于該案的追償程序需辦案法官答疑解惑。最終,辦案法官耐心地為其解答了相關問題,王某乙放下擔憂,當即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償還。
案情二:
2018年12月18日,被執行人王某丙因急需用錢,向申請人王某甲借款18000元,后王某甲多次催要借款未果,遂訴至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但王某丙未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還款義務,王某甲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多次與王某丙聯系溝通,王某丙依然不履行義務,且經多次傳喚拒不配合。2025年3月13日,執行法官在知曉王某丙位置的情況下,果斷將其拘傳至佳縣法院執行局。起初,王某丙態度消極,以各種理由拖延,拒不償還借款,執行法官對其進行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可能會造成的法律后果。在強大的執行震懾下,王某丙最終同意分期償還債務,本案順利執結。
“這些錢都是我和我丈夫辛辛苦苦掙來的,非常感謝執行法官將我的血汗錢追回” 魏女士激動地說。
一次執行,一份責任,一面錦旗,一份肯定。佳縣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訴,如我在執”工作理念,以良好的作風、務實的舉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供稿:劉 鵬
圖片:宋海濤
編輯:劉 銳
審核:張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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