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集中通報典型案例。
中央第一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山西省發(fā)現,晉中、呂梁等市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不到位,存在違規(guī)取水、水源置換工程推進不力、地下水壓采工作不嚴不實等問題。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xù)督察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規(guī)定,水資源超載地區(q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水資源超載治理方案,采取產業(yè)結構調整、強化節(jié)水等措施,實施綜合治理。根據2025年1月國家有關部門評估結果,山西省還有32個縣(市、區(qū))超載,其中8個位于晉中、呂梁兩市,水資源超載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發(fā)現,晉中和呂梁兩市部分新建焦化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相關企業(yè)雖經整改,但仍存在違規(guī)取水行為。
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指出,晉中市井安供水公司2020年取水超許可2.7倍,晉中和呂梁兩市部分新建焦化項目未開展水資源論證。2021年9月,晉中市井安供水公司獲批取用張村河、張澗河地表水,來源為河道上游煤礦棄水,許可取水量為330萬立方米/年。經核實,上游煤礦許可取(排)水總量僅118.6萬立方米/年,煤礦棄水量遠低于井安供水公司許可取水量。井安供水公司2023年在張村河、張澗河共取水336萬立方米,2024年取水285.9萬立方米,遠超上游煤礦排水總量,張澗河地表徑流受到影響,目前取水口以下河段呈斷流狀態(tài)。
2025年5月28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fā)現,晉中介休市張澗河取水口以下河道呈斷流狀態(tài)
呂梁市文水縣金鵬焦化公司110萬噸/年焦化項目2021年通過水資源論證審查,生產水源為中水。2023年該公司建成中水回用管路,但截至2025年3月仍未按取水許可要求取用中水,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共違規(guī)取用地表水95.2萬立方米。晉中介休市昌盛煤氣化公司180萬噸/年焦化項目未按取水許可要求使用中水,2024年投產以來通過農村灌溉機井違規(guī)取用地下水97.5萬立方米,違規(guī)取用地表水30.6萬立方米。
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地區(qū)暫停新增取水許可的通知》要求,水資源超載地區(qū)應綜合采取水源置換等措施,加快推進超載綜合治理?!渡轿魇〉叵滤删C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晉中市應通過東山供水等工程,于2021—2025年壓減地下水4450萬立方米。督察發(fā)現,東山供水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晉中市部分縣(市)配套小水網至今未建設完成。平遙縣小水網工程規(guī)劃三大項目13個工程,原計劃應于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截至督察時還有11個未實施;介休市小水網配套工程規(guī)劃6個子項目,截至督察時還有2個未完工。2021—2024年,晉中市僅壓減地下水1394萬立方米,占任務量的31.3%。
《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實行超采區(qū)地下水年度取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呂梁汾陽市山西中汾酒業(yè)投資公司取水許可水源類型為地表水,取水量為157萬立方米/年,實際長期通過自備井違規(guī)取用地下水。
汾陽市水務部門“以罰代管”,2023年實施行政處罰后仍默許該公司繼續(xù)取用地下水。汾陽市2021年上報稱,封存該公司3眼地下水井,壓采地下水130.7萬立方米;2023年又上報稱封存1眼地下水井,壓采地下水52萬立方米。督察發(fā)現,該公司2021年以來每年地下水取用量均在156萬—166萬立方米之間,實際未明顯減少。
督察組指出,山西省水利部門及晉中、呂梁等市對“四水四定”認識不到位,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不力,對違規(guī)取水用水監(jiān)管不嚴,導致水資源超載狀況未得到根本改善。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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