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我覺得很奇葩的新聞,是說一旅客花了700多買了國航重慶飛呼和浩特的公務艙機票,在休息室喝了兩瓶紅酒,上飛機又跟乘務員要,乘務員倒了一杯給他后,他還要啤酒。
乘務員見其已經喝醉就不再繼續提供,然后他便開始大聲喧嘩,擾亂機上秩序,最終被取消了行程,下了飛機。旅客被帶到了派出所,后來在機場坐了一夜。
然后這位旅客聯系媒體記者曝光,要求國航賠償他的機票損失。
而評論區也幾乎一邊倒,人人紛紛笑哭:本來就是自己不對,你是怎么還有臉主動找媒體曝光國航的?
先說法規:
《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8)第 121.575 條對機上飲用含酒精飲料提出了以下限制要求:
(a)除運行該飛機的合格證持有人供應的含酒精飲料外,任何人不得在飛機上飲用其他含酒精飲料。
釋義:就是說不能自己帶酒上飛機喝,只能喝飛機上提供的酒精飲料,飛機上不提供就不能喝。
(b)合格證持有人不得允許任何處于醉酒狀態的人進入其飛機。
釋義:如果你喝多了,如果被地服人員、機組人員發現,評估認為你處于醉酒狀態,航司可以對你依法拒載。
(d)當發現有人拒絕遵守本條(a)款、(b)款的規定,或者發生由于處于醉酒狀態的人進入飛機引起的騷擾事件時,機長和機長授權人員應當場制止,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在事發后5天內向局方報告。
釋義:如果你在飛機上喝自己帶的酒,或機組依法拒載你不配合,或在飛機上耍酒瘋擾亂運行秩序,機組人員可以依法制止你的行為。構成違法的可以移交警方。
你看,清晰明了,所以國航把他“請”下飛機,一點毛病都沒有。(不知道為什么他自己要說這個請字,我們業內一般叫“趕”)
可事情最有趣的地方,不在于他醉了,也不在于他被終止行程——而在于他之后主動聯系媒體,要“曝光”國航。
是的,他覺得自己受了委屈。想讓大家幫他討個說法,還要求國航賠償他的公務艙機票損失。
可你曝光的,并不是航司服務問題,也不是乘務員態度問題,而是你自己對規則的輕視,對秩序的挑戰,對整個客艙公共安全的漠視。
說到底,不是國航讓你下的飛機,是你自己先丟了底線。
我們都希望中國能有一個更友善乘機環境,但前提是——旅客得守規矩。一個醉酒乘客在客艙里鬧騰,沒人會跟你共情。
我們回頭再看這個關鍵詞:“700多元的公務艙”。
確實不貴。但這件事,跟貴不貴沒有關系。
你是100塊的頭等艙,坐下我們也會遞上熱毛巾,認真招待;
可你喝醉鬧事,哪怕坐的是7000塊的經濟艙,照樣要請你下飛機。
尊重不是按票價計價的,秩序也不是隨消費等級調整的。
飛機是公共空間,是在高空中運行的密閉環境,它不靠誰出的錢多來維系,而是靠所有人都守規矩來維系。沒有哪個航空公司,會容忍一個醉酒乘客在一百多位旅客中間“自由發揮”。
這事兒說到底,跟輿論也沒什么關系。媒體報導了事件本身,沒有帶節奏;網友看到,也大多是一邊倒地搖頭。因為只要稍微了解一點民航常識,都能判斷這件事的邊界在哪。
我不懂的是這位旅客的自信——2025年已經過半了,現在不是誰拿手機拍、誰先開口說話,誰就有理的。
這年頭,講的是規則,是安全,是邊界。
而不是情緒綁架,更不是“誰哭誰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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