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破除職場 “35 歲門檻” 的呼聲愈發高漲,且多地已付諸行動,諸多省份在公務員招錄中,將部分崗位年齡放寬至 40 歲,部分企業也在招聘時打破年齡限制,重視求職者經驗與能力。此現象猶如在平靜湖面投下巨石,激起千層浪,引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討論。
一直以來,35 歲如同橫亙在職場之上的一道無形門檻,眾多企業在招聘公告中明確要求應聘者年齡在 35 周歲及以下,即便未明示,篩選簡歷時年齡也成關鍵考量因素。35 歲的求職者,恰似被縛住手腳的飛鳥,縱有豐富經驗與出眾能力,面對年齡限制,也只能望 “職” 興嘆,無奈折翼。
究其根源,這一現象背后有著復雜的成因。從企業層面看,追求 “青春紅利” 是設置年齡門檻的重要因素。在快速發展的時代,尤其是互聯網等新興行業,新技術迭代迅速,年輕人常被視作精力充沛、效率高、知識結構更新快、學習能力強的群體,更易適應技術變革與行業需求。企業人才規劃時,也傾向于培養年輕人,期望借此增強員工忠誠度,降低人力成本。同時,以年齡為顯性指標篩選人才,能大幅縮小候選人范圍,簡化招聘流程,降低招聘成本。此外,公務員和國企招聘中的年齡限制,也給其他企業帶來示范效應,使得年齡限制在職場中愈發普遍。
可細細想來,這種做法是何其荒謬!35 歲,本應是人生的黃金階段,褪去了年輕時的青澀,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成熟的處事心態以及穩定的社交網絡,正處于能為工作全力以赴、創造更大價值的時期。以律師、醫生、教師等職業為例,年齡反而是優勢,歲月沉淀下的專業素養與實踐經驗,讓他們能更好地應對工作中的復雜問題。然而,這道無情的 “35 歲門檻”,卻將眾多人才拒之門外,造成嚴重的人才浪費,也阻礙了社會的發展進步。
如今,多地打破 35 歲招聘限制,無疑是一場及時雨,為職場帶來新的生機與希望。公務員招錄放寬年齡限制,具有重要的風向標意義,為其他行業樹立了榜樣,引領社會重新審視人才選拔標準。一些企業放寬年齡限制,看重經驗與能力,更是體現了人才觀念的轉變。這種轉變,恰似在黑暗中點亮的一盞明燈,照亮了大齡求職者前行的道路。
但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打破這道門檻并非一蹴而就之事,仍面臨諸多挑戰。在觀念層面,社會對大齡求職者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35 歲以上是人力成本” 的錯誤觀念仍廣泛存在,需長期努力扭轉。在制度層面,雖有部分政策出臺,但仍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年齡歧視的認定標準與處罰措施,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為大齡求職者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希望在不久的將來,35 歲不再是職場的 “生死線”,每個有能力、有夢想的人,都能在職場這片廣闊天地里,自由翱翔,綻放屬于自己的光彩。讓我們攜手共進,打破年齡枷鎖,迎接一個更加公平、包容、充滿活力的職場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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