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在道邊行走,
樓上有人往下吐痰,
一口濃痰糊在我衣服上,
把我惡心夠嗆。”
6月9日早上,宋女士經過西崗區長春路358號樓下時,突然遭遇痰液“空投”,這不是宋女士第一次在該樓下遭遇高空拋物,氣憤之余,宋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類似事件并非個例,沙河口區一男子此前因頻繁高空拋物已被刑拘。律師指出,高空拋物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責任。
女子上班路上遭痰液“襲擊”
宋女士在西崗區長春路的一家單位上班,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長春路358號樓。6月9日8時40分許,當她從該樓下經過時,突然有東西從天而降,正好落在她的防曬服袖口上,衣袖瞬間被打濕。
仔細查看后,宋女士被眼前的一幕惡心到了——竟是一口粘痰糊在衣袖上。她用力一甩,痰液掉落在地面上。“當時惡心得我差點吐出來,肯定是樓上有人吐痰,實在太過分了!”氣憤的宋女士抬頭尋找,沒有找到涉事人員。
這已不是宋女士第一次在此遭遇類似事件。幾天前,她在同一地點曾被樓上傾倒的灰塵弄得“灰頭土臉”。“那次灰塵直接落在頭發和衣服上,因為趕著上班,只能簡單清理。”宋女士表示,兩起事件發生位置高度一致,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宋女士認為,長春路是我市主干道,每天過往車輛和行人眾多,隨意往樓下倒垃圾、吐痰的行為不僅威脅行人安全,也有損城市形象。氣憤之余,她撥打了報警電話,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城市文明需要每個人共同維護,不能因為個別人的惡習而影響大家的安全。”宋女士希望通過此事引起社會關注。
男子在公寓高空拋物被刑拘
據了解,高空拋物會給不特定群體帶來嚴重威脅,輕則導致車輛等財產受損,重則導致人身受到傷害,甚至喪失性命。近年來,我市曾多次發生高空拋物的情況,這些“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讓市民憂心忡忡。
前段時間,沙河口區某臨街高層公寓周邊居民和商戶陷入持續恐慌——有人頻繁從高空拋擲雜物,垃圾、啤酒瓶傾瀉而下,更令人憤慨的是,連污水、排泄物等穢物也成“空中炸彈”。途經此處的行人無不膽戰心驚,生怕遭遇“飛來橫禍”。
為迅速消除安全隱患,沙河口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立即展開偵查。經過幾個晝夜的連續奮戰,警方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軍(男)。5月29日,辦案民警果斷收網將其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軍因涉嫌高空拋物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解讀高空拋物法律責任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王金海律師指出,高空拋物行為不僅破壞環境衛生、損害鄰里和諧,更潛藏重大安全隱患。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若構成其他更嚴重犯罪,則從重處罰。
王金海分析司法判例發現,三類情形易被追究刑事責任:一是導致人員受傷,二是造成較大財產損失,三是多次拋物或手段惡劣。針對宋女士的遭遇,他建議轄區部門積極介入,對涉事人員或其監護人開展教育訓誡,必要時依法懲處,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杜絕高空拋物是城市文明的底線。”王金海呼吁市民充分認識其危害性與法律后果,自覺養成文明生活習慣。同時提醒公眾,若遭遇類似事件,應立即報警并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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