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司法裁判不僅僅是個案的定分止爭,更肩負著引領社會發展、推動法治進步的重要職責。面對社會生活中的難點、痛點,老百姓的揪心事、煩心事,人民法院如何積極發揮司法職能,明規則,促治理,順民意,解民憂?2024年3月27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推出“辦案就是治理”專欄,集納新聞媒體關注報道,講述人民法院以案促治破難題的生動實踐,敬請關注。
家庭教育是父母的必修課。在家庭教育中,哪些誤區需要避免?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人民法院出版社聯合主辦的,在“送給孩子一束法治的光”普法活動暨《重返庭審現場》故事分享會(第四場)中,多位從事少年審判的法官,結合辦理的案件,分享了他們眼中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
父母教育方式存在偏差致孩子利益受損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張希華分享了一個孩子的成長煩惱。
鄭女士是閩北人,到廈門務工后與廈門人周先生相戀并結婚,生育兒子小周后,鄭女士辭職在家帶孩子。小周就讀小學五年級時,鄭女士與周先生因感情淡薄最終選擇和平分手,小周由周先生直接撫養。
離婚后,鄭女士以辦事需要為由與周先生商量,將小周的撫養權協議變更到自己名下,并承諾事后恢復以前的撫養安排。周先生同意了鄭女士的請求。
鄭女士取得小周的直接撫養權后,卻將小周帶回閩北老家,同時還將小周的戶籍遷出,導致小周不能在廈門市順利升入初中。周先生發現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撫養權。
法官詢問小周意見,小周明確表示愿意跟隨父親在廈門繼續生活。法院據此作出判決,耐心勸導鄭女士將小周帶回廈門。
小周上初中之后沉迷手機游戲,周先生直接沒收了小周的手機,嚴加看管。鄭女士卻偷偷給小周買手機,并利用探望時間給孩子打掩護,縱容其玩手機游戲。最終,在取得小周認可的情況下,鄭女士將孩子再度帶回閩北躲藏起來。
周先生幾次三番去閩北尋找,蹲守小周可能就讀的學校,鄭女士索性為小周辦理休學,將孩子徹底藏匿了起來。之后,周先生報警求助與小周恢復聯系,但因為小周表態不愿隨父親返回廈門,事情不了了之。
經過一兩年的拉扯,小周臨近中考,周先生擔心孩子學業荒廢,到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實際監護。法官再度詢問小周意見時,孩子正值青春叛逆期,對父親嚴厲的教育態度極其抵觸,堅決要求隨鄭女士在閩北繼續生活。
“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尊重小周對監護人的選擇意見。但我們又明顯感覺到,父母雙方的教育方式都出現了問題,才導致今天的這種局面。”張希華說,若單純聽從小周的意見,對其健康成長未必有利。
最終,法院通過組織多輪家庭教育指導和心理疏導,促成父母和小周三方達成一致意見:小周隨鄭女士繼續共同生活,鄭女士答應帶小周返回廈門恢復上學、準備中考,并保證周先生對小周的探望以及對鄭女士教育方式的監督。周先生和鄭女士共同承諾定期接受法院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和監護狀況評估。目前,該協議正有序履行,小周的學習生活重新步入正軌。
孩子在校被欺凌父母要多關心而非批評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長蘇雅楠曾辦理過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一名16歲的職業中專學生周某某。一天晚上,他和同學一起在外喝酒后返回學校。走在學校操場上,另外兩名同學與其擦肩而過。正好這兩名同學在低頭私語,周某某認為兩人是在嘲笑他,就追上去不由分說地拳打腳踢,其中一名同學被周某某打得鼻梁粉碎性骨折。
庭前,心理咨詢師陪周某某進行了一組沙盤游戲。周某某擺出來的沙盤有房子、樹、小鳥、吉他、幾只小狗等。咨詢師問:“小鳥、吉他代表了什么?”他說:“這些東西,發出噪聲,煩死了。”
咨詢師與周某某的母親溝通,結合社會調查報告發現,周某某在小學時曾被學生欺凌。父親開長途貨車,長期不在家,母親承擔了主要教育職責,最常用的教育方式就是嘮叨,甚至打人。周某某聽見母親嘮叨就開始煩躁,映射到沙盤中,原本愛的表達都成了噪聲。
因為在學校被欺凌,周某某身上有傷,衣服有破損,回家之后會被媽媽指責,“好好的衣服怎么又破了”“你怎么又跟別人打架”,周某某則什么都不說,長期以來遭受欺凌的怨氣一直壓在心里。這次案件的發生,其實就是一次情緒發泄和轉移。
由于前期心理疏導效果很好,周某某在庭審時說:“從小到大我一直被別人打,沒有人告訴我該怎么辦,如果我懂法律,知道打人后果這么重,我不會這樣做的。”
父母不能以“愛”之名對子女實施家暴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徐莉在2024年審理了一起家暴案件。一對姐妹來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經了解得知,因父母離異,姐妹倆從幼兒園就跟隨父親共同生活。父親對姐妹倆要求特別高,當兩個孩子達不到要求時,就會遭到父親的辱罵和體罰,比如,用皮帶抽打、讓姐妹倆互扇耳光,以及遭受言語羞辱。
父親是一名企業高管,認為自己對兩個女兒采取的是精英教育,付出太多、太在意孩子,在管教孩子過程中偶有失當、言行過激,自己的行為是出于關愛孩子。父親向法官展示了非常多關愛孩子的證據,比如,帶孩子到各地旅行,家里裝修時精心設計女兒的房間等。
“這個爸爸有愛孩子的一面,但他的行為客觀上給孩子帶來極大的傷害,經過專業醫院測評,姐姐存在重度抑郁、焦慮癥狀,需要服藥治療,妹妹也極度缺乏安全感。”徐莉說。
法院認為,父親的行為已經超過父母正常管教孩子的限度,構成了家庭暴力,及時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父親對兩個孩子實施家庭暴力,同時裁定兩姐妹暫時隨媽媽共同生活。
結案后,法院向這位父親發送了《家庭教育指導令》,強制其每兩周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導,為其量身定制一對一課程。同時,對兩個孩子提供心理疏導。母親也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徐莉發現,這位父親是在單親家庭長大,從小接受的是非常嚴苛的教育。他認為自己是成功的,所以認可這樣的教育方式,從而變本加厲地用在女兒身上。
最近,徐莉回訪發現,兩個孩子變得開朗了許多,姐姐養了一只小狗、妹妹在學吉他。
在徐莉看來,未成年人要學會識別家庭暴力行為,尤其是一些披著“愛”的外衣的家庭暴力。不管是身體上的疼痛,還是心理上的恐懼、失眠、自我否定等,都是家庭暴力可能造成的后果。如果遭受家庭暴力,要及時向外界求助,比如,學校、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
徐莉建議,父母們管教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更多地采用傾聽、共情和鼓勵的方式教育孩子。家長遇到壓力大時要學會控制情緒,避免將自身問題轉嫁到孩子身上,必要時也可尋求心理咨詢師等專業人士的幫助。
來源:中國婦女報
記者:王春霞
編輯:楊夢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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