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手刃了潘金蓮和西門慶,并親眼目睹王婆被活剮了后,算是為大哥武大郎報了仇。
畢竟武松是縣令親點的都頭,現在西門慶已死,也就沒有必要繼續為難對方。念及舊情,將武松的罪行定為了激情殺人和防衛過當,打了幾棍子后,刺配孟州:
“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就這樣,武松跟隨兩個公差,趕了二十多天的路,在六月份的時候來到了著名的十字坡。在這里,他們險些遇害,被做成人肉包子。而這家黑店的老板,正是后來跟武松關系最好的張青、孫二娘夫婦。
那么,問題也就來了,孫二娘在十字坡經營黑店,遠近聞名,為什么沒有人去管呢?
楊角風談水滸系列文章第110期:讀完原著直冒汗,難怪孫二娘的黑店能長期存在,你看背后是誰撐腰?
一、
一般情況下,既然要開黑店,還能長時間開下去,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太招搖。
是啊,既然要干殺人越貨的勾當,那肯定是開在偏僻之處,荒涼之所,專門撿落單又不長眼的人進來,能坑一個算一個。
可張青和孫二娘夫婦卻不這么干,他們把黑店就堂而皇之的開在官道旁邊,人來人往的,相當熱鬧。按照書中的說法,兩個官差押著武松一路往孟州走,走了二十多天,快到中午的時候,到了十字坡附近:
“約莫也行了二十余日,來到一條大路,三個人已到嶺上,卻是巳牌時分。”
武松等人站在嶺上往下看,就看到山坡下面,小溪的旁邊有十幾間草房,然后在一棵柳樹上掛著個酒店招牌。
他們一大早就趕路,走到這邊時剛好又饑又渴,又快到飯點了,自然想在這里停留吃飯。于是,他們就攔住一個樵夫,問此地離孟州還有多遠,這個地方又是哪里?
樵夫就說了,這里啊,距離孟州相當近,也就一里地遠,而下面的這個坡便是有名的十字坡:
“這嶺是孟州道,嶺前面大樹林邊,便是有名的十字坡。”
在古代修條路不容易,所以一般情況下,兩個市鎮之間,就一條官道。武松一行人從五更時分吃飯出發,也就是早上四五點的時候就出發了,走到十一點時才到了十字坡。本身十字坡也有四通八達的意思,這恰恰證明孫二娘的黑店地理位置相當好。
二、
既然孫二娘的黑店就開在管道邊上,人來人往的,又距離孟州只有一里之遠,這么長時間難道就沒人知道?
當然有人知道啊,比如剛剛武松一行人遇到的那個樵夫,他為什么要強調這個十字坡十分有名呢,到底哪里有名?
就是因為,這個地方很早很早以前,就是殺人越貨之地。
最早的時候,張青在光明寺種菜,后來因為某些小事,一言不合就殺光了和尚,隨后便來到十字坡,專門干起了打劫殺人之事:
“后來也沒對頭,官司也不來問,小人只此大樹坡下剪徑。”
后來就遇到了孫二娘的父親,看這小伙子有魄力,能干大事,于是把他帶到了城里,教了他點本事,還把寶貝女兒嫁給了他。可惜,張青在城里根本住不下去,沒多久就帶著老婆回到十字坡。蓋了幾間草房子,開了家酒館,專門做人肉包子生意。
所以,樵夫嘴里說這個十字坡非常有名,可不是因為這里風景好,有水有嶺有大樹。而是因為這個地方經常會干殺人越貨之事,以前是有人在這里打劫,現如今是這里有人開黑店。
其實不止當地的樵夫知道這家店是黑店,連從沒有到過這里的武松,也提到了這家店有問題:
“酒家,這饅頭是人肉的?是狗肉的?”
孫二娘當然否認啦!
于是武松又補上一句:
“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里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
三、
有人說,這是武松故意誆孫二娘的,不然的話,他明知這里是黑店,為什么還敢進去?
其實主要還是因為孫二娘的店,遵循三條原則:
“三等人不可壞他:第一是云游僧道……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J女之人……第三等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
為什么不殺僧人?
因為一般情況下,云游的僧人,都類似苦行僧這種,吃飯靠化緣,窮的叮當響。再加上常年吃素,身上也沒多少油水,就算放倒了他,也弄不出幾斤肉來。
但是,若是遇到有錢的僧人,比如那個倒霉的頭陀,不就被殺了,順帶搶了度牒和盤纏。還有胖和尚魯智深,因為膘肥體胖,能剔出肉來,一樣被孫二娘放倒了。
不殺戲子也是有原因的,一般這種江湖雜耍,賣唱賣藝的,都不是單獨行動。一個戲班子,往往很多人,其中的武生什么的,還會兩下子。真沖他們下手,得手的概率不大,搞不好還把自己栽進去了。若是逃了,回頭編個劇本,一下子流傳開了,店也開不下去了。
至于不殺流配的罪犯,那更好解釋了,這種都是官差押著走的。什么時候出發,大概什么時候到,官府都有登記。而且一路走過來,每到一個驛站,都會留有記錄。真要沖流配的罪犯下手,也得順帶將兩個押送的差役干掉,到時候官府沒等到押送的人。只需要一路查下去,這個驛站有登記,下個驛站就沒了,很容易將兩個驛站之間的十字坡黑店給揪出來。
四、
再說了,張青本身就是殺人不眨眼的強盜,繼承了孫老頭的黑道兒勢力和人脈,那必然不能沖道兒上的人下手啊,這要傳出去,以后還混不混了?
所以,他們下手的主要目標,還是過往的商人:
“實是只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
過去,這種商人是最容易失蹤的,出一趟生意,往往好幾年才回來一次。真沖這些人下手了,沒人知道,也沒人追究,他們家人干著急也無可奈何。
比如王婆的兒子,就是跟著一個人出去做生意,一去不歸,不排除遇到了孫二娘這種黑店的可能性,根本就沒法追究:
“跟一個客人淮上去,至今不歸,又不知死活。”
這樣一來,十字坡孫二娘家的店是黑店這件事,就很少能傳的出去。不然的話,江湖上都傳開了,他家的店是黑店,哪里還有人會去住,時間久了,都不用官府來查,自己就關門了。
所以,當武松提出疑問時,孫二娘當場就反駁了:
“客官那得這話!這是你自捏出來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武松真的是平白無故捏造出來的嗎?
不見得!
當初他替陽谷縣縣令押送財物,有沒有經過這個地方,暫且不清楚,但世界上沒有不漏風的墻,江湖上多多少少還是會流傳有關孫二娘包子的傳說的。
不說別人,單說從孫二娘家死里逃生的魯智深,他的嘴就把不牢。
五、
在武松經過十字坡之前,魯智深就已經走過了,孫二娘一看,這個和尚胖,有肉,立馬給下了蒙汗藥給麻翻了。
好在張青及時趕到,攔住了媳婦,這才救了魯智深的命!
后來魯智深遇到了楊志,他就當著曹正的面講了自己的經歷,還特意提到了孫二娘家的店:
“來到孟州十字坡過,險些兒被個酒店里婦人害了性命,把灑家著蒙汗藥麻翻了。”
魯智深講述這段經歷的時候,楊志剛剛丟了生辰綱,晁蓋他們還沒上梁山,宋江還當著他的小押司呢。此時乃政和五年,六月初五,魯智深碰到了丟了生辰綱的楊志。
而武松發配孟州,已經是一年后的政和六年,同樣是六月份。
所以,就算在魯智深之前,江湖上沒有流傳十字坡黑店的秘密,那么等到魯智深講給楊志和曹正聽后,這在江湖上已經成了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而武松在聽完張青講到魯智深跟楊志在二龍山落草后,他就說了:
“這兩個,我也在江湖上多聞他名。”
顯然,武松在來十字坡之前,早已耳聞魯智深跟楊志的事跡,那么,極有可能也聽說了魯智深在十字坡被孫二娘用蒙汗藥蒙暈的事。其實也很好理解,魯智深跟楊志奪了二龍山,收攏了一群小嘍啰。那么,在制定二龍山人員走動指南時,是不是要特意提醒一下,到了十字坡,一定要小心?
這樣一來,自然在江湖上,至少一部分人知道這事了。
六、
當然,身在江湖,又都是一群殺人越貨的“好漢”,就算知道了這里有家黑店,也沒有去官府舉報的可能性,畢竟都會混黑道兒的,指不定哪天誰求到誰。
因為武松知道這是一家黑店,也知道他們不會沖罪犯下手,所以才有如下非常詭異的行為:
“去灶上取一籠饅頭來放在桌子上,兩個公人拿起來便吃。武松取一個拍開看了,叫道……”
按理說,他們幾個又累又餓的,這時候上了一籠包子,肯定是拿起來就咬。即便發現不對勁,也是咬開包子后,嘗到味道不對,才會特意去關注它的餡。可武松顯然是知道這包子有問題,才會拿到一個包子后,直接用手給拍開了。
那么,下一個問題就來了,連武松都知道十字坡孫二娘家的店是黑店了,難道當地的官府和百姓都不知道?
難道張青、孫二娘夫婦黑白通吃,在朝廷有人,有靠山,沒人敢來抓他們?
還真不是!
官府知道不知道,因為書中沒有細講,大概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了,官老爺們也沒有意愿去查。畢竟那時候的官員考核,可不是考核你破了多少案子,就給你高分。而是,你管轄的區塊,沒有出那么多案子,才算最佳。
正所謂民不告官不究,十字坡的苦主們都成了餃子餡了,沒人告狀,官府自然也就不會大動干戈,自己給自己找不自在。
可是,剛才也提到了,路過的樵夫都知道孫二娘家的店是黑店,他們為什么不去告狀?
七、
這就要回到我們的題目了,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孫二娘的黑店其實就是靠周邊的百姓給撐腰,才能一直存活下來。
一方面,孫家兩輩兒都是干這種勾當,早就在當地傳開了。普通老百姓,誰敢去招惹他們,若是去官府告狀,他們有證據嗎?
萬一沒有告下來,或者告狀途中被孫二娘知道了,那后果可能承受?
別忘了孫老漢原本就是住城里的,他們家在城里還有秘密窩點,既然要在孟州城做生意,那上下必然也會打點一番,至少有問題會有人幫忙報信。不要覺得不可能,《水滸傳》中殺人的好漢多了去了,跟官府勾結的也不在少數。不然的話,宋江怎么跑的,晁蓋又是怎么躲過官府追捕,上的梁山?
另一方面,孫二娘家的店主要做的是外地人生意,本地人基本沒有去她家吃飯的。是啊,有錢人,肯定去孟州城找飯店吃飯,比如快活林大酒店,誰會跑到城外面的荒郊野嶺吃飯?
周邊村里的人,就算想下館子,也是就近下,比如孔亮請客,或者阮氏兄弟請吳用吃飯,都是去村頭的飯館,也不會去荒郊野外的店!
去的人少,自然發現十字坡這家店是黑店的可能性就小,就算真去了,孫二娘一聽口音就明白,一不會害他們,二也不會讓他們發現端倪。
更重要的是,周邊的百姓,其實也是孫二娘黑店的受益者和擁護者。
八、
孫二娘把路過的商人麻翻,然后做成人肉包子,再賣出去。
她的主要客戶是誰?
武松?
顯然不是,畢竟路過的商人能有多少,本來他們就是原材料,何必賠本讓他們再禍害原材料呢?
再說了,路過的能有多少人,能吃多少包子?
武松假裝被迷暈后,孫二娘見他肥碩的身子后,興奮的說了一句:
“今日得這三頭行貨,倒有好兩日饅頭賣。”
三個人的肉,才夠賣兩天的包子,顯然以路過的客人數量來看,遠遠撐不起這么大的銷量。
實際上,人肉包子幾乎全都賣給周邊村莊的百姓了,這一點張青也說了:
“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賣,如此度日。”
角風不才,也是一個窮苦鄉村出身,別說過去了,就算是十年前,我們村子里能天天吃上肉包子的都沒有幾家。更不用說,還是牛肉餡的包子,這價格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
而孫二娘的包子,除了搭上點面粉,幾乎是零成本。她都不用按正規牛肉包子價格賣,就算按武大郎的炊餅價格賣,都穩賺不賠。
當地百姓,能用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買到牛肉包子,用腳指頭想想也會明白,這包子的餡是有問題的。但那個年頭,能用買饅頭的價格,買到肉包子吃,換誰也要偷著樂啊。
九、
事實上,在水滸世界,吃人肉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梁山的其他好漢們也沒少吃!
最明顯的就是李逵,吃過黃文炳:
“割一塊,灸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還吃過李鬼:
“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凈了,灶里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面燒,一面吃。”
鄧飛也吃過人肉:
“多餐人肉雙睛赤,火眼狻猊是鄧飛。”
包括宋江被王矮虎他們捉住,也是打算用冷水澆一下他胸口,直接吃的:
“原來但凡人心,都是熱血裹著,把這冷水潑散了熱血,取出心肝來時,便脆了好吃。”
其他的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只說《水滸傳》中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那就是梁山好漢們,上山之前,經常是動不動就下館子吃牛肉。而眾好漢們,一旦需要正兒八經宴請大家喝酒吃飯時,反而很少上牛肉了。
要么是豬羊,要么是雞鴨,要么是魚蟹。
比如宋江和戴宗在正兒八經的飯店,潯陽江邊請客時,就沒牛肉:
“小人這里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
所以,極有可能眾位好漢們在偏僻小店里吃到的牛肉,有一定程度是人肉哦。
回到題目,隨著十字坡的名聲傳了出去,進店吃飯的客人越來越少。又加上周邊百姓對人肉包子的需求,有增無減,導致孫二娘的肉包子供不應求。
沒辦法,只能去外地開了幾家分店,即便如此,食材還是不夠,以至于都到了派人滿山抓人當包子餡的程度。這還是武松血濺鴛鴦樓后,遇到張青后,對方親口說的:
“因此上分付這幾個男女,但凡拿得行貨,只要活的。那廝們慢仗些的趁活捉了,敵他不過的,必致殺害。”
如果僅僅是圖財害命,賣肉包子是順帶的,那么他們根本不會滿山去抓人!
所以,到底是誰在給孫二娘的黑店撐腰啊?
就是周邊百姓啊!
正所謂,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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