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現代一樣,古代考試結束后最重要的程序,當然也是閱卷工作。而且古代閱卷程序比現代繁多。
為防止作弊,保證公平,古代科舉有一套嚴格的程序規定。
01
一字知命
隋唐時期,科舉處在起步階段,閱卷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制度,批卷方式也比較簡單。
在批閱試卷時,考官只需要在回答正確的卷子上,大大地寫一個“通”字;在回答錯誤或沒有回答的卷子上,批一個“不”字,考生的命運就在那一刻被定格了。
由于程序簡單,把關不嚴,這就給考生的錄取之路,提供了“便利”。
當時,士人能否中舉,和卷面成績關系不大,主要取決于社會聲望和人際關系。因此,考場外成了考生發揮“余力”的關鍵。
在開考之前,很多考生帶著自己的大作,特意登門拜訪那些知名權貴,希望獲得大人物的推薦,進而順利通關。于是,這種“行卷”之風盛行一時。可見,閱卷有著明顯的局限性。
02
糊名封裝
宋朝之后,科舉取士盛極一時。
隨著名額的擴大,科舉地位的提高,科場舞弊現象也應運而生。考官在閱卷時的作弊,給科舉之風帶來了消極影響,也阻礙了國家選拔優秀人才之路。
為了改變科場風氣,使科舉制度更加完善,政府建立了一套相當嚴密的閱卷程序。
據《宋史·選舉》載,宋太宗淳化年間,為“革考官窩私之弊”,采用監丞陳靖的建議,推行“糊名考校”法。
監考人員收卷后,首先將卷子交給彌封官,把考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全部折疊起來,用空白紙覆蓋彌封后,加蓋騎縫章。
這是第一道程序叫“糊名”,類似于現代高考的裝訂密封,閱卷人員根本不知道自己看的是誰的試卷。
03
專人謄錄
不過,在官場腐敗的情況下,即便考卷彌封,還是有一些不法考官膽大妄為,憑借辨認考生字跡作弊。
于是,在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宋真宗趙恒下令設謄錄院。由書吏謄抄科考試卷,考官憑借謄抄副本評卷。此種做法,就是“易書”。把考試封卷推向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為了防止謄錄手作怪,規定謄錄手不得攜帶墨筆,謄錄所用的紙張數、墨水顏色均要一致,統一使用朱砂紅筆謄錄試卷。
考生的原始試卷因用黑墨書寫,所以稱為“墨卷”;而謄錄后的卷子,都是用紅筆寫的,故稱為“朱卷”。如有違反規定代人改竄者,查出后必定嚴懲。
04
層層批閱
在謄寫完畢后,還要對讀。所謂“對讀”,即今天所說的校對。由對讀官將墨卷、朱卷一起交給各位對讀生校對,看謄錄是否有誤。
校對完畢無誤后,對讀官要在試卷上蓋章。然后才進入真正的閱卷程序。
試卷先由內收掌分送各閱卷人員進行評閱。試卷分送,是在主考官、同考官的監督之下抽簽分配的,所以閱卷人員也不知道自己改的是哪位考生的卷子。閱卷人員將初閱后中意的卷子,推薦給同考官,這類試卷叫“薦卷”。
同考官即副主考,會在他中意的試卷上批一個“取”字。批了“取”字的卷子再送給主考官,如果主考官也中意,則會在試卷上批一個“中”字。考生的命運就此被最終決定。
05
復核查卷
盡管如此閱卷程序繁瑣,但考官的主觀因素也會在批閱過程中對考生成績有著一定作用。
潛在的黑幕,不僅影響了考生的成績,還有一些許多落榜生被不負責任或瀆職的閱卷人員誤了前程。
因此,一些責任心強的考官會抽查未考中的“落卷”,主考官也有權力調閱副主考官未“取”的卷子進行復核。
此外,還有一條比較人性化的規定——允許落榜生查卷,這也是監督閱卷人員的一種好辦法。如果把優秀的卷子評差了,考生一旦上訪,麻煩就大了,責任人是要被朝廷治罪的。
古代閱卷程序復雜,而且責任到人,并有專人監督。因此,每份朱卷上至少有6個各環節負責人的簽印。謄錄手、對讀生的姓名、籍貫也要留下來,標注在墨卷的末尾,以備查驗。
◎本文來源:“國學時代”“國際儒學聯合會”,圖源網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