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融媒6月12日訊(記者 任雪娜 通訊員 馬崇文)近日,煙臺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在處理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中,通過往返兩地,蹲點排查,終于找到試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被執行人劉某。高壓執行讓被執行人及時履行了生效判決,深夜將車輛返還至法院。
2023年3月,原告孫某某以頂賬的方式從案外人李某處抵得一輛奧迪轎車,并于同年6月過戶到本人名下。隨后,該案涉車輛經原告老板王某介紹,借給被告劉某使用,當時并未約定使用期限及費用。直到2023年年底,原告通過王某找被告要求返還車輛時,被告開始以各種理由拒絕返還,無奈之下原告訴至開發區人民法院。
經審理,法院判決劉某返還車輛,并支付13360元的占有使用費。判決生效后,被告劉某超過履行期限,遲遲未返還車輛及支付相關費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劉某,但對方電話不接、信息不回。為避免執行工作停滯不前,干警決定主動出擊,前往其戶籍地查找。經調查得知劉某目前正在某地經商,在確認具體地址后,干警立即驅車200多公里前往其經營場所。
當天中午12:00,干警到達被執行人所經營的商鋪,但此時大門緊閉。通過大門上張貼的聯系方式,干警確認正是劉某的手機號,于是決定守株待兔。下午2:30半,商鋪大門被打開,干警迅速上前查看,發現此人并非劉某,而是他的店員任某。在講明來意后,干警要求他現場撥打劉某電話,電話里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采取的強制措施。經過法律釋明,劉某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承諾當天將涉案車輛交至法院,并支付13360元的車輛占有使用費。執行人員持續等待至次日凌晨3點30分,劉某將車輛交還給開發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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