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鐵內,一男子在車廂內吃花生并將殼吐得滿地都是,還向勸阻者索賠3萬元。日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駁回該男子全部訴訟請求,并指數(shù)該男子有違社會公德,應予譴責,勸阻者挺身而出,主動制止,值得褒揚。
“判得漂亮,就該這么剛!”網(wǎng)友的這句話道出了眾人心聲。公共場合,人人應守公德、尊重他人權益,可現(xiàn)實中總有人無視規(guī)則,甚至惡意報復勸阻者。今年3月,杭州一女子在燒烤店勸阻男子吸煙,反遭“圍攻”,被懟“不想聞煙味為何出來吃飯”。
社會必須為制止不文明者撐腰,讓其有勇氣站出來。在此次上海地鐵事件中,法院的判決起到了關鍵作用。法院通過調取監(jiān)控視頻、審查證據(jù),認定勸阻者的行為不存在毆打或財物損壞的事實,從而維護了正義,也為今后類似事件的處理提供了參考和借鑒。
要讓制止者吃下“定心丸”,需多方發(fā)力:其一,法律法規(guī)要更明確、細致、可操作。以禁煙為例,實際執(zhí)行中存在宣傳不足、標識不清等問題;其二,公共場所管理者要切實擔責,及時制止和處理不文明行為;其三,要確保查處“事事有結果”,并及時公開反饋。就像今年3月,深圳鐵路公安對列車上赤腳且不聽勸阻、還拍打女旅客手部的男子處以行政拘留,并公布結果,形成威懾。
制止不文明行為,維護的是自身、他人和公共利益。當制止者得到及時回應、周邊人支持以及監(jiān)管部門撐腰,就會形成正面效應,激勵更多人站出來,讓不文明行為在全社會抵制下無處藏身。
原標題:《新民快評|以法治之力,讓制止不文明者不再“孤勇”》
欄目編輯:潘高峰 文字編輯:郁晶陶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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