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13日,全省法院積極推動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培訓班在湖南高院舉行。培訓班上,南縣法院以《做實先行調解力促實質解紛》為題,就如何做好先行調解、“兩狀”示范文本推廣應用作經驗交流發言。
會 場
近年來,南縣法院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認真貫徹省高院工作部署,在市中級法院的悉心指導下,立足規范立案與先行調解工作,進一步暢通立案渠道,加強訴訟引導和“兩狀”文本推廣。截至6月12日,先行調解成功案件409件,其中當即履行撤回起訴153件,先行調解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兩狀”文本現場適用率100%。
一、強化引領筑根基。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依法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上級法院工作會議精神,從鞏固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切實保障訴權的高度,深刻認識規范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制定規范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圍繞《意見》目標及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南縣人民法院先行調解實施細則》。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規范有序推進先行調解,積極參與綜治中心建設,創新構建“立案法官+綜治中心+特邀調解員+審判法官”全鏈條解紛模式,讓矛盾糾紛化解更高效、更省心。
三、綜合施策提質效。精準分流對接,暢通多種立案渠道,綜合案情復雜程度、矛盾焦點和當事人調解意愿,由案件分流員對案件進行精準篩查,繁簡分流,根據調解自愿原則,應調盡調,將所立案的案件進行“調審分流”,探索建立了“簡單案件調解員速調、復雜案件法官指導調、疑難類型案件協同調”的三步分流機制,在規定時限內調解不成及時轉入審判流程,形成“一站式”調解閉環。整合多方資源,組建了“3+3”專業化調解隊伍,對內抓好先行調解工作,立案法官負責跟蹤調解進度,員額法官通過“調解指導+司法確認”雙軌并行,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確認。對外加大溝通協調,依托“鄉情、法理、專業”三重優勢,選派“員額法官+調解員+書記員”的模式常駐縣綜治中心,協同多方力量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助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加強示范引領:在訴訟增量上做“減法”。探索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工作機制,通過“個案帶動類案”的方式進行示范化調判,形成“化解一案、規范一方、預防一類”治理閉環。針對多發高發案件背后存在的社會治理問題,及時預警,向各鄉鎮呈送“訴情通報”,提出法律意見和處理建議。
四、以訓促學強技能。通過“定期培訓+日常督查”的模式,切實提升調解員的責任意識、調解技能和履職能力。定期邀請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為調解員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組織旁聽庭審,幫助調解員明確規范流程,進一步提升先行調解成功率。同時制發常見糾紛案件的典型案例,認真評析各類矛盾糾紛的特點、調解要點。立案庭采取日常督查方式,指導督促調解員規范工作流程,大力提升對案件證據審查的能力和調解協議制作能力等。
五、做優服務助解紛。一方面積極宣傳先行調解的優勢,讓當事人充分了解通過先行調解機制不僅可以高效處理案件,還能減輕訴累,大幅節省訴訟成本。另一方面,將“兩狀”示范文本的指導、書寫、示范等納入日常工作,印發空白示范文本樣式和實例參考文本,方便當事人現場取用,并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和社會人士等做好示范文本宣傳、指導、解讀工作。
接下來,益陽法院將持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如我在訴”理念落實到先行調解、指導調解工作的每個環節,將全面應用“兩狀”示范文本、規范立案與先行調解、參與綜治中心建設等重要工作一體推進、綜合施策,持續優化訴訟服務,讓“兩狀”文本成為司法為民的“金鑰匙”,助力提升訴訟和調解質效。
來源:益陽法院網
供稿:南縣人民法院
編輯:劉示宜
責編:姚 黃
審核:陳正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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