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評水滸:如果這五種人亂搞,那就意味著,亂世就要來了!
宋徽宗
在《水滸傳》里,最先,也是帶頭亂搞的,當屬宋徽宗趙佶了。他還在做端王的時候,就已經初現亂搞的兆頭:在姐夫王都尉府上見到一對羊脂玉做成的鎮紙獅子,立即生了貪念,據為己有。
王都尉為巴結這個小舅子,干脆連另外一個寶貝“玉龍筆架”也一并送給趙佶。王都尉新收的親隨高俅因踢得一腳好球,又善于逢迎,也被趙佶據為己有。他看上的物和人,都馬上據為己有。
登基之后,一向無事。忽一日,與高俅道:“朕欲要抬舉你,但有邊功,方可升遷。先教樞密院與你入名,只是做隨駕遷轉的人。”
趙佶做個端王時,已是如此貪婪成性,等到他僥幸做了皇帝,就更是肆無忌憚地亂搞了。高俅極善于逢迎,趙佶還是端王時,就做了他的親隨。日日留在宮中服侍端王,寸步不離。
高俅這個奴才做得太出色了,趙佶做皇帝不久,就想著,我這皇帝“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呀,應該有福同享,不是嗎?于是,他金口一開,命人操作一番,才半年不到,高俅就成了殿帥府太尉。
趙佶貴為國家最高統治者,手握至高無上的皇權,用人權,只不過是他皇權中的一部分而已。除了在用人上隨心所欲,公權私用之外,趙佶還肆無忌憚地帶頭搞經濟腐敗。
道君因蓋萬歲山,差一般十個制使,去太湖邊搬運花石綱赴京交納。
那青面獸楊志是殿司制使官,類似于國防部的低級軍官,卻被趙佶派去南方太湖邊搬運花石綱,包括楊志在內,一同派去的制使官有十個。
趙佶要在東京堆造一座大山,為了裝飾這座山,派人去南方搜刮奇花異石,這花石綱的名目,害得多少人傾家蕩產、家破人亡,怨聲載道,民怨沸騰,卻肥了許多從中敲骨吸髓的大小官員。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趙佶接手時候的北宋,雖然有暗流涌動,各種問題,但還不至于墮落到要亡國的地步,但被趙佶搞花石綱之類的一通操作之后,直接導致不久后靖康恥,北宋覆亡。
太尉高俅
高太尉喝道:“你這賊配軍,且看眾將之面,饒恕你今日之犯,明日卻和你理會!”
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趙佶身為一國之君都這樣亂搞,他一手扶上殿帥府太尉的高俅,當然也是依葫蘆畫瓢,也來亂搞,他的亂搞就是濫用私權公報私仇,縱容養子為非作歹、迫害下屬。
高俅還是東京一個幫閑的時候,與身為東京禁軍教頭的王進父親起了爭執,被王進父親一棒打成重傷,臥床休養了三四個月。高俅對這段仇怨念念不忘,做了太尉之后,立即抓住機會報仇。
高俅做了太尉之后,王進的父親已經沒了,但王進剛好又是禁軍教頭,所謂“父債子償”,高俅上班第一天就開始對王進進行瘋狂報復。如果不是王進機靈,火速逃亡,只怕也要死在高俅手里。
高俅道:“如此,因為他渾家怎地害他?我尋思起來,若為惜林沖一個人時,須送了我孩兒性命,卻怎生是好?”
繼王進之后,東京八十萬禁軍教頭中第二個倒大霉的就是林沖了。高俅養子高衙內想要霸占林沖娘子,高俅得知后,也曾片刻猶豫,覺得自己這樣偏袒養子、禍害林沖有點過分。
但那也只是片刻的猶豫,很快就下定決心,還是站在養子這邊,林沖一條賤命,死了也就死了,高衙內卻是自己養子,怎能因為憐惜林沖,而斷送了養子的性命?
在禍害林沖的整個環節中,至關重要的一環其實就是高俅,但凡他有點兒人性,高衙內就不敢亂來想去霸占林沖娘子,更不敢因此,就對林沖使出連環毒計,不搞死林沖誓不罷休。
所以,此后,林沖在發配路上途經野豬林時,險些被兩個押解公差給打死,這也是陸謙奉高俅的命收買這兩個押解公差干的。
魯智深在野豬林救下林沖,陸謙又帶著富安,千里迢迢追至滄州牢城營,晚上趁著大雪天,一把火燒了草料場,就算燒不死林沖,也讓林沖犯下死罪,這其實還是奉了高俅之命。
高衙內當街調戲林沖娘子
那廝在東京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誰敢與他爭口,叫他做花花太歲。
高俅發跡,卻苦于膝下無子,于是,把他叔叔的兒子過繼為他的兒子。也就是說,這高衙內名為高俅的養子,實際上,是他的叔伯兄弟。可見,高衙內為求富貴,連堂兄弟都能認作爹。
如果不是巴結上了高俅,高衙內也就是個普通百姓。做了高俅的兒子之后,整個人都精神了:膽子也大了,日子也美了,敢肆意淫垢他人妻女,關鍵還沒人敢找他算賬,這兒子當得太值得了!
書中沒說高衙內到底淫垢了多少人家的妻女,估計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這個數字是多少,因為他干了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卻從來不用為此付出任何代價、承擔任何后果。
說實話,別說高衙內,如果擱到現在,干盡傷天害理的事情,卻不用承擔任何后果,不用付出任何代價,保守估計,百分之九十的男人都會變成高衙內,這就是人貪財好色的本性啊!
高衙內淫垢他人妻女,不是說他對人家妻女有多愛,而是以玩弄女性為目的,玩完了,玩膩了,就像丟垃圾一樣丟掉。可遇到林沖的娘子,卻是個例外,因為他壓根就還沒達到淫垢的目的!
這還得了?高衙內頓時覺得稚嫩的內心受到嚴重挫折,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被林沖當街阻攔后,高衙內在幫閑富安的提醒下,要林沖的發小、好友陸謙出馬,一定要把林沖娘子弄到手!
沒想到,第二次高衙內又失手了,還是壞在林沖手里。這下終于讓高衙內明白了,不搞死林沖,他就不能把林沖娘子弄到手。這時候,他不得不求助于養父高俅太尉了。
高衙內這一幫人,都是壞了良心的惡賊,高俅父子在幕后,陸謙和富安充當急先鋒,在野豬林和滄州牢城營,兩次想弄死林沖。一個官二代,如此肆無忌憚禍害百姓、草菅人命,可怕啊!
陽谷縣知縣和武松
卻說本縣知縣自到任已來,卻得二年半多了。賺得好些金銀,欲待要使人送上東京去與親眷處收貯,恐到京師轉除他處時要使用。
這里說的是陽谷縣知縣,從武松打死猛虎后,在陽谷縣的一番遭遇來看,這知縣絕非只知道貪財的草包,算是還有點見識和決斷,比如,他對禍害來往行人的猛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應該說,這位知縣并不是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的地方官。等到他親眼看到武松之后,立即兩眼放光,意識到武松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既有萬夫不當之勇,又非常仁義,很有人情味。
這位知縣當機立斷,鼓動武松做他縣里的步兵都頭。可見,他在識人、用人方面,還是有一套的。可是,諸位,就是這樣一位看上去有點才干,有點見識,有點魄力的地方官,也是貪官!
這位知縣來陽谷縣,也才兩年半多一點,竟然就已經“賺得好些金銀”,想要差人送到東京家眷處收藏好,等他去東京跑官的時候,拿來上上下下打點。
就這一段話,至少透露出這么幾個信息:當個知縣,兩年半就能撈好多錢;一個知縣,竟然能夠把家安在京城,自古京城“居不易”,沒有相當豐厚的家底,哪里有這個本事在京城安家?
還有就是,他這個陽谷縣知縣,八成也是跑官跑來的,怎么跑?那就是去京城找他熟絡的高官,上上下下花錢去打點,所以,這就形成一個閉環:當官撈錢,再送錢去攫取更高的官職。
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書
鄆哥自心里想道:“這五兩銀子,如何不盤纏得三五個月?便陪侍他吃官司也不妨。”
無獨有偶,楊志變賣家產,換成錢物,跑去東京樞密院使錢打點,目的是想讓自己官復原職——殿司府制使官,樞密院是北宋最高軍事機構,也干這種齷齪勾當,可見朝政已經腐敗成啥樣了!
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書,接連兩年都在岳丈太師蔡京生日之前,給他備好十萬貫生辰綱,差人押送去東京,送給蔡京。只不過,上一年的生辰綱不知道被什么劫走了,這一回卻要楊志押送。
北京大名府留守的職位相當于如今的省委書記,一年時間,就能搜刮出十萬貫的民脂民膏,送給岳丈蔡京。各位看官,十萬貫是啥概念?一貫相當于一兩銀子,十萬貫是十萬兩銀子。
潘金蓮毒死武大郎之后,西門慶拿出十兩銀子收買團頭何九叔,只想何九叔在收斂武大郎的尸首以及火化武大郎時,遮掩武大郎被毒死的真相,以此讓武松事后追查,死無對證。
十兩銀子就可以收買人命,可見,這十兩銀子的分量應該不算輕的了 。等到武松順藤摸瓜,找上鄆哥家的時候,鄆哥仍然拿出他那一套,借機向武松索要五兩銀子的開口費。
這里有一句鄆哥的心里獨白,說是這五兩銀子,足夠他家盤纏得三五個月。就按一千元一個月的用度來算,五兩銀子就是五千元。那么十萬貫,就相當于一億元人民幣。
也就是說,身為北京大名府留守的梁中書,一年時間,就可以從老百姓身上搜刮出一億元人民幣送給岳丈蔡京,請注意,他搜刮的絕對不止這一億元人民幣,因為他自己也要留存啊!
看吧,宋徽宗治下的北宋,他自己、太尉這樣的高官、高衙內這樣的官二代、梁中書這樣的封疆大吏、陽谷知縣這樣的地方官,全都亂搞,這就意味著:亂世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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