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出行
是很多同學出行的日常選擇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就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傷人傷己
下面這起案例
請家長和同學們引以為戒
案例曝光
近日,王某某(16歲)騎兩輪電動自行車,沿建設路由東向西行駛至中山路交匯處闖紅燈通行時,與李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駕駛人王某某、乘車人閆某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當事人王某某騎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載人上道路行駛時,駕駛員及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十字路口未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行駛方向紅燈禁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當事人李某某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經認定
王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民警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強調騎行不守規的嚴重后果。
格爾木公安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對復雜的交通環境
缺乏準確的認知和判斷
騎車上路發生事故的風險較高
請各位家長注意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編輯|小杰
審核|朵朵
終審|老梁
來 源 |格爾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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