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國家近幾年大力支持的一項活動,而且從此前的只在超大、特大城市啟動城中村改造計劃,已經擴大到全國三百多個大小城市,這也就意味著,今后幾年將會有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會成為城中村改造中的一員。
城中村改造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而且改造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能提高部分老百姓的居住環境,改善其生活質量,可以說是一項具有公益性質的活動。換句話來說就是,城中村改造就是為了老百姓。所以,從原則上來說,在推進城中村改造時,應當要切實維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能因是城中村改造項目就肆意侵害其合法權益。
但是我們發現,在有的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利于被征收人的事情,比如以政策要求等理由,強迫被征收人搬遷上樓,或者說是以各種理由降低補償標準,在評估過程中,又以各種理由減少房屋面積等等,這是經常出現的,浙江省的李某就遇到了這樣的情況。
李某是浙江省人,其在當地擁有一套合法房屋。2023年末,其所在的村莊被納入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這也就意味著,李某的房屋也在城中村改造范圍內。在李某看來,房屋被納入城中村改造中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其所居住的房屋目前已經有三十余年,如果在城中村改造范圍內,那么不久的將來,其與家人就可以搬入新的房屋,開啟新的生活。
但是讓李某沒有想到的是,在對被房屋價值進行評估過程中卻出了問題。自己家的兩層房屋,共有兩百三十個平方,但是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在評估過程中,卻只登記了兩百個平方,另外三十個平方卻被評估機構以各種理由抹去了。
可如果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不算這三十個平方,那對李某來說就是一筆不小的損失。比如,倘若李某選擇產權置換,那么若能完全的登記房屋面積,被征收人就有可能會拿到兩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屋,但若不算,雖然也有可能是兩套,但是安置房面積就會少了不少。若被征收人選擇的是貨幣補償,可想而知,補償也會少了許多,且還有可能導致被征收人買不起房。
事實上,實踐中類似于這樣的情況非常之多。那么,房屋面積在評估過程中被減少,作為被征收人要怎么辦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評估機構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當要怎么評估。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評估辦法》中的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采取迎合征收當事人不當要求、虛假宣傳、惡意低收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房屋征收評估業務。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調查被征收房屋狀況,拍攝反映被征收房屋內外部狀況的照片等影像資料,做好實地查勘記錄,并妥善保管。
房屋征收評估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征收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明確評估對象。評估對象應當全面、客觀,不得遺漏、虛構。另外,該評估辦法中還明確規定了,評估機構在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當要結合房屋的用途、區位、建筑結構、建筑面積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因素公平、公正的進行評估。
不管是普通的征收還是城中村改造活動,評估環節是不能少的,這也是確定房屋最終價值的辦法。但我們再次強調,評估應當要嚴格按照上面法律法規中規定的那樣進行。
所以,實踐過程中如果發現評估機構工作人員,把被征收房屋面積肆意減少(或者是征收方前期調查時,以各種理由縮減房屋面積),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此時個人覺得可以先跟評估機構工作人員就這種情況提出來,或者是詢問征收方為什么要減少房屋面積,并對談話進行錄音。
若征收方說是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面積,是違法的,作為被征收人要馬上對這種行為提高警惕,這很有可能是征收方降低征收成本的一種策略,應馬上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包括評估報告的照片等),并咨詢專業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自己分析分析,對于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他們重新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評估。
對于征收方不愿意重新評估,且不愿意重新確認房屋面積的,被征收人就需要找到征收方的違法點,比如評估程序不合法,評估機構不是自己選定的、評估方式有問題等,從而具有針對性的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總之,凱諾拆遷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大家的是,在評估環節,被征收人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包括評估機構的選定,只有親身其中,才能第一時間知道評估問題,才能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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