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交警四大隊接到群眾舉報:6月11日8時許,南環路與解放路口東丁字路口處,兩輛車逆向行駛,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鎖定涉事車輛豫LD8***3、LD5***5,確認違法事實后,立即通知違法車輛駕駛人萬某某、楊某某到大隊接受處理。
萬某某、楊某某稱當日早高峰車輛較多,路面通行緩慢,而對向車道上車輛較少,駕駛人萬某某、楊某某便圖“方便”選擇逆向行駛。
民警對萬某某、楊某某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告知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危害性,并對二人分別依法作出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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