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弘基金的股權激勵瓜可謂越扒越有料 —— 前總經理 9 年抱走 1.57 億分紅,相當于每天睜眼就進賬 4 萬多,而中層管理者辛辛苦苦干九年才拿 80 萬,平均下來每天分的錢不夠買杯奶茶。這哪是股權激勵,分明是 “高管專屬紅包雨” 現場,普通員工怕是連雨點子都沒淋到幾滴。
要說這操作有多秀,得從他們的股權結構說起。6 家新疆持股平臺玩起了 “俄羅斯套娃” 式嵌套,表面上 4 家公司直接持股 11%,實則通過天景雙和、天正裕興兩家企業層層疊疊套娃,活像給股權結構裝了個 “迷霧濾鏡”。估計普通員工查自己持股比例時,得先考個 “股權迷宮十級證書”,不然分分鐘在 “天瑞博豐→天阜恒基→天弘基金” 的傳導鏈里迷路。最絕的是這些平臺都注冊在新疆,當地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簡直是給分紅收益開了 “避稅綠色通道”,高管們拿錢時估計都得哼起 “薅羊毛要薅在刀刃上” 的小調。
分紅差距更是上演 “現實版貧富差距模擬器”:前總經理年均分紅 1900 萬,夠買好幾輛頂配勞斯萊斯;中層管理者年均 9 萬,勉強夠付一線城市半平米首付;普通員工持股比例不足 5%,怕是分紅到賬時還得打開手機銀行反復確認 “這位數沒看錯吧”。這邊高管分紅像開了印鈔機,那邊基民可就慘了 —— 天弘權益類產品長期業績 “躺平”,基民們抱著基金凈值坐過山車,結果自己成了高管分紅的 “分母擔當”。合著基民買基金不是為了賺錢,是給高管們湊分紅基金池的?
最魔幻的是離職高管還能 “人走賬不涼”,郭樹強 2023 年離職了還能拿走 2014-2022 年的分紅,這操作堪比 “離職后還能回家繼續吃十年年夜飯”。對比國際巨頭貝萊德,人家 40% 員工都能分股權激勵,還得拿客戶回報當 “KPI”,天弘這波操作簡直是 “別人家的股權激勵 vs 自家的高管福利局”。
現在看這事兒,與其叫股權激勵,不如改名叫 “高管財富自由加速器”。建議基金行業也該整個 “反內卷” 指南:比如給分紅裝個 “后悔藥” 機制,業績不達標就把錢追回來;再讓基民代表進薪酬委員會,不然基民怕是得集體在基金公司樓下舉牌:“還我血汗錢,順便教我認股權結構圖!” 畢竟,當股權激勵變成 “高管吃肉基民喝湯都喝不上” 的游戲,這劇本咋看都像《資本的魔幻漂流》呢。
以郭樹強為例,其通過持有天瑞博豐 55.91% 股權、天阜恒基 30% 股權,間接鎖定天弘基金 2.55% 的收益權。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持股平臺均注冊于新疆,當地曾長期實行股權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分紅收益的稅務處理留下操作空間。
從君正集團年報披露的分紅傳導鏈條看,高管與普通員工的收益差距呈現 “指數級分化”。郭樹強在 2015 - 2022 年期間累計分紅 1.57 億元,年均分紅超 1900 萬元,而周娜作為中層管理者,9 年累計分紅 80 萬元,年均不足 9 萬元。這種巨大的差距不禁讓人質疑,員工持股計劃是否真的實現了全員激勵,還是僅僅成為了高管們的 “造富游戲”?
在高管分紅的時間軸上,基民的投資體驗卻充滿褶皺。天天基金網顯示,天弘基金旗下多只權益類產品長期業績低迷,基民多年間承受凈值波動,長期持有并未換來相應回報,反而成為高管分紅的 “分母”。天弘基金的股權激勵計劃中,業績考核條款始終未明確披露。從公開信息看,持股平臺的收益分配僅與公司整體盈利掛鉤,而非具體產品業績或投資者回報。這種 “重規模、輕效益” 的激勵導向,導致管理層更關注基金規模擴張帶來的管理費收入,而非基民的持有體驗。
2017 年天弘基金憑借貨幣基金規模登頂行業,但同期發行的權益類產品卻因市場判斷失誤集體跑輸大盤,暴露出激勵機制與投資能力的失衡。郭樹強在 2023 年離職后仍享受 2014 - 2022 年的累計分紅,這種 “人走賬不清” 的模式引發爭議。按照常規股權激勵設計,核心人員離職后通常需回購股權或喪失未行權權益,但天弘的持股計劃顯然為高管設置了 “長期收益保險箱”。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持股平臺的合伙人名單中出現 “疑似實控人”“最終受益人” 等模糊表述,這種身份認定的模糊性為利益輸送留下想象空間。在天弘基金的股權結構中,基民作為 “隱性股東” 的權益完全被排除在激勵體系之外。基金公司通過管理費模式獲取收益,而管理費收入與基金業績的關聯性較弱 —— 無論盈虧,公司均可按固定比例收取費用。這種制度設計導致管理層與基民的利益鏈條出現斷裂:高管通過股權激勵分享公司利潤,基民卻需獨自承擔市場風險。
數據顯示,天弘基金近五年權益類產品平均管理費率為 1.2%,高于行業平均的 0.98%,但同期產品平均收益率卻低于行業中位數 2.3 個百分點。當前基金行業的股權激勵普遍存在 “重高管、輕員工”“重短期、輕長期” 的傾向。在天弘基金的案例中,前十大持股人占據天瑞博豐超 80% 的股權,普通員工持股比例不足 5%,呈現明顯的 “寡頭分配” 特征。
對比國際資管巨頭貝萊德,其股權激勵覆蓋超 40% 的員工,且將行權條件與客戶回報、ESG 表現等長期指標掛鉤,這種 “普惠 + 長周期” 模式或許更值得借鑒。針對高管離職后仍享受歷史分紅的問題,可引入 “收益回溯條款”:若基金產品在分紅周期內累計業績低于同期基準,公司有權追回已發放的部分激勵收益。例如,美國先鋒集團規定,若基金連續三年跑輸基準,管理層需返還對應期間 50% 的股權激勵收益。這種 “風險共擔” 機制能有效遏制短期套利行為。
在保護基民權益方面,也可參考國外經驗。例如,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要求資產管理公司設立 “投資者利益委員會”,成員中基民代表占比不得低于 30%,該委員會對薪酬方案擁有一票否決權。這種制度設計能從根本上扭轉 “公司利益優先于基民利益” 的治理偏差。天弘基金的股權激勵案例,本質上是資本要素與勞動要素在分配體系中的一次激烈碰撞。如何在激勵管理層與保障基民權益之間找到平衡,是天弘基金,乃至整個基金行業都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
天弘基金股權激勵計劃暴露的分紅懸殊,撕開了基金行業激勵機制異化的冰山一角。這場持續近 11 年的 “造富實驗”,以復雜股權嵌套為掩護,以稅收優惠為杠桿,最終將 “全員激勵” 異化為高管階層的財富收割機 —— 前總經理 9 年斬獲 1.57 億元分紅,而中層管理者年均分紅不足 9 萬元,普通員工持股比例更低于 5%。這種 “寡頭分配” 模式,不僅違背了股權激勵 “綁定核心人才” 的初衷,更凸顯了行業治理中資本要素對勞動要素、乃至基民權益的雙重碾壓。
股權結構的 “迷宮設計” 成為利益輸送的溫床。6 家新疆持股平臺通過多層嵌套模糊持股比例,將實際控制人收益權隱藏在法律架構背后,這種操作既規避了信息披露義務,也為稅務籌劃提供了灰色空間。當高管通過 “持股平臺注冊地稅收優惠” 合法降低稅負時,基民卻在為業績低迷的產品承擔凈值波動 —— 天弘權益類產品近五年平均收益率低于行業中位數 2.3 個百分點,管理費率卻高出行業 22%。這種 “旱澇保收” 的管理費機制與失衡的激勵導向形成閉環:管理層只需擴張規模即可坐享分紅,基民利益則被徹底排除在分配體系之外。
更深層的矛盾在于行業激勵邏輯的錯位。國際資管巨頭貝萊德將 40% 員工納入股權激勵,并以客戶回報、ESG 表現作為行權條件,而天弘的激勵計劃卻僅與公司整體盈利掛鉤,甚至允許離職高管 “人走賬留”。這種 “重規模、輕效益”“重短期、輕長期” 的設計,本質上是將基金公司異化為 “管理費抽水機”——2017 年天弘憑借貨幣基金規模登頂行業時,同期發行的權益產品卻因市場誤判集體跑輸大盤,正是激勵機制與投資能力脫節的具象化。
破解困局需要三重革新:其一,建立 “收益回溯條款”,若產品業績長期跑輸基準,公司有權追回高管激勵收益,如美國先鋒集團的 “三年業績回溯追回機制”;其二,引入基民代表參與薪酬決策,參考英國 FCA 要求,在投資者利益委員會中設置不低于 30% 的基民席位;其三,重構股權激勵分配體系,將普通員工持股比例提升至合理區間,避免 “寡頭壟斷”。當股權激勵不再是高管階層的特權游戲,當基民權益從 “隱性成本” 變為 “核心考核項”,基金行業才能真正回歸 “代客理財” 的本質。
天弘的案例警示行業:任何脫離責任綁定的激勵機制,終將淪為利益失衡的催化劑。在資本要素與勞動要素的博弈中,唯有以制度設計倒逼激勵機制回歸 “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的初心,才能避免股權激勵從 “創新引擎” 墮落為 “分配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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