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村民向開發區房俊書記進言
十里亭廣大村民特別是住房困難群眾對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臨城街道黨工委書記房俊有話要說。
十里桃園代建房從2015年以建筑成本價的模式分了一部分之后,還有40多套因多種原因各種矛盾擱置至今已跨十年。2023年十里亭社區兩委會重新啟動以房產中介掛牌價為模式的分房方案,經過一年的折騰以全部退款收場。關于70萬(小套)80萬(大套)的房價制定到出臺操作,有說是村干部策劃的,有說是房俊書記拍板的,但最起碼是房俊書記同意和支持的。分房失敗導致十里群眾上訪不斷,信訪件已經到**有關部門,影響很大。壓力之下,我們敬愛的房俊書記揮起了三板斧。一是提出了“依法依規、村民自治、分批推進、公正公開”的指導要求,成立了十里村分房領導小組;二是人事調整,支書換人;三是帶隊到泰州農業農村局咨詢有關法規政策,推出以現在市場建筑成本價+閑置農房盤活利用為主體框架的大營模式。這幾天十里亭社區兩委會借助居民組織法的民主程序強推這個65萬(大套)55萬(小套)+10萬(押金)的分房方案,6月18日下午這個方案已張帖公告,接受十里廣大村民的評議和建議。
我們在這里斗膽發表幾點批評意見。
一、十里村一年前的分房失敗,其主要責任歸咎于社區兩委會主要負責人,而房俊書記有推卸不了的領導責任。一是官僚主義的東西不少。對十里桃園代建房多年形成的錯綜復雜的問題不深入調查研究,形式上的蜻蜓點水浮而不實,片面聽信下屬的瞎匯報,不深入群眾中了解實情,接訪群眾時教師爺般的說教夸夸其談,尤其對在大營鎮的政績和經驗,房俊書記津津樂道。由于脫離實際,十里村分房的具體實情掌握不透,導致判斷失誤而主觀片面,不接地氣,違背民意。二是過分干預村民自治。包括房價的制定、先繳錢后退款、分批名單從13戶到7戶的確定乃至哪戶哪人有沒有資格等等,房俊書記都插手其中,直面上訪群眾你不符合他不符合的亂表態,施加了不該有的領導影響力和決策力。三是在依法依規上大打折扣。房俊書記口口聲聲強調十里分房一定要依法依規有章可循,村民自治讓十里村民當家作主,實際上是房俊書記做主,十里亭支書執行,街道部門配合。房俊書記講的話社區干部必須照辦,什么法規政策只是嚇唬十里群眾的擋箭牌和有的放矢的工具箱。又比如黨政分工,本該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去做的事卻鮮有主任出面處理,大多數都是房俊書記親自出馬一篙子插到底,亦有越俎代庖濫用職權之嫌。從表象上看,這個年輕俊朗的街道書記不辭辛勞從百忙中抽出寶貴時間接見群眾,實質上是被逼無奈,而所作的表態和達到的效果甚微甚至恰得其反,十里老百姓不領情不買帳。
正是由于房俊書記高高在上不懂法規不懂政策脫離實際的亂指揮,導致十里分房舉步維艱困難重重,失敗也是必然的。十里村曾經是江蘇省新農村建設先進村,現在卻成了上訪信訪不斷的落后村。我們認為一個鄉鎮級別的書記如果剛愎自用、好高騖遠、夜郎自大且非常固執自負,這樣的官僚作派,這樣的執政個性與工作方式在政治上是庸碌無能、德不配位的,做群眾工作必定是非常糟糕的。我們接觸過臨城(鎮)街道十幾位書記,房俊應該算是有史以來最差勁的書記之一。所以讓房俊書記背一下十里這個鍋也是不冤枉的。
二、十里村今年四月李峰新官上任也是醞釀已久費了不少周折。房俊書記臨陣換將用心良苦,這既是一種策略考量也是一次押寶。不過從法理上講,離職的高書記現在仍然是十里亭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即使李峰書記接任,如果兼任所謂的社區處置領導小組(十里分房組)組長,按照組織法的程序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予以確認。而十里分房組的確定特別是分房組部分成員也是由房俊書記內定的,房俊書記否認內定,社區干部說是街道房書記定的就不言而喻了。十里亭社區在形式上召開代表會議再三要求舉手通過分房組內定名單,而十里村幾百名群眾簽名反對卻置之不理,到底是法大還是權大?為什么十里分房十年不成這么難,難不在民而難在像房俊書記這樣的基層高官,因為他們有權主導分房的決策舉措,他們的所思所想所為與實際脫節,與民情民意相悖,而一盤散沙的十里村和普遍貧苦的十里村民在權勢面前毫無尊嚴和抗爭之力。十里村一部分黨員和村民代表麻木不仁聽任擺布毫無原則,十里村廣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合法權益誰來維護?逼民上訪維權,房俊書記想方設法維穩。
三、十里村今年五月開始的分房新方案的制定還是由房俊書記指導,李峰操辦。為此,房俊書記親自帶隊到泰州市農業農村局咨詢政策,十里村民隨后也專程去咨詢,得到比較滿意的答復。我們分析房俊書記的泰州之行,一是確實要加快分房步驟,早分早好,再拖下去壓力更大麻煩更多。二是房俊書記依照政策指導分房,明哲保身。可接下來的情況并不是我們所預想的,與泰州咨詢的政策發生了逆轉,主要問題出現在價格制定上面。泰州農業局的政策解答意見是,在2015年原有已實施的建筑招標成本價的基礎上增加十年的各種合理費用,并且要有據可循,另外要考慮房屋的十年評估折舊,大約是成本價的10%,按房屋使用70年期限計算。但十里亭社區醞釀許久剛剛出臺的價格是按照目前的市場建筑成本價計算,即1500元/平方,外加宅基地費7萬/套,再加配套設置費7萬元/套。2015年實施的價格:建筑成本價960元/平方+地皮費7萬/套+配套費6萬/套,總價35萬/小套、45萬/大套。現在出臺的總房價在2015年同期建成分配安置的基礎上每套增加了20萬元,這就是貫徹落實房俊書記指導的“大營模式”在十里的實驗成果。這增加的20萬沒有符合法規政策的理由,更沒有詳細可靠的數據支撐,是難得糊涂的折中價格,美名其曰壯大集體經濟惠及全體村民。那一齊收上來的宅基地費+配套費一千多萬又準備用在何處?泰州農業農村局的領導專家講,農村代建房不是商品房,不具有市場化運作的本質條件,應以成本價+的模式分給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房俊書記明知故為與農村惠農政策背道而馳,根本不把十里群眾放在眼里。我們要問房俊書記:你有沒有制定拍板十里代建房價格的權力?十里群眾一定要向上討個說法。
另外把急等分配安置的代建安居房算作閑置農房的做法也值得商榷。還有等等細節也搞得稀里糊涂就不展開說了。關于十里亭社區“四議兩公開”的一些做法將另帖評論。
知政失者在草野,我們公開批評房俊書記不是發泄個人私憤,而是出于公心維護十里廣大村民的切身利益。每戶每人一枝一葉,我們的房俊書記會不會效仿先賢板橋臥聽蕭蕭竹,十里村住房困難戶的急難愁盼是不是房俊書記夜不能寐的關情掛念?現在方案已有大局已定,房俊書記似乎胸有成竹隱退了,臨城街道成立了指導工作小組,由主任掛帥,但房俊書記定下的局之重責,我們還是要以事論理追根究底的。我們希望房俊書記認真傾聽十里群眾的呼聲,帶頭踐行“依法依規、村民自治”,公正合理的正確指導十里分房工作,少一些條條框框,多一點實事求是,靠船下篙把房價真正降下來,降到符合政策符合實際符合民意的水準上,達到村民、社區、街道的和諧共贏。
房俊書記應該明白“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與民爭利,必速禍焉。對待群眾的批評,房俊書記更應有“納諫如流”的胸懷和“聞過則喜”的雅量。
“興化論壇”公眾號
點擊上圖可關注本公眾號
-End -
關注興化論壇,興化大小事一網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