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各區小學報名工作陸續結束,期間部分家長對“南山區報名小學需證明父母婚姻狀態”表示疑惑,相關話題于前幾日登上微博熱搜。對此,南山區教育局已予以回復,一起來看具體情況!
報名小學需證明婚姻狀態?
官方回復用以確定法定監護人身份
6月6日,深圳一家長在深圳論壇留言詢問,“南山區報名小學為什么需要證明婚姻狀態?”這位家長稱深圳其他區小學報名所需材料中并無此項,并表示質疑:“直接說(用)結婚證不好?”
深圳家長在深圳論壇“我說深圳事”進行詢問
6月12日,南山區教育局予以回復稱,通過資料中提供的父母婚姻關系(狀態)證明,確認學位申請人與父母的親屬關系,特別是在父母離異或家庭情況特殊時,用以確定該生法定監護人的身份,這樣可以避免家長后續多次補充資料的問題。
南山區教育局回復
徒增負擔還是必要流程?
深圳家長對婚姻證明爭論不一
針對這一現象,網上眾說紛紜,多數家長對其必要性存疑。
一部分家長認為,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只是徒增資料收集負擔,其他材料(如戶口簿、出生證)已能證明親子關系,況且也不應讓全體家長為少數家庭的特殊情況“買單”。
有家長認為,官方回復太過牽強,確定法定監護人與否跟父母的婚姻狀態沒有必然聯系,法律層面上也沒有直接因果關系。
還有家長認為,這一做法侵犯了個人隱私,學校應明確相關材料的使用范圍,平衡行政效率與隱私權,將教育權與家庭結構脫鉤。
就這一層面而言,一些家長也認為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教育公平性,造成隱形歧視。
但多數家長表示十分理解,他們認為了解父母婚姻情況對孩子在學校的成長有很大的幫助,有利于校方持續長效關注,促進家校共育。
僅南山區需交此材料
臺灣籍學位申請人無需提供證明?
據南山區教育局官網日前發布的“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入學申請指南”,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大陸地區)及港澳籍學位申請人均需提供申請人父母婚姻關系(狀態)證明,而中國臺灣籍學位申請人則無需提供該證明。
據南山區教育局官網公開信息,近5年內(2021-2025)的公辦學校新生入學申請指南中,婚姻關系(狀態)證明提交情況均與上述一致。
實際上,全國其他省市也存在類似對家庭婚姻狀態核驗的規定,但具體形式、范圍和嚴格程度存在差異。
如廣州市《2024年越秀區適齡入學兒童遞交資料指引》中明確指出,離異家庭除以上戶口資料外,還需同時提供離婚證和能顯示兒童跟隨其中一方監護人生活情況的離婚協議書或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的身份信息判決書。
近年來,隨著教育政策的不斷優化和社會家庭結構的多元化,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如何平衡行政審核與隱私保護、如何兼顧公平與效率,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
提供婚姻狀態證明,初衷或許在于簡化后續審核流程,確保法定監護人身份的明確性,從而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位家長朋友對此的看法是怎樣的呢?
請在評論區告訴我們吧!
來源:深圳論壇、微博、南山區教育局
整理、編輯: hui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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