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侖區基層衛生人才
定向培養招生公告》發布
計劃招生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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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25年度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5〕10號)文件精神,2025年北侖區將開展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工作,歡迎北侖區戶籍(以高考報名時戶籍為準)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招生計劃
2025年北侖區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共計30名,其中臨床醫學專業20名、兒科學專業2名、醫學影像學專業5名、精神醫學專業3名,為五年制本科學歷,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具體內容見下表。
二、定向培養崗位方向
面向北侖區基層社區崗位培養(指縣(區)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包含縣(區)級醫療衛生機構)。
三、定向培養承辦院校
北侖區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由杭州師范大學、湖州師范學院承辦,兒科學、醫學影像學、精神醫學專業由杭州醫學院承辦。
四、招生與招聘流程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對北侖戶籍考生實施定向招錄,“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與招聘流程為:
(一)符合條件考生按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培養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二)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我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
(三)招生高校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本校錄取規則擬定考生錄取專業,并將相應名單發至區衛生健康局。
(四)區衛生健康局根據各高校提供的名單,參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上述考生的高校招生體檢結果進行審核。對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臨床醫學、兒科學、醫學影像學、精神醫學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視為體檢合格。因考生放棄志愿、戶籍不符及體檢合格人數不足招生計劃指標數時,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依次遞補。
(五)區衛生健康局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名單,并在“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站群導航中“區衛生健康局”站點上公示3天。
(六)公示無異議的,由區衛生健康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高校。
(七)招生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八)錄取工作結束后,由招生高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區衛生健康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備案。
五、就業與待遇
(一)經學校正式錄取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由區財政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助。
(二)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取得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后,按照《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考察等環節,符合條件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委編辦、區衛生健康局等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進編手續,納入衛生健康系統統一管理,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三)定向培養生辦理入編手續后,在北侖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期限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定向培養生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及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全日制研究生或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
(四)定向培養生在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若至聘用合同期滿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五)定向培養生未辦理入編手續前,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其一切行為由其本人承擔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定向培養生辦理入編手續后,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實行聘用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
(二)定向培養生簽訂協議后,未能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服從分配或到崗后未滿服務年限,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協議退還定向培養期間的補助費用。定向培養生工作后2年內未能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用人單位有權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解聘者須退還定向培養期間的補助費用(具體詳見協議書)。
(三)咨詢電話
北侖區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0574-86783667
杭州師范大學:0571-28865518
杭州醫學院:0571-87692654
湖州師范學院:0572-2599888
七、本公告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來源丨北侖區人民政府官網
一審丨支倩君
二審丨沈焰焰
三審丨陳旻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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