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海歌
近期演員那爾那茜的定向委培違約事件,不僅撕開了教育政策的執行漏洞,更折射出商業文化對公共資源分配的深度滲透。當“降分錄取”與“違約成本”成為可計算的商業籌碼,當邊疆人才培養計劃異化為娛樂圈的“身份套利”工具,這起事件本質上暴露了商業邏輯與教育倫理的深層沖突——在流量經濟與資本規則主導的時代,教育公平如何抵御商業文化的侵蝕,成為亟待解答的命題。
一、流量變現:教育身份的商業估值與特權套利
那爾那茜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將“定向委培生”身份轉化為可交易的商業資產。2008年內蒙古定向委培政策中“降分錄取+包分配公務員”的政策組合,在商業視角下具備清晰的“投資回報率”計算邏輯:以179分的低門檻獲取上海戲劇學院的學歷背書,違約成本僅為培養費用與少量違約金(據爆料不足10萬元),而畢業后進入娛樂圈的潛在收益(如一部網劇片酬可達數百萬)形成懸殊的投入產出比。這種“政策套利”模式,與商業領域的“殼資源”運作異曲同工——通過低成本獲取稀缺資質,再通過市場流通實現價值變現。
更值得警惕的是事件背后的“文化資本”轉化鏈條。那爾那茜的北京就讀經歷、母親的文藝界背景(網傳其母為某藝術院校教師),使其能夠精準識別定向委培政策的“商業價值”,并通過人脈網絡完成從“邊疆人才指標”到“娛樂圈入場券”的身份轉換。這種操作模式與商業領域的“資源整合”如出一轍,只是交易標的從股權、資產變為教育機會。當教育資源成為可被商業邏輯拆解、重組的“生產要素”,寒門學子信奉的“知識改變命運”便異化為“資本改寫命運”的注腳。
二、契約失靈:商業社會的信用體系為何失效?
定向委培政策的本質是一份教育契約,但那爾那茜違約后未受實質性懲戒,暴露出商業社會信用體系在教育領域的失靈。在商業合作中,違約行為會導致法律追責、信用評級下降、市場準入受限,但教育領域的違約成本卻被刻意弱化——內蒙古教育廳未將其納入征信系統,上海戲劇學院甚至被曝曾為其提供教職,這種“違約免責”現象與商業倫理中的“契約神圣”原則形成尖銳對立。
究其根源,在于教育領域的信用監管尚未接入商業社會的“失信懲戒網絡”。若將定向委培違約與個人征信、職業資格注冊(如演員執業資格)、商業信貸等掛鉤,違約成本將呈幾何級上升。例如,某上市公司高管若違反競業協議,將面臨行業禁入與巨額賠償;而那爾那茜的違約行為卻未影響其商業價值——事件曝光后,其社交媒體粉絲數反增12%,商業代言報價未受明顯影響,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本質是商業文化對教育規則的反向馴化。
三、產業鏈共謀:從政策設計到流量收割的商業閉環
那爾那茜事件并非孤立的個人行為,而是形成了一條隱秘的商業產業鏈。政策設計環節,內蒙古定向委培班僅開設兩屆、名額疑似被“定制”,折射出地方政府在人才計劃中可能存在的“政績工程”思維——以低成本指標換取“引進人才”的統計數據,卻忽視實際履約效果,這種短期化的治理邏輯與商業領域的“KPI崇拜”如出一轍。
在流量收割環節,事件曝光后衍生出奇特的商業景觀:那爾那茜的高考分數、違約細節被制作成短視頻素材,相關話題在抖音獲得5.2億次播放,部分MCN機構甚至主動聯系其團隊策劃“爭議營銷”。教育公平的嚴肅議題被轉化為娛樂消費的流量產品,與商業社會“黑紅也是紅”的流量邏輯完全契合。當公共事件的道德爭議能被迅速轉化為商業價值,教育公平便成為流量經濟祭壇上的犧牲品。
四、商業文化的矯正:用市場邏輯守護教育倫理
破解定向委培的制度困局,需要引入商業文化中的正向機制,而非任由資本無序擴張。可探索以下路徑:
1. 建立教育資源的“產權化”管理模式
參照商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將定向委培的培養成本視為“無形資產”,設計階梯式違約賠償方案:若違約發生在畢業1年內,賠償金額為培養成本的5倍;每延長1年服務期,賠償比例遞減。這種“違約金與服務年限掛鉤”的設計,類似商業合同中的“履約獎勵條款”,能有效提升違約成本。
2. 構建教育信用的“商業征信”體系
將定向委培違約納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與個人商業貸款、公司注冊等資質掛鉤。例如,違約者若參與影視項目投資,其信用記錄將影響融資成本;若開設文化公司,工商部門可對其實施嚴格審查。這種“商業聯合懲戒”機制,能借助市場力量倒逼履約行為。
3. 引入第三方機構的“履約擔保”機制
借鑒商業交易中的“履約保證金”制度,要求定向委培生入學時繳納與培養成本等值的保證金,由保險公司或商業銀行作為第三方監管。若按時完成服務期,保證金連本帶息返還;若違約,則保證金用于補償地方教育損失。這種市場化的風險對沖模式,可降低政策執行的監管成本。
五、結語:在商業文明中重構教育公平的坐標系
那爾那茜事件的本質,是商業文化對教育領域的過度滲透——當分數可以被定價、身份可以被交易、契約可以被解構,教育公平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壤。但這并不意味著要排斥商業邏輯,而是需要在商業文明中建立新的規則邊界:正如商業社會既需要資本效率,也需要反壟斷法;教育領域既需要資源優化配置,也需要設立“公平底線”的防火墻。
從更深層看,這起事件暴露出轉型期中國的文化陣痛:當商業價值成為主導性的評價標準,如何防止“唯效率論”對教育倫理的侵蝕?或許答案藏在商業文化的本質中——真正成熟的商業文明,不僅追求利潤最大化,更崇尚契約精神與社會責任。只有當教育政策能嫁接商業社會的信用體系、監管機制與價值共識,才能避免定向委培從“人才工程”異化為“商業游戲”,讓教育公平在商業文明的語境中重獲生機。
責編:李影
審核:劉坤
監制:王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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