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沙7歲女童失蹤”的話題曾霸榜熱搜,引發無數網友的關注。然而,結果卻是十分悲慘的。
當小女孩兒被找到時,她已經被殘忍殺害,只剩一具冰冷的尸體,身上有多處勒痕、掐痕,且有被強奸過的痕跡。
7歲啊,剛剛走出幼兒園上小學的年紀,什么人會這么無恥殘忍地對待一個孩子?
近日,有媒體獲悉,此案目前已塵埃落定。強奸并殺害 7 歲女童的安徽籍罪犯朱佳琦,已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
這起曾引發全民關注的惡性案件,終于以法律的莊嚴裁決畫上句號。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布告顯示,罪犯朱佳琦是安徽省碭山縣人,1997 年 9 月 10 日出生,初中文化,沒有正當職業。
2021 年 10 月 30 日上午,他在湖南長沙縣某路口偶遇 7 歲女童張某某,以修車為由與其接觸后,將孩子騙至樹林邊。然后捂住孩子口鼻,并勒住脖子,把她抱進樹林深處,隨后實施奸淫并逃離現場。
在此過程中,女童張某某因被扼、勒住頸部,最終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三天后,嫌疑人朱佳琦在長沙市雨花區的一個網吧內被民警抓獲。
法院審理認定,朱佳琦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被告人朱佳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46437元。
一審判決后朱佳琦未上訴,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及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將罪犯朱佳琦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根據此前的報道,2021 年 10 月 30 日,長沙縣三合社區 7 歲女童張某某騎自行車外出后失蹤。尋人啟事顯示,孩子失蹤時穿粉紅色衛衣、毛拖鞋,家屬在長沙師范學院附近找了很久,但沒有任何線索。
兩天后,當地村民在樹林中發現其遺體,衣物不整的慘狀令人心碎。有村民回憶,曾目睹孩子失蹤前與一名 20 多歲男子同行。
據了解,被害女童是家里的小女兒,一家人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沒有跟別人產生過什么仇怨。
案發后長沙警方曾發布協查通報,懸賞 10 萬元通緝身高 170cm、穿深色格子襯衣的嫌疑人朱佳琦。2021 年 11 月 2 日凌晨,民警在長沙雨花區一網吧將其抓獲。
審訊時,朱佳琦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第二天,民警押解朱佳琦到樹林里指認現場,女童的家屬情緒激動,痛哭不已。
今天,女孩兒的父親接受采訪時表示,已經接到法院的電話通知,得知罪犯已經被執行死刑,心里多少感到一點兒安慰。
“我們家跟他(朱佳琦)沒有矛盾,連人都不認識,法院說是他借了網貸。”
根據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信息,罪犯朱佳琦隨父親來長沙打工,因借了1萬多元的網貸還不上,心情煩悶,從工地出走。
事發當天早上,他在長沙師范學院附近游蕩,于路口處偶遇女孩兒張某某。彼時女孩兒的自行車壞了,朱佳琦幫她修,一邊修一邊跟她聊天。
不過,此時朱佳琦的心里已經產生了侵犯并殺害女孩兒的想法,于是以“帶她看小兔子”的名義將女孩兒誘騙到樹林邊,隨后以強迫手段將女孩兒帶進樹林實施奸淫,并殘忍殺害。
朱佳琦迅速逃離現場。為了不被發現,他還特意使了個“障眼法”,將自己的外套脫下,扔進了路邊下水井中。然后在路邊偷了一輛自行車,向湘陰、益陽等地逃竄,最終在長沙落網。
法院審理認為,朱佳琦因生活不順欠下1萬元網貸,為發泄自己煩躁的情緒,遷怒于毫無反抗能力的 8 周歲以下幼女,以殘忍手段實施故意殺人及奸淫行為,犯罪情節、性質及社會危害均屬極其嚴重,依法決定不從輕處罰。
這一判決,以法律的威嚴彰顯了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零容忍" 的司法態度。
只是,罪犯雖已伏法,但小女孩兒的大好人生卻被他無情奪去,而且臨死前還經歷了莫大的痛苦、絕望、恐懼與無助。朱佳琦的一條爛命,恐難完全抵消。
另外,女童的家屬,可能余生都會生活在痛苦與思念當中。朱佳琦一死,也難撫平這綿綿不絕的永久悲痛。
隨著朱佳琦被執行死刑,這起牽動萬千人心的案件終于塵埃落定,愿類似的悲劇以后永不再發生。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還需構筑更嚴密的安全網,而法律對惡性犯罪的嚴厲懲處,永遠是守護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最后提醒那些欠了網貸、信用卡等債務的人,路是自己走下的,努力賺錢慢慢兒還就是了。你個人的壓力,不是報復社會、傷害他人的理由。
況且,就算你真還不上,也不會有多嚴重的后果,真沒必要整天煩躁,甚至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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