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娟,三十六歲,結婚七年,有個女兒,今年剛上小學。
我老公韓志剛,是個老實巴交的男人,干過裝修,當過保安,現在在小區當物業管理員,一個月三千來塊錢。雖然掙得不多,但人本分、不沾花惹草,愿意為家出力。我沒什么文化,只在附近超市做營業員,也就湊合著過。
其實我一直挺自卑的,尤其是回娘家。
因為我娘家條件比我好太多了。
我哥林建是鎮上的包工頭,開著輛新款奧迪,家里蓋了三層樓。我爸媽也都跟著他住,日子過得風生水起。
我弟媳王娜,穿著時髦,嘴巴尖酸,一向看不起我們這些“窮親戚”。我也不是沒聽過她背后說我和志剛“倒貼的婚姻”,但為了爸媽的臉面,我一忍再忍。
今年中秋節,我帶著志剛和女兒,準備回娘家吃頓團圓飯。
臨走前我還特意去超市買了兩瓶酒、一些水果點心,心想著雖然我們沒啥錢,但禮數不能少。
一進家門,我媽還挺熱情:“哎喲,小娟回來了,快進來快進來,志剛,坐坐坐,路上辛苦了吧。”
我一邊笑一邊把手里的禮物遞過去:“媽,給爸帶的酒,還有娜娜喜歡吃的榴蓮千層。”
還沒等我媽接過來,王娜從廚房走出來,嘴一撇:“下次就別買了,咱家又不是缺你那點東西。”
我臉一僵,志剛倒是憨憨笑著說:“是我們心意,不值什么錢。”
她沒搭理他,拽了下圍裙直接去了廚房。我裝作沒聽見,拉著志剛坐下,又陪我爸聊了幾句。
可沒一會兒,王娜的聲音就從廚房傳出來了:“媽,今年吃飯還叫他們啊?人窮別走親,咱家又不是救濟站。”
空氣瞬間凝固了。
我爸咳了一聲,神色難堪。我媽趕緊出來打圓場:“娜娜就是嘴碎,別放在心上。”
但志剛已經站了起來,眼神淡淡的:“媽,爸,我們回去了。”
“別別別,飯都快好了……”我媽連忙挽留,但我低頭扶了下女兒,咬著牙說:“媽,我們走吧。”
王娜還在廚房哼了一聲:“走了好,省得礙眼。”
我鼻子一酸,拉著志剛的手就往外走,女兒問我:“媽媽,我們不吃飯了嗎?我還想吃外婆家的排骨。”
我強忍著眼淚:“媽媽以后給你做。”
回去的路上,志剛什么也沒說。我知道,他心里憋屈。我也難受,誰愿意帶著丈夫回娘家被當成笑話看?
我靠在公交車窗上,看著窗外發呆。
志剛低聲問:“你怪我嗎?”
我扭頭看他,眼淚終于忍不住掉下來:“我怎么會怪你?你又沒做錯什么。”
他嘆了口氣:“我會想辦法,找點別的活干,不管多累,只要你不受委屈。”
我點點頭,心里又酸又暖。
之后的半年,志剛白天做保安,晚上去工地跟著人干小活。有時候連飯都顧不上吃,回家一身泥灰。我勸他歇歇,他卻笑著說:“我能吃得了苦,別人看不起我不要緊,不能連你和孩子都一起被看不起。”
到了年關,他攢下兩萬塊,說想帶我回娘家走一趟,給爸媽和哥哥買些年貨。
我猶豫再三,還是同意了。
但這次我們沒去他們家,而是在鎮上飯店訂了三桌酒席,把我爸媽、哥哥嫂子、舅舅姨媽都請來吃飯。
桌上菜一道道端上來,王娜邊看菜單邊陰陽怪氣:“喲,這魚貴吧,一斤三十八呢。你們咋突然這么闊了?”
志剛不急不惱:“這些年多虧爸媽關照,我們心里記著呢。”
飯后他還給我爸媽一人塞了個紅包。我媽打開看了眼,紅眼眶:“這……太多了吧?”
我哥沒說什么,王娜卻在一旁悄聲嘀咕:“哪來的錢,怕不是借的裝闊。”
我聽見了,卻沒理她。
那晚回家,我和志剛坐在出租車里,望著鎮上的燈火,我握住他的手:“我們不欠任何人。”
他點頭,輕輕回握我:“只要你不丟下我,我們就慢慢過,誰都不怕。”
后來志剛辭掉保安工作,和朋友一起合伙干起了小裝修公司,雖然辛苦,但收入逐漸穩定。女兒上了更好的學校,我們也換了個環境不錯的小小兩居。
而我,再也沒帶他回過娘家。
不是記仇,而是懂了——走親不如走心。
真正的親情,不該被貧富來衡量。
故事的最后,我偶爾也會在朋友圈發一張志剛和女兒笑得燦爛的照片,配上幾句話:
“人窮別走親”這句話,我記了一輩子。
但我也感謝它——讓我更堅定,跟這個窮卻有擔當的男人,一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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